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扎县市政给水工程建设项目地质勘察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申扎县市政给水工程建设项目地质勘察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11 10:1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申扎县市政给水工程建设项目地质勘察项目招标公告
********0" _msthash="*******">申扎县市政给水工程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招标公告
********" _msthash="********">一、招标条件
********67" _msthash="********">申扎县市政给水工程建设项目地质勘察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那曲市申扎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债券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质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 _msthash="********">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_msthash="********">(一)项目概况:
********68" _msthash="********">规 模:新建给水场一座,近期供水规模2200立方米/日,远期供水规模3000立方米/日;新建Φ200给水主管11466米, Φ150给水支管1670米,Φ100给水支管2965米和入户管网,及设备工具购置等配套附属工程。
********18" _msthash="********">(二)招标范围:勘察包含用地范围内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外业见证报告、施工过程中的补勘等项目建设周期全过程勘察服务, 勘察报告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符合相关规定。
********7" _msthash="********">(三)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6" _msthash="********">(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债券及自筹资金,已落实;
********3" _msthash="********">(五)建设地点:那曲市申扎县县城城区;
********4" _msthash="********">(六)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
三、投标人的资格和业绩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须具有岩土工程(或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
3、区外投标单位须取得《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登记证》。
4、财务要求:任意年份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5、凡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报名;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文件相关规定,本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满一年的至少1人及以上。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2月11日10时30分至2022年2月17日23时59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10时30分,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那曲市文化路辽宁路交叉口西北面羌塘大厦十一层(市科技局正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将被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其他
7.1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并在开标会议现场用企业制作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如果出现在开标现场无法解密或投标人未携带CA锁的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如果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要求编制并上传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7.2各投标单位需严格按照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电梯承载量进入电梯,如因超载被困电梯中导致无法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导致项目废标、流标,后果自行承担。
7.3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文件。
7.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
7.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招[2017]256号)、《关于印发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藏建招[2018]161号)文件。
7.6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 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
7.7根据《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开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相关投标人不需要拟派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负责人)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且合法有效;开标现场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每份内容一致。投标人还需提供投标函纸质文档(包括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保函复印件、项目参与人员名单)一份,密封在一个封袋。
7.8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书及公证书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开标,由监督部门核实信息,未到场或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7.9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网站上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招标活动。
7.10 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文件要求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那曲市申扎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小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那曲市申扎县人民政府 地址:拉萨市日月湖九区二排1号
邮编: 邮编:850000
联系人:申扎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3659504314电话:0891-6568504/19961082089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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