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三号线民用通信系统共建设备招标公告

地铁三号线民用通信系统共建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西安地铁三号线民用通信系统共建设备采购,项目业主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移动:40%,联通:30%,电信:30%,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SXMX-Z-WZ-14-078;
2.2项目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2.2项目建设规模:采购预算约2970万元,电源设备及电缆采购标段预计650万;光缆及传输设备采购标段预计510万;射频电缆及泄露电缆标段预计1600万;室内分布设备采购标段预计210万。
2.3项目概况:地铁三号线全长39.15km,设26座车站(其中地下车站19座、高架车站7座)本期工程为鱼化寨至保税区站段,三家运营商通过共建民用通信系统来实现信号的覆盖,本次招标的物资即为三家运营商共用物资。包含26座车站所需电源设备及电缆:14套60kVAUPS电源设备(带蓄电池、电池柜、交流配电屏等)、4套80kVAUPS电源设备(带蓄电池、电池柜、交流配电屏等)、46.5KM隧道区间设备供电电缆(3X16mm2)及部分UPS设备连接电缆及相关辅材。光缆及传输设备:69.5KM72芯区间光缆、107KM144芯干线光缆、60个72-144芯壁挂式光缆分配箱、52个ODF光纤配线柜(576芯)及相关辅材。射频电缆及泄漏电缆:124KM1-5/8漏缆(含负载、支架、漏缆直流隔断器、接地套件)、99200个漏缆防火吊夹、24800个漏缆普通吊夹、68.6KM7/8”射频电缆、13.2KM1/2”射频电缆、2KM1-5/8”射频电缆、5980条软跳线及相关辅材。室内分布设备:45套POI、1480个吸顶天线、16个板状天线、1772个功分耦合器、60台隧道内多频分合路器等室分器件及相关辅材。
2.4标段划分:划分四个标段,第一标段:电源设备及电缆采购;第二标段:光缆及传输设备采购;第三标段:射频电缆及泄露电缆采购;第四标段:室内分布设备采购。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
第一标段:电源设备及电缆采购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厂商。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3)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4)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UPS、蓄电池、电力电缆三种主要设备)的质量检测报告及泰尔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原厂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健康认证及环境认证证书。
6)业绩要求:为本项目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地铁民用通信系统三条线路(全线)以上(含三条)稳定运行使用,并获得建设方签署的产品合格报告或验收证书,同时需提供采购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7)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最近两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8)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其身份必须是UPS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且UPS原厂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若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均参与时,代理商的申请视为无效。如有两家及以上的代理商代理同一UPS品牌产品的,其申请均视为无效。
9)投标人必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10)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招标的相关及其附属机构等有任何关联。
1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1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令第6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标段:光缆及传输设备采购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厂商。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少于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3)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光缆、壁挂式光缆分配箱、ODF三种产品)的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入网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原厂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健康认证及环境认证证书。
6)业绩要求:为本项目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地铁通信系统三条线路(全线)以上(含三条)稳定运行使用,并获得建设方签署的产品合格报告或验收证书。提供采购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7)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最近两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8)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其身份必须是光缆、壁挂式光缆分纤箱(含ODF)原厂二者之一。并取得另一产品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且原厂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若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均参与时,代理商的申请视为无效。如有两家及以上的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产品的,其申请均视为无效。
9)投标人必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10)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招标的相关及其附属机构等有任何关联。
1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12)潜在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令第6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标段:射频电缆及泄漏电缆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厂商。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3)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射频电缆、泄漏电缆、漏缆卡具)需具有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同时获得铁路产品认证证书(CRCC)。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原厂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健康认证及环境认证证书。
6)业绩要求:为本项目提供的产品必须具有地铁民用通信系统三条业绩证明(含三条),需提供采购合同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同时该地铁民通信项目需稳定运行2年以上,需提供建设方签署的产品合格报告或验收证书。合同原件备查。
注:地铁全线指包含地下隧道12站及以上车站线路。
7)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最近两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8)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需取得原厂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原厂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若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均参与时,代理商的申请视为无效。如有两家及以上的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产品的,其申请均视为无效。
9)投标人必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10)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招标的相关及其附属机构等有任何关联。
1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12)潜在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令第6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标段:室内分布设备采购。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厂商。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少于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3)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室分器件)的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测报告。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健康认证及环境认证证书。
6)业绩要求:为本项目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地铁民用通信系统三条线路以上(含三条)稳定运行使用,并获得建设方签署的产品合格报告或验收证书,同时提供采购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7)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最近两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8)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9)投标人必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10)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招标的相关及其附属机构等有任何关联。
1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12)潜在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令第6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每个标段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超过5名时,则按照择优打分选取前5名通过资格预审;
2)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超过5名时,则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全部通过资格预审;
3)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本项目招标失败。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4年07月14日至2014年07月18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25号银河新坐标B0510室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未领取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及报名的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元)整,售后不退。
5.3本项目提供邮寄资格预审文件服务;邮寄加收人民币50元/份的邮寄快件费。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7月24日16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25号银河新坐标B0510室_。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7.2除上述两家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请各申请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申请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15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25号银河新坐标B0510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29—********156*****895
电子邮件:mxzbsx@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07月14日

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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