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隆小学食堂工程招标公告
大隆小学食堂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梧县岭脚镇大隆小学食堂工程已由桂财教[2013]24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招标人为苍梧县岭脚镇大隆小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苍梧县岭脚镇大隆小学食堂工程的建设规模为框架结构三层的学校食堂,总建筑面积约387㎡,工程招标预算约68万元。
(二)计划工期为 120 日历天。
(三)本工程招标范围按发标施工图纸和清单。
(四)建设单位:苍梧县岭脚镇大隆小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项目经理要求:参与投标的企业拟委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企业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报名
(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先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查询(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凭人民检察院盖章的回执才能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前往查询的,必须凭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人民检察院盖章的回执原件放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的副本,原件须准备一式两份)
注:苍梧县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工作集中安排在每周二上午、周四上午查询。如果有特殊情况急需查询请致电****-*******、****-*******。
(二)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11日~2014年7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由专职投标员携带本人及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回执,),到苍梧县建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点:苍梧县龙圩镇龙城路35号七楼,联系人:温善海,联系电话:****-*******)报名,报名后持报名回执和以上证件原件于2014年7月11日~2014年7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到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地点:苍梧县龙圩镇政贤路150号,联系人:潘昌杰,联系电话:****-*******)。
五、 购买招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请于2014年7月11日~2014年7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携经确认的报名回执到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苍梧分公司(龙圩镇政贤一路6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50元(不提供电子版),图纸费用另计,售后不退。
(二)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为2014年8月6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在苍梧县建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苍梧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七楼)开标。
六、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注意事项
递交投标文件时,由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梧县岭脚镇大隆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苍梧县岭脚镇大隆小学校区 地 址:龙圩镇政贤一路63号
联 系 人: 邱明均 联 系 人: 李洺锋
电 话: ****-******* 电 话:****-*******
日 期: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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