直属税务分局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直属税务分局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就“物业管理项目”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招标编号:SYGS-2014-010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项目
三、招标内容:物业管理公司1家,期限不少于36个月。物业管理范围主要包括:1、卫生保洁服务管理;2、会务接待服务管理;3、综合维修服务管理;4、绿化养护服务管理;5、垃圾清运除雪管理;6、门卫安保综合管理;7、洗衣房服务管理。
四、分包和中标原则: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由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
五、投标人及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在辽宁省内注册的物业管理企业。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办法
2014年7月11日至2014年7月31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13:30—16:30(公休日除外),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到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自带U盘复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用A4纸装订成册,1份)。
1、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年检章要清晰),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只有递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并符合资质要求的服务商才有权获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7月3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保证金递交
每个投标人须于2014年8月1日前以银行电汇形式递交2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并在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保持有效。
收款人: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开户行:沈阳市工商银行南京街支行
账户:****************004
联系人:汪凯茜
联系电话:***-********
十、投标及开标地点: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四楼会议室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81号,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联系人:邢利
联系电话:***-********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二0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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