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设备建设 招标公告
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设备建设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陆丰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设备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陆丰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陆丰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2月13日18:1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2月14日至2022年02月1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陆丰市东海镇上海路龙光村十六横巷四号一楼(广东信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2月25日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陆丰市东海镇上海路龙光村十六横巷四号一楼 | ||
预算金额 | ¥108.25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陆丰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信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东海镇上海路龙光村十六横巷四号一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6" target="_blank">磋商文件(生活垃圾分类设备建设).pdf | ||
附件2 | *******F9D3F08A2AF5A" target="_blank">代理协议(2).pdf |
陆丰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设备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陆丰市东海镇上海路龙光村十六横巷四号一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2月25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581-2022-00074
项目编号:GDXZ-202201-005
项目名称:陆丰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设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82,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陆丰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设备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82,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货物 | 陆丰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设备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82,500.00 | 1,082,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2020年到投标截止前任意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提供2021年时间内(半年内任意1个月或以上)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提供2021年时间内(半年内任意1个月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陆丰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设备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陆丰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设备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2)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供应商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3)1.9、至少提供一宗类似的业绩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
时间: 2022年02月14日 至 2022年02月18日 ,每天上午 09: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上海路龙光村十六横巷四号一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2年02月25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上海路龙光村十六横巷四号一楼(广东信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时间: 2022年02月25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上海路龙光村十六横巷四号一楼(广东信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02月14日至2022年02月18日期间(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信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陆丰市东海镇上海路龙光村十六横巷四号一楼)获取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供以上述资料。
2.上述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1.9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2份,同时携带上述资料原件核对(身份证除外,但获取人身份证须原件核对)获取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委托人必须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并提供10月、11月、12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不含投标当月)核对。否则不接受获取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名称:陆丰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
地址:广东省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院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信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东海镇上海路龙光村十六横巷四号一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广东信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13日
标签: 生活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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