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财务管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财务管理服务
二、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
3.采购单位联系人:杨晓东
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三、采购需求及实施周期
1.采购需求及目标:
为监督指导局属事业单位各项财务活动提供相应的辅助性服务,为规范局属事业单位管理提供科学、合理和有效的咨询服务及建议。及时、准确、系统完整地为财务分析工作提供协助,有效促进局属事业单位财务基础工作质量和规范,及时发现经济活动风险,提供风险防控建议并协助实施,持续有效提高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所形成的成果文件合法、合规且满足我局对局属事业单位监督和指导需要。
2.项目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四、项目预算及拨付方式
项目预算:33.7万元;拨付方式:财政拨款。
注:采购人支付给供应商的最终合同总金额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批复金额。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比选申请方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比选程序安排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单位应于2022年2月18日17时前递交相应文件(一式三份)送至我局财务处,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所有投标文件均需置于密封的文件袋内提交给招标人,且投标人应对该文件袋加贴封条。采购人将在开标现场拆封。
2.提交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比选申请表;
(4)2021年1月1日-2022年2月18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企业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2021年1月1日-2022年2月18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企业税款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的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项目的报价(可含分项报价)、团队成员情况等;
(8)工作方案及实施进度安排等;
(9)相关工作业绩(提供近三年类似业务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资料。
3.比选时间和地点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新闻出版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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