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认定历史遗留矿山的公示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认定历史遗留矿山的公示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认定历史遗留矿山的公示
为加快推进废弃矿山治理恢复工作,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1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经调查核实,我局拟将位于铺前镇、冯坡镇、抱罗镇、潭牛镇、翁田镇等44个图斑认定为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2年2月11日至2022年3月12日,共30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复核,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清澜开发区白金路2号,电话:****-********。
附件:1.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名录
??????2.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影像图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2月11日
责任编辑: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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