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通村油路工程及农村公路安保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4年通村油路工程及农村公路安保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博湖县2014年博湖县通村油路工程及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项目,已列入2014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博湖县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来自国家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博湖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州博湖县境内,分两个合同段实施:
第一合同段:博湖县2014年博湖县通村油路工程建设项目,路线总长16.3公里,路线设计标准为四级公路,设计时速20km/h。计划工期2014年 8 月至2014年 11月,预计 4 个月,对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安全设施等进行施工招标。
第二合同段:2014年博湖县农村公路安保工程,设计里程及规模共41公里,其中:博湖县才坎诺尔乡-博斯腾乡共25公里;博湖县-塔乡-焉耆县再村共16公里,三级公路实施交通安保设置。计划工期2014年8 月至2014年 10 月,预计 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或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已录入交通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及从业范围,并在有效期内的,具有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4年7月12日至2012年7月16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博湖县博湖镇团结西路博湖县交通运输局购买招标文件。
4.2 第一合同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含图纸);第二合同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含图纸);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4年7月17日上午10时,集中地点:博湖县交通运输局;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4年7月17日下午16时,地点:博湖县交通运输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8月1日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博湖县交通运输局一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第一合同段应提交壹拾万元人民币(¥100000元)投标保证金,第二合同段应提交伍万元人民币(¥50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博湖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博湖镇团结西路
邮政编码:841400
联 系 人:刘福山
电 话:151*****155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龙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人民东路28号
邮政编码:841000
联 系 人:宁轶民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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