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城南化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钢联路迁曹铁路以东)设计施工总承包
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城南化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钢联路迁曹铁路以东)设计施工总承包
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城南化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钢联路迁曹铁路以东)设计施工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城南化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钢联路迁曹铁路以东)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滦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滦审批字【2021】187号 (项目代码:2104-130223-89-01-40531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城南化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钢联路迁曹铁路以东)设计施工总承包2.1.2工程地点: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2.1.3建设规模:城南化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钢联路迁曹铁路以东),计划总投资7348.48万元(设计费128.91万元、施工费7218.57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排水工程长4635米,给水工程长2329米,电力工程长2300米。 2.1.4计划工期:292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须有符合上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施工资质要求,且各方均应具备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2-11 09:00至2022-02-1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3-0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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