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宿舍及实验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中心小学宿舍及实验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延寿县延寿镇中心小学宿舍及实验楼工程施工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SG0109G14004
1. 招标条件
延寿镇延寿镇中心小学宿舍及实验楼工程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延寿县教育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延寿镇中心小学宿舍及实验楼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 哈尔滨市延寿县延寿镇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总建筑面积约8687.43平方米,主体为1--3层。新建项目(包括土建、装饰、水暖、电气、消防)等图纸内所包含的内容。
2.4计划工期: 2014年08月 8日-2014年10月31日 共计:8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的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外进队伍进入建筑市场手续(外省投标人提供)、清欠办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黑龙江省工程招投标监管网上报名截图表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期内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最近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从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称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人;控股是指只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时间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4.投标登记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投标登记当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以及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工程的拟派建造师本人前去投标报名。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07 月 14 日至2014年07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同下)携带满足本公告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3投标申请人(含外省、市企业)投标登记当时还应同时登录"黑龙江省招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http://www.hljztb.com),使用企业锁进行电子信息录入,以便在监管系统内确定本企业工商信息(名称、有效期等)、企业资质信息(有效期、资质分类及资质等级等)、拟投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注册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2人、造价员1人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除建造师外,须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且监管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须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的一致,并对所确定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4.4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4.5本项目投标人承诺等资料请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5.获取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执行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售后不退。
5.2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下同)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 其他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账目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延寿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融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延寿县 地 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征仪花园小区A104
栋(宁安路8号)
邮 编 :150000 邮 编 :150000
联 系 人 : 徐主任 联 系 人 : 张 岳
联 系 电 话 : 139*****776 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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