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照明亮化设施维护招标公告
河湖照明亮化设施维护招标公告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河湖照明亮化设施维护招标公告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河湖照明亮化设施维护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园林绿化养护大队河湖照明亮化设施维护采购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园林绿化养护大队河湖照明亮化设施维护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zfcgzx.daqing.gov.cn/infodetail.doid=464
咨询电话:****-*******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园林绿化养护大队河湖照明亮化设施维护采购,本项目共分 4个标段,第一标段预算(为一年预算):500,000.00元;第二标段预算(为一年预算):1,500,000.00元;第三标段预算(为一年预算):350,000.00元;第四标段预算(为一年预算):350,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所投标段预算的,所投标段投标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zfcg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
2、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
3、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4、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2010年及以来照明亮化维护作业合同(合同金额:第二标段不低于50万元;其它各标段不低于20万元)原件。
5、现场勘查:
建议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前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并掌握电力系统运行现状,合理估算运行维护费用(包括将现有故障设施维修至正常使用所需费用、电力系统运行及维护费用等),如供应商不进行现场勘察,造成对现场情况及工程内容理解错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人:任福学 电话:133*****009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8月1日9时30分。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注册的供应商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0459- *******
七、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投标或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靳长巍 联系电话: 0459-*******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方在报名后,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5,000.00元;第二标段15,000.00元;第三标段3,000.00元;第四标段3,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基本账户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否则,投标无效。
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以转帐方式交纳,投标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转1253或12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宏图支行
账号:140*****543000006
行号:********4014
注:汇款或存款时请各供应商在汇款单的“用途”或“事由”栏内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如:DZC********。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其他项目的保证金如要用作本项目,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到我中心财务办理好调转手续,并要在保证金票据上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投标无效。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扫描件放在投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影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传真:****-*******。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开始后在投标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投标资料。
⑵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九、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8月1日9时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zfcg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到《下载中心》下载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http://zfcgzx.daqing.gov.cn/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携带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到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赵亮****-*******)进行注册审查。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zfcgzx.daqing.gov.cn/ 供应商申请填报说明。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7月11日
项目需求
一、基本照明亮化设备概况
位置 | 名称 | 数量 | 建设时间 | 备注 |
一标段 (黎明湖) | 花卉长廊射灯 | 60盏 | 2005年 | 400W射灯 |
空中玫瑰灯 | 10盏 | 2005年 | 大功率探照灯 | |
高杆灯 | 7杆112盏 | 2005年 | 400W射灯 | |
秋水长天灯光雕塑 | 1处 | 2005年 | LED点光源及LED数码管若干 | |
盛世之翼景观灯 | 2杆 | 2005年 | ||
水草灯 | 12杆 | 2005年 | ||
双鱼灯 | 46杆 | 2005年 | ||
钓鱼灯 | 184杆 | 2005年 | ||
环湖射灯 | 662盏 | 2005年 | ||
迎客松灯 | 3杆450盏 | 2005年 | LED灯 | |
绽放景观 | 3杆 | 2005年 | LED数码管若干 | |
松塔灯 | 18杆1098盏 | 2005年 | ||
展翅腾飞景观灯 | 2杆 | 2005年 | LED数码管若干 | |
春夏秋冬凉亭灯 | 4处 | 2005年 | LED点光源若干 | |
长尾鱼灯 | 25杆 | 2005年 | ||
联通桥灯 | 1804个 | 2005年 | LED点光源 | |
燕鱼灯 | 19杆 | 2005年 | ||
大型照明景观灯 | 7杆147盏 | 2005年 | ||
市长楼内路灯 | 26杆 | 2005年 | ||
市长楼外路灯 | 11杆22盏 | 2005年 | 400W | |
白头灯 | 43杆 | 2005年 | ||
东岸墙头柱灯 | 12个 | 2005年 | ||
树灯 | 20个 | 2005年 | ||
高压室外跌落开关 | 2处 | 2005年 | ||
箱式变电站 | 3处 | 2005年 | 内有设备若干 | |
配电箱 | 8处 | 2005年 | 内有设备若干 | |
高、低压电缆 | 若干 | 2005年 | ||
喷泉 | 1处 | 2012年 | 水泵喷头灯等设备若干 | |
背景音乐中控室 | 1处 | 2012年 | 内有设备若干 | |
室外音响 | 108个 | 2012年 | 线路若干 | |
监控中控室 | 1处 | 2012年 | 内有设备若干 | |
监控点 | 18个 | 2012年 | 线路若干 | |
灭蚊灯 | 120盏 | 2012年 | ||
栈桥亮化 | 1处长1316米 | 2012年 | 1316米长栈桥双侧洗墙灯、凉亭1座112盏射灯 | |
高低压电缆若干 | 若干 | 2005年 | ||
其它与电相关设施 | ||||
二标段(黎明河) | 射树灯 | 1613盏 | 2009年 | LED射灯 |
射树灯配电箱 | 177个 | 2009年 | ||
地埋灯 | 160个 | 2009年 | LED | |
草坪灯 | 1413个 | 2009年 | ||
庭院灯 | 553杆 | 2011年 | 多种形式 | |
洗墙灯 | 4730盏 | 2011年 | LED | |
水底灯 | 7890个 | 2011年 | LED不锈钢外壳 | |
桥梁亮化 | 16座 | 2011年 | 吸塑灯368、投光灯756、洗墙灯1080、点光源2050、D50管1 680 | |
灯光幕墙 | 1座 | 2011年 | LED点光源15840盏 | |
风帆灯 | 15杆 | 2011年 | LED点光源45000盏 | |
构筑物亮化 | 30处 | 2011年 | 投光灯328、 D50管560点光源90 | |
大功率灯 | 4盏 | 2011年 | 1000W射灯 | |
高压室外跌落开关 | 1处 | 2009年 | ||
高压分支箱 | 7处 | 2009年 | 内有设备若干 | |
喷泉 | 11处 | 2009年 | 控制柜、管线、喷头、灯、电磁阀等若干 | |
监控中控室 | 2处 | 2009年 | 内有设备若干 | |
监控点 | 107个 | 2009年 | ||
灭蚊灯 | 187盏 | 2012年 | ||
箱式变电站 | 9处 | 2009年 | 内有设备若干 | |
配电箱 | 15处 | 2009年 | 内有设备若干 | |
高、低压电缆 | 若干 | 2009年 | ||
其它与电相关设施 | 若干 | |||
三标段(三永湖) | 庭院灯 | 137杆 | 多种形式 | |
草坪灯 | 218盏 | |||
投射灯 | 198盏 | 250W射灯 | ||
地埋灯 | 319个 | LED | ||
广场灯 | 6杆 | 多头 | ||
壁灯 | 7个 | |||
礼花灯 | 45个 | 多头 | ||
彩色柱灯 | 8个 | |||
亭子墙灯 | 16个 | |||
灭蚊灯 | 59盏 | |||
路灯 | 47杆 | 高杆 | ||
黑色古灯 | 10杆 | |||
日式照明灯 | 8杆 | |||
环湖庭院灯 | 59杆 | |||
环湖灯 | 688盏 | 250W射灯 | ||
栈桥 | 9608根 | LED洗墙灯 | ||
高压分支箱 | 1处 | 内有设备若干 | ||
变电站 | 2处 | 内有设备若干 | ||
配电箱 | 7处 | 内有设备若干 | ||
室外音响 | 50个 | |||
监控中控室 | 1处 | 内有设备若干 | ||
监控点 | 17个 | |||
灭蚊灯 | 59盏 | |||
高低压电缆 | 若干 | |||
其它与电相关设施 | 若干 | |||
喷泉 | 1处 | |||
四标段(滨洲湖) | 灯光雕塑 | 1处 | 温度计雕塑亮化 | |
天鹅灯 | 114杆456盏 | |||
灯光隧道 | 1处 | 门形多组 | ||
叠峰灯 | 20杆5300盏 | |||
树叶灯 | 25杆 | |||
体育灯 | 8杆 | |||
灯光小品 | 1处 | |||
灯光凉亭 | 3处 | LED点光源射灯等 | ||
喷泉 | 2处 | |||
庭院灯 | 288杆 | |||
高杆灯 | 5杆30盏 | 10米 | ||
球场灯 | 2杆16盏 | 10米 | ||
地埋灯 | 18套 | |||
投光灯 | 19套 | |||
高压分支箱 | 2处 | 内有设备若干 | ||
变电站 | 4处 | 内有设备若干 | ||
配电箱 | 8处 | 内有设备若干 | ||
高压对接箱 | 9处 | 内有设备若干 | ||
桥梁亮化 | 3处 | LED洗墙灯 | ||
喷泉 | 2处 | |||
高低压电缆 | 若干 | |||
其它与电相关设施 | 若干 |
一、 具体要求
1、 中标供应商应必须承诺在大庆本地设有常驻机构及专业维护队伍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合同。
2、 维修作业范围:从电业局维护的高压分支箱开关下口开始一直到用电设备,包括高压电缆、自维高压分支箱、变电站、配电箱、电缆、灯具等;喷泉系统从变电站开关下口至用电设备,包括电缆、配电箱、喷泉泵、灯具、电磁阀、喷头、管路等;背景音乐系统从变电站开关下口至音响设备,包括电缆、控制室及设备、输配线路及音响设备等;监控系统从变电站开关下口至监控设备,包括电缆、光缆、中控室及设备、室外监控杆及设备等。
3、 作业内容:照明亮化系统、背景音乐系统、喷泉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修养护作业;监控系统的维修养护作业;喷泉除日常运行和维修养护处还包括每年秋季拆除与春季安装工作;广场各种文体活动用电的配合工作;其它与电力系统相关的工作。
4、 作业标准: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亮灯率达到98%、设施完好率达到96%,维修达及时率达到98%,运行准确率达98%,其它按采购单位考核细则执行。
5、 人员安排:各中标单位自行制定作业服务方案,保证作业人员数量,一标段常驻作业人员不低于2人;二标段常驻作业人员不低于4人;三标段常驻作业人员不低于2人四标段常驻作业人员不低于2人。常驻作业人员必须熟悉作业范围内的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能够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处理应急事故。常驻作业人员在照明亮化灯具开启到晚23时期间必须在服务作业范围内,保证随叫随到,随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6、 作业人员技能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要求,中标供应商在具体作业中电工必须执证上岗,作业防护用品配备齐全,使用得当,如发生作业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单位无关。同时,采购单位将根据相关要求对人作业单位进行处罚。
7、 中标单位负责电力系统设施的看护工作,如果设施丢失、损坏,则由中标单位负责维修、补充、安装。
8、 送电维修必须在夜间进行。如设备发生故障,不能保证及时亮灯,要以书面形式上报采购单位。
9、 电力系统的运行必须按采购单位要求进行,保证按时开关灯,如遇检查和接待等特殊情况必须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调整。
10、 中标单位在运行维护过程中如对上端电力设备造成影响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11、 电缆、灯具、电器更换时,必须与原有设施同型号,在交接时双方要签字认证。
12、 中标单位要有切实可行的维修及养护方案、生产计划和安全措施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范进行操作,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13、 此次报价为全费用报价,包括作业所需全部费用、税金、管理费、利润等。
14、 作业费用按季拨付,每季初10日前按照考核评分结果核付上月作业费用。
15、 此次电力系统运行维护作业服务期限为三年(2014年8月10日起至2017年8月9日止),按一年的费用报价,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每满一年的最后一个月,根据当年作业服务情况签定下一年服务合同,如作业服务质量达不到标准,采购单位有权随时解决合同。
16、 电力系统运行维护作业考核评分及费用拨付按《河湖管理处电力系统运行维护作业监管办法》和《河湖管理处电力系统运行维护作业考核评分细则》执行。
河湖管理处电力系统运行维护
作业监管办法
1、 河湖管理处电力系统运行维护作业实行日检查、月考核制度。
2、 日检查及月考核按照《河湖管理处电力系统运行维护作业考核评分细则》进行打分。
3、 每日由河湖管理处派人与作业单位共同检查电力系统运行维护作业质量,并进行打分,每月底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4、 考核范围由河湖管理处临时指定,考核中各率的计算以单种灯型或指定区域为计算基数。
5、 日检查、月考核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扣分。
6、 日检查成绩加权平均后,占月度考核总成绩的70%,月底全面考核占月度考核总成绩的30%。
7、 月度考核总成绩底于85分的,每低1分,扣除当月作业费用1%。
8、 连续两次月度考核总成绩底于60分的,将解除作业合同。
河湖管理处电力系统运行维护
作业考核评分细则
1、 运行维护管理机构要健全、岗位职责要明确、各项规章制度要齐全。未达到标准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2、 运行维护工作内业资料要齐全,要有设施台帐,检修及测试记录要及时整理归档。未达到标准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3、 设施完好率要达到100%。亮化设施及附属设备要保证完好,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更换。未达到标准的,每发现1处扣1分;
4、 电力系统运行正常率要达到98%。照明亮化设施要保证亮灯,单杆光源低于10个的以同一灯型的光源点为单位进行亮化率计算,单杆光源超过10个的,按杆计算亮灯率,单杆亮灯率低于98%的单杆为不合格,再以同一灯型计算亮灯率;喷泉设施要保证各喷头正常喷水,水压正常;背景音乐音响要正常使用,音质良好;监控头及中控设施要能正常储存和播放,喷泉、背景音乐和监控按单种设备计算运行正常率。未达到标准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2分。
5、 维修及时率要达到98%,灯具故障24小时内处理完,电缆及设备故障不超过48小时处理完。未达到要求的每发现1次扣1分。
6、 运行准确率达100%。电力系统要按要求时间进行开启和关闭。每发现1次扣1分。
7、 亮化设施设备每月要定期检修、保养,防雷、接地每年要春检。发现违规操做一次扣1分;
8、 变电站、配电盘、灯杆要定期进行绝缘测试和接地测试。发现违规操做一次扣1分
9、 常驻维修作业人员达不到标准的,每缺1人扣5分,常驻作业人员不能到达现场处理事故的,每次扣1分。
10、 电气检修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发现违规操做一次扣5分。
11、 电气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检修时必须有两名专业电工,停送电要实行专人制,做到谁停电、谁送电。发现违规操做一次扣2分。
12、 如设备发生故障,不能保证及时亮化设施灯,要以书面形式上报产权单位。未能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产权单位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13、 要按时、按要求参加河湖管理处组织的会议及活动,积极、认真的完成交办的每一项工作任务。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扣1分。
14、 电力系统运行维护作业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实的,每例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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