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门港港务101、102及201堆场硬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头门港港务101、102及201堆场硬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头门港港务101、102及201堆场硬化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业主为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100%自筹。招标人为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头门港港务101、102及201堆场硬化工程施工监理
2.2 项目建设地点:头门港区内。
2.3 项目规模:拟对头门港务一期陆域的 101#、102#、201#堆场区域进行堆场硬化、201#堆场增设防风抑尘网和喷淋系统等环保提升设施,改造场地总面积约6.78万m2。其中101#堆场改造面积约1.42万m2,102#堆场改造面积约2.02万m2,201#堆场改造面积约2.43万m2,防风抑尘网总长度约1331m。
2.4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头门港港务101、102及201堆场硬化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对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工作协调实施全面管理;缺陷责任期的工作。
2.5 监理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施工监理标段。
2.6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为17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5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12个月)。
2.7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相关专业技术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安全控制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2.9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2.10项目总投资:约2500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监理合同段独立完成过单个合同施工造价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28日,每天9: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4.2凡符合本项目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填写“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将报名单及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到邮箱:dmygc@nbport.com.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7日1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3开标时间:2022年3月7日10时整(北京时间)。
5.4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地点为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疏港大道浙江大麦屿港务有限公司综合楼1002室 。
根据防疫要求,建议投标人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邮寄地址: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疏港大道浙江大麦屿港务有限公司综合楼1002室,收件人:朱老师,联系电话****-********5。邮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7日9时(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概不负责。
采用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派健康码绿码、行程码(显示有中高风险地区的一律不准进入开标现场)的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应提供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提供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并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阳光工程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yggc/zbgg/)基层专栏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
地址:临海市上盘镇北洋9路66号
联系人: 王曾宇电话:****-********
咨询电话:****-********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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