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防汛消险项目栖霞区外沙低涵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年防汛消险项目栖霞区外沙低涵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防汛消险项目栖霞区外沙低涵拆除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文靖路89号江苏永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2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HZC-(22)-01
1.2项目名称:2022年防汛消险项目栖霞区外沙低涵拆除工程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人民币约135万元。
1.5最高限价:人民币*******.82 元。
1.6采购需求:主要工程内容:拆除外沙低涵,开挖坡比1:2,采用黄粘土回填按原标准恢复主江堤,并采用原堤身土方将工程段80m长主江堤帮宽至13m,土方帮宽回填压实度不小于0.93;迎水坡护坡恢复约1200㎡,并在坡脚采用拆除块石固脚;堤顶道路恢复、帮宽750㎡;迎水侧堤肩挡浪墙恢复90m,墙顶高程11.50m(吴淞高程);背水坡绿化恢复550㎡;按原标准恢复上堤道路、标志标牌、路灯等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内容。
1.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模板,原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三)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注: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2.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格:
a、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b、提供近一年(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2年2月12日至2022年2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供应商递交相关资料无误后,竞争性磋商文件将通过邮箱方式发出。
3.3方式:请供应商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资料领取签到表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1@qq.com),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投标人是否通过报名资料审核,请各投标人留意邮箱情况。
3.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响应文件接受开始时间:2022年2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2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4.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文靖路89号江苏永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
5.1、时间:2022年2 月24 日14 点30 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文靖路89号江苏永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标书一份,U盘;响应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PDF格式或WORD格式),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3 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7.4 响应文件提交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7.5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7.6 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7.7供应商诚信档案登记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时,将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并保存,并将核实结果作为评审工作的参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街道水务工程建设处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街道
联系人:夏工
联系方式:159*****4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永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文靖路8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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