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审计社会中介服务(补充)招标公告
政府投资审计社会中介服务(补充)招标公告
大庆市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社会中介服务(补充采购)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社会中介服务(补充采购)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社会中介服务(补充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社会中介服务(补充采购)
(注:本项目是DZC********大庆市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社会中介服务采购项目的补充采购,原DZC********项目中标单位不得再参与本次项目投标。)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纸质标书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无效。本项目不接受电子标书,不需用投标文件编写工具编写投标文件。具体报名步骤请参考http://zfcgzx.daqing.gov.cn/infodetail.doid=464。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社会中介服务(补充采购),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预算:5,000,000.00元。详细需求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zfcg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
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第一标段(工程造价审计)要求:
(1)提供投标单位的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2)在采购方本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自有房屋的需提供采购方本地的产权证或有效的产权权属证明文件,租赁的需提供采购方本地的所租赁房屋的产权证或有效的产权权属证明文件及租赁合同。
4、第二标段(财务决算审计)要求:
(1)提供投标单位的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2)在采购方本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自有房屋的需提供采购方本地的产权证或有效的产权权属证明文件,租赁的需提供采购方本地的所租赁房屋的产权证或有效的产权权属证明文件及租赁合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8月1日10时。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注册的供应商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0459- *******
七、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投标或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刘 丹 联系电话: 0459-*******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方在报名后,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第一、二标段均为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否则,投标无效。
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以转帐方式交纳,投标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转1253或12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宏图支行
账号:140*****543000006
行号:********4014
注:汇款或存款时请各供应商在汇款单的“用途”或“事由”栏内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如:DZC********。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其他项目的保证金如要用作本项目,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到我中心财务办理好调转手续,并要在保证金票据上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投标无效。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扫描件放在投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影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为20,000.00元,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传真:****-*******。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开始后在投标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投标资料。
⑵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九、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8月1日10时,具体时间以招标文
为准。
十一、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zfcg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到《下载中心》下载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http://zfcgzx.daqing.gov.cn/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携带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到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赵亮****-*******)进行注册审查。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zfcgzx.daqing.gov.cn/ 供应商申请填报说明。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7月11日
附件:
第一标段工程结算审计
一、采购需求
1、第一标段通过公开招标选聘5家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社会审计机构作为入围单位。(注:本次采购是DZC********大庆市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社会中介服务采购项目的补充采购,原DZC********项目中标单位不得再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本次招标只确定入围资格,不涉及具体审计任务,入围单位将有资格参与服务期限内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审计项目通过抽签的方式分配给入围单位。
2、服务期限:自签订政府采购入围合同起至2016年5月10日。
二、对投标材料和信息的要求
投标社会审计机构对报送材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若发现社会审计机构本项目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围资格,并禁止其参与今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招投标。
在公示期内将对预入围单位提供的投标信息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核实,考察实际情况与投标供应商所提供情况不符的将取消其预中标资格。考察核实内容包括社会审计机构实际办公面积和实际办公人员情况等,考察核实过程中如发现被考察单位有通过弄虚作假获得入围资格的,将取消其入围资格。
三、责任追究
(一)受托社会审计机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审计机关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
1、累计3次未按时限完成受托审计任务的;
2、无故拒绝接受委托审计任务的;
3、应当回避而未申请回避的;
4、不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不执行审计机关意见和决定的。
(二)受托社会审计机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审计机关有权取消其受托资格,审计结果不予采纳,审计费用不予支付,并向执业机构管理部门通报,通过媒体予以曝光,5年内不再委托其从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
1、审计项目存在严重审计质量问题的;
2、擅自接受和更改审计项目报审资料及报审金额的;
3、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弄虚作假的;
4、将审计事项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
5、擅自向被审计单位收取工程造价核增费以及其他费用的。
受托社会审计机构给审计机关、政府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建设单位或第三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四、其他要求:
(一)提供本单位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自有房屋需提供采购方本地的产权证或有效的产权权属证明文件,租赁房屋需提供采购方本地所租赁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或有效的产权权属证明文件及租赁合同。(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三)投标文件包含以下信息,作为评分依据(开标现场提供原件的,需将原件复印件做入投标文件中):
1、企业基础情况信息
(1)办公面积(自有房屋以提供的采购方本地产权证原件或有效的产权权属证明文件及缴纳房产税票据确定的面积为准,租赁房屋以提供的采购方本地所租赁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或有效的产权权属证明文件及缴纳房产税票据确定的面积为准)。
(2)本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审计人员总数(开标现场需提供聘用合同及2014年1月份至2014年6月份工资发放明细表及养老保险缴费票据原件)。
(3)本企业2009年(含2009年)以来获得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奖励或表彰情况(开标现场需提供证书原件)。
2、本企业人员素质情况
(1)本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审计人员的资质(开标现场需提供相关的证书原件,包括高级工程师、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员及其他工程造价审计相关资质证书原件)。
(2)2009年(含2009年)以来本企业工作人员获得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奖励或表彰情况(开标现场需提供证书原件)。
3、本企业工作业绩情况
(1)本企业年平均营业额。(开标现场需提供2011年(含2011年)以来本企业开具发票的财务入账联、经中介审计的本企业2011至2013年财务报表、纳税凭证原件)。
(2)本企业2011年(含2011年)以来5个已完成的工程审计项目合同及审核报告原件。并将完整的审计项目档案原件带到开标现场(档案不需做入投标文件)。
4、推荐执业人员情况
本企业推荐的固定参审人员明细表(包含姓名、资质、从业经历简介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参审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I、具有国家认可的执业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II、具有从事工程造价审计业务2年以上工作经历。
III、在本社会审计机构注册登记执业。
IV、未因业务质量问题或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无不良从业记录。
受托社会审计机构实施审计时,需要从推荐的固定参审人员中选择参与审计的人员。审计实施过程中,未经委托方批准,受托社会审计机构不得中途撤换或变相撤换参审人员。
(三)其它要求:
1、具备相应审计业务能力。
2、2011年(含2011年)以来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并在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3、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1)入围的的工程造价社会审计机构有资格参与服务期内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审计项目通过抽签的方式分配给入围单位。
(2)工程结算审计时限要求:对于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内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受托的社会审计机构自接收审计资料之日起至出具审核报告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日;项目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受托社会审计机构自接收审计资料之日起至出具审核报告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0日。无故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审计项目的,每超过一日扣减审计费总额的1%。
(3)工程结算审计业务质量复核惩罚措施:
I、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在1%以下的,可按照约定费率向受托社会审计机构支付审计费;
II、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超过1%至2%的,审计机关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社会审计机构,并扣减项目审计费总额的30%;
III、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超过2%至3%的,审计机关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社会审计机构,并扣减项目审计费总额的50%;受托社会审计机构如在一年内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两次均超过2%至3%的,则视同存在严重审计质量问题;
IV、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超过3%的,审计机关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社会审计机构,全额扣减项目审计费,并视同存在严重审计质量问题。
(5)入围的工程造价社会审计机构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所收取的审计费用应按以下标准计取:
I、基础审计费。基础审计费是指完成报审工程的工程量审核、现场勘察测量、费用计算等全部审计工作内容所应收取的费用。项目报审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下的,基础审计费按报审工程造价的1‰计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出部分按0.5‰计取。对于未按要求对全部审计工作内容进行全面审计的,基础审计费按比例相应扣减。扣减比例以未审计内容或者未完成工作所对应的工程造价占报审工程造价的比例为准。
II、效益审计费。效益审计费以净核减额为基数计取。计算公式如下:
效益审计费=净核减额×取费费率×专业调整系数×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奖惩系数
净核减额:以审计净减少的投资额为准,一般为报审工程造价和审定造价的净差值。如因政府收取的规费、税金等费率调整而增加的投资额不抵减净核减额。
取费费率:由于调整工程量产生的核减额,取费费率为4%。由于调整材料设备价格及其他原因产生的核减额,取费费率为2.5%。
专业调整系数:指对不同专业建设项目的工程审计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详见附件1)。
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指对同一专业不同建设项目的工程审计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详见附件2)进行调整的系数。一般(I级)0.85;较复杂(II级)1.0;复杂(III级)1.15。
奖惩系数:指根据净核减率大小对效益审计费进行调整的系数。净核减率在5%以下的,为0.85;净核减率超过5%至10%的,为1.0;净核减率超过10%的,超出部分的审计费奖励系数为1.2。
附件:1. 工程审计费专业调整系数表
2. 工程审计复杂程度表
附件1
工程审计费专业调整系数表
工程专业类别
专业调整系数
1.水利电力工程
(1)风力发电、其他水利工程
0.8
(2)火电、水电、水库、送变电工程
1.0
2.交通运输工程
(1)机场场道工程
0.8
(2)公路、城市道路工程、道路附属工程
0.8
(3)机场空管和助航灯光工程
1.0
(4)地铁、轻轨、桥梁、隧道工程
1.1
(5)索道工程
1.1
3.建筑、安装、市政工程
(1)建筑、人防工程
1.0
(2)市政、安装、自动控制系统工程
0.9
(3)园林绿化工程
0.8
(4 ) 独立场区平整、独立土石方工程
0.8
4.农业林业工程
(1)农业工程
0.9
(2)林业工程
0.8
附件2
工程审计复杂程度表
一、水利电力工程
复杂等级
工程复杂等级条件
Ⅰ级
1.送电线路工程,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下的变电工程;
2.供水、灌溉、堤防、河湖整治工程
Ⅱ级
1.凝汽式机组发电工程,燃气轮机发电工程,供热机组发电工程;
2.电压等级超过110kV的变电工程,换流站工程;
3.风力发电工程;
4.水库工程
Ⅲ级
水电站工程
二、公路、城市道路工程
复杂等级
工程复杂等级条件
Ⅰ级
1.三级、四级公路及附属的交通安全设施、道班房工程;
2.道路维修改造工程。
Ⅱ级
1.二级公路及其附属的交通安全设施、收费系统和管理养护服务设施工程;
2.城市街区道路、次干路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广场、停车场工程
Ⅲ级
1.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其附属的交通安全设施、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和管理养护服务设施工程;
2.城市主干路、快速路及其附属设施工程
三、桥梁、隧道、地铁、轻轨工程
复杂等级
工程复杂等级条件
Ⅰ级
1.总长≤1000m,水深≤15m,单孔跨径≤30m的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结构的桥梁工程,单孔跨径≤50m的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结构的桥梁工程;
2.地质构造简单,长度<500m的隧道工程;
3.桥梁维修加固工程
Ⅱ级
1.总长﹥1000m或水深﹥15m或单孔跨径﹥30m的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结构的桥梁工程,单孔跨径﹥50m的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结构的桥梁工程;
2.地质构造简单,长度在500~1000m的隧道工程;
3.城市立交桥、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涵洞工程;
4.轻轨工程;
5.索道工程
Ⅲ级
1.斜拉桥、悬索桥、单孔跨径>250m的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结构和钢筋混凝土拱桥等桥梁工程;
2.地质构造复杂,长度>1000m的隧道工程;
3.全苜蓿叶型、双喇叭型、枢纽型等各类独立的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
4.城市地铁工程
四、民用机场工程
复杂等级
工程复杂等级条件
场道及空中交通管制工程
助航灯光工程
Ⅰ级
3C及以下
I类及以下
Ⅱ级
4D、4C
II类
Ⅲ级
4E及以上
III类
五、建筑、人防工程
复杂等级
工程复杂等级条件
Ⅰ级
1.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小型公共建筑工程;
2.高度<12m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3层及以下的一般标准的居住建筑工程;
3.跨度<24m的单层厂房或仓库、小型仓储建筑工程;
4.简单的设备用房及其他配套房工程;
5.一般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及室外工程,环境亮化工程;
6.相当于一星级饭店及以下标准的室内装修工程,室内维修工程;
7.人防疏散干道、支干道及人防连接通道等配套工程;
8.普通砖混结构平房工程;
9.一般维修改造工程
Ⅱ级
1.大中型公共建筑工程;
2.技术要求复杂或有地区性意义的小型公共建筑工程;
3.高度12~50m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
4.3层以上一般标准的居住建筑工程,标准较高的单层或多层别墅;
5.仿古建筑、一般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以及地下建筑工程;
6.跨度24~30m的单层厂房或仓库、大中型仓储建筑工程;
7.高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和室外工程,环境亮化工程;
8.相当于二、三星级饭店标准的室内装修工程;
9.防护级别为四级及以下同时建筑面积<10000m2的人防工程
Ⅲ级
1.高级大型公共建筑工程;
2.高度>50m的公共建筑工程;
3.7层以上带地下室及裙房的居住建筑工程;
4.高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和地下建筑工程;
5.跨度﹥30m的单层厂房或仓库等工程;
6.相当于四、五星级饭店标准的室内装修工程,特殊声学装修工程;
7.防护级别三级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0000m2的人防工程
六、园林绿化工程
复杂等级
工程复杂等级条件
Ⅰ级
1.一般标准的道路绿化工程;
2.片林、风景林等工程
Ⅱ级
1.标准较高、层次复杂的道路绿化工程;
2.风景区、公共建筑环境、企事业单位与居住区的绿化工程
Ⅲ级
公园、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城市广场、街心花园、园林小品、屋顶花园、室内花园等绿化工程
七、市政公用工程
复杂等级
工程复杂等级条件
Ⅰ级
1.庭院户内燃气管道工程;
2.一般地下管线(无管线交叉)工程;
3.小型垃圾中转站工程,简易堆肥工程;
4.≤2MW的小型换热站工程;
5.一般控制系统、控制装置工程
Ⅱ级
1.加压站、城市调压站、城市超高压调压站、瓶组站工程;
2.<5000户气化站、混气站,<500m3储配站工程;
3.供热小区管网、一般地下管线(有管线交叉)、市政管网、简单构筑物工程;
4.>100t/天的大型垃圾中转站工程,垃圾填埋场、机械化快速堆肥工程,垃圾系统工程及综合处理与利用、焚烧工程;
5.>2MW换热站工程;
6.有中心机房、控制室、较复杂操作软件的自动控制系统工程
Ⅲ级
1.≥5000户气化站、混气站,≥500m3储配站、门站、气源厂、加气站工程;
2.大型泵站、水闸等构筑物、净水厂、污水处理厂工程;
3.锅炉房工程;
八、独立场区平整、独立土石方工程
复杂等级
工程复杂等级条件
Ⅰ级
无需现场复测的场地平整、土石方挖填平衡工程
Ⅱ级
场地平整面积在5000m2及以下或挖填方在10000m3及以下,且设计按网格法控制填挖高度,审计时需对现场高程进行复测的场地平整或土石方工程
Ⅲ级
场地平整面积超过5000m2或挖填方超过10000m3,且设计按网格法控制填挖高度,审计时需对现场高程进行复测的场地平整或土石方工程
九、农业林业工程
复杂等级
工程复杂等级条件
Ⅰ级
1.机械化程度一般,环境控制较简单的畜牧场工程;
2.给排水系统简易的水产养殖工程;
3.生态农业工程,旱作农业工程,草原三化治理工程;
4.规模一般、技术难度一般的林业工程
Ⅱ级
1.环境控制自动化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的畜牧场工程;
2.水文条件及给排水系统复杂,有人工孵化、温室育苗等设施的水产养殖工程;
3.一般生产型温室及农业设施工程
4.规模较大,技术复杂,工作环境差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林业工程
Ⅲ级
采用工厂化养殖,水循环回用,自动化程度高的水产养殖工程;
第二标段财务决算审计
一、采购需求
1、第二标段通过公开招标选聘3家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的社会审计机构作为入围单位。(注:本次采购是DZC********大庆市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社会中介服务采购项目的补充采购,原DZC********项目中标单位不得再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本次招标只确定入围资格,不涉及具体审计任务,入围单位将有资格参与服务期限内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审计项目通过抽签的方式分配给入围单位。
2、服务期限:自签订政府采购入围合同起至2016年5月10日。
二、对投标材料和信息的要求
投标社会审计机构对报送材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若发现社会审计机构本项目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围资格,并禁止其参与今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招投标。
在公示期内将对预入围单位提供的投标信息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核实,考察实际情况与投标供应商所提供情况不符的将取消其预中标资格。考察核实内容包括社会审计机构实际办公面积和实际办公人员情况等,考察核实过程中如发现被考察单位有通过弄虚作假获得入围资格的,将取消其入围资格。
三、责任追究
(一)受托社会审计机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审计机关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
1、累计3次未按时限完成受托审计任务的;
2、无故拒绝接受委托审计任务的;
3、应当回避而未申请回避的;
4、不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不执行审计机关意见和决定的。
(二)受托社会审计机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审计机关有权取消其受托资格,审计结果不予采纳,审计费用不予支付,并向执业机构管理部门通报,通过媒体予以曝光,5年内不再委托其从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
1、审计项目存在严重审计质量问题的;
2、擅自接受和更改审计项目报审资料及报审金额的;
3、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弄虚作假的;
4、将审计事项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
5、擅自向被审计单位收取工程造价核增费以及其他费用的。
受托社会审计机构给审计机关、政府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建设单位或第三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四、第二标段(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一)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自有房屋需提供采购方本地的产权证或有效的产权权属证明文件,租赁房屋需提供采购方本地所租赁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或有效的产权权属证明文件及租赁合同。(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三)投标文件包含以下信息,作为评分依据(开标现场提供原件的,需将原件复印件做入投标文件中):
1、企业基础情况信息
(1)办公面积(自有房屋以提供的采购方本地产权证原件或有效的产权权属证明文件及缴纳房产税票据确定的面积为准,租赁房屋以提供的采购方本地所租赁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或有效的产权权属证明文件及缴纳房产税票据确定的面积为准)。
(2)本企业从事财务审计人员总数(开标现场需提供聘用合同及2014年1月份至2014年6月份工资发放明细表及养老保险缴费票据原件)。
(3)本企业2009年(含2009年)以来获得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奖励或表彰情况(开标现场需提供证书原件)
2、本企业人员素质情况
(1)本企业从事财务审计人员的资质(开标现场需提供相关的证书原件,包括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会计师、审计师、会计从业资格证及其他财务审计相关资质证书原件)。
(2)2009年(含2009年)以来本企业工作人员获得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奖励或表彰情况(开标现场需提供证书原件)。
3、本企业工作业绩情况
(1)本企业年平均营业额。(开标现场需提供2011年(含2011年)以来本企业开具发票的财务入账联、经中介审计的本企业2011至2013年财务报表、纳税凭证原件)。
(2)提供本企业2011年(含2011年)以来5个已完成审计项目合同及审计报告原件。并将完整的审计项目档案原件带到开标现场(档案不需做入投标文件)。
4、推荐执业人员情况
(1)本企业推荐的固定参审人员明细表(包含姓名、资质、从业经历简介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注:社会审计机构推荐的参审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I、具有国家认可的执业资格证书。
II、具有从事财务审计业务2年以上工作经历。
III、在本社会审计机构注册登记执业;
IV、未因业务质量问题或违法违规从业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无不良从业记录。
受托社会审计机构实施审计时,需要从推荐的固定参审人员中选择参与审计的人员。审计实施过程中,未经委托方批准,受托社会审计机构不得中途撤换或变相撤换参审人员。
(四)其它要求:
1、具备相应审计业务能力。
2、2011年(含2011年)以来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并在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3、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1)入围的会计师事务所有资格参与服务期内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审计项目通过抽签的方式分配给入围单位。
(2)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时限要求:对于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内的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受托社会审计机构自接收审计资料之日起至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日;项目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受托社会审计机构自接收审计资料之日起至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日。无故延长审计完成时间的,每超过一日扣减审计费总额的1%。
(3)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业务质量复核惩罚措施:
I、审计结果准确、无误的,可按照约定费率向受托社会审计机构支付审计费;
II、审计结果出现因数据计算错误致使审计结果不准确的,每处扣减审计费总额的10%(因同一处计算错误导致其他存在勾稽关系的数据错误的,不重复扣减审计费);
III、受托社会审计机构单个项目审计结果中出现2处以上数据计算错误致使审计结果不准确的,则视同存在严重审计质量问题(因同一处计算错误导致其他存在勾稽关系的数据错误的,不累加错误数量)。
(5)入围的会计师事务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所收取的审计费用应按以下标准计取:
审计费按照累进计算的方式,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为基数计算。投资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审计费按投资额的1‰计取;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的审计费按超出部分投资额的0.3‰计取;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的审计费按超出部分投资额的0.2‰计取;投资额超过1亿元部分的审计费按超出部分投资额的0.1‰计取。对于未完成规定审计工作内容的,按未完成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比例相应扣减审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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