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红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运营超市供货商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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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红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运营超市供货商征集公告

各相关供货商:

为进一步提升红河红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超市的经营品质,由红河红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云南汇恒高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供货商征集工作的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对超市供货商进行公开征集等相关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货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红河红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运营超市供货商征集项目

(二)项目编号:HHZB-K2022-0015

二、供货超市概况

红河红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运营超市现有7个,分布于红河州职教园区、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建水校区)、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内,其中红河州职教园区在校师生大概20000人,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在校师生大概3000人,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建水校区)在校师生大概2000人,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在校师生大概4000人。

三、配送区域

(一)红河州职教园区配送区域: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

(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配送区域: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镇;

(三)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建水校区)配送区域: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

(四)云南红河技师学院配送区域: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

(五)同时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供货商也须承担征集人新增配送地点的供货服务(云南省红河州内)。

四、框架协议期限

一年,暂定于2022年2月22日起至2023年2月21日止,具体开始供货时间及供货区域以征集人通知为准。

五、供货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省、市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配送产品来源合法、质检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卫生、质检、检疫标准。

六、供货服务要求

各供货商需配备相应的业务员及送货员,负责货物的陈列维护及配送服务。


七、供货需求目录清单

序号

供货货物大类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备注

1

文具类

供货商针对每个大类能提供的货物自行罗列

本次采购数量不定,以成交供货商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供货商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报价函,征集人与供货商协商确定


2

冷冻食品类

(含清真)

3

纸品类


4

饮料、矿泉水类


5

洗护类


6

百货类


7

面包类

(含清真)

8

奶制品类

(含清真)

9

方便食品类

(含清真)

10

零食、饼干、糖果、膨化类

(含清真)

八、供货商的准入条件

本项目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凡是满足以下条件的在本项目框架协议期限内可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供应及实施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前期的供货采购中没有不良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非食品类供货商无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2、征集人优先考虑能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商出具的授权经销资料或所投品牌地区总代理出具的授权证明的供货商,但不排斥不能提供上述授权文件的供货商参加本次征集工作。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提交申请当日征集人或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承诺满足《诚信声明》《价格信誉承诺书》《供货商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配送区域承诺书》(详见附件“申请材料格式”)要求。

5、所有上岗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

6、在批发、零售经营中信誉良好,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在供应业绩中无任何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和债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7、清真类食品供货商应具备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条件。

九、申请时限

本征集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框架协议期限内有效,供货商可随时向征集人提出准入申请。

十、申请程序

(一)有意向的供货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周末除外)将申请材料密封提交至 红河红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市场运营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凤凰路延长线南段(州委党校培训服务中心一楼));

(二)申请材料份数:纸质版一正一副,电子版(U盘)一份,共同密封提交;

(三)征集人将在收到供货商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且双方协商确定货物价格后即取得本次超市供货资格,征集人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货商,供货商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如审核不通过的,征集人会在规定审核期限内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供货商可补正后再次申请。

(四)供货阶段的成交供货商由征集人下属分公司从入围供货商中直接选定,双方签订供货合同,各分公司结合实际自行选择相应货物,最终成交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若征集人下属分公司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其他供货商采购相同货物,且入围供货商不同意将价格降至其他供货商以下的,征集人下属分公司有权重新选择该货物的供货商,竞争供应过程中所引发的供应量不等,由供货商承担或受益,征集人及其下属分公司概不负责。供货商履行合同后,依据框架协议约定的凭单、订单以及结算方式,进行费用结算;

(五)提出申请时供货商需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申请材料格式”;

(六)签订正式供货合同前供货商须向征集人下属分公司提交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形式以签订的供货合同为准。

十一、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标准详见本公告“供货商的准入条件”。

十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入围供货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付费标准,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详见本项目框架协议。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为包干价方式收取,在2022年8月21日前每个成功入围的供货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人民币1500元的代理费,在2022年8月22日后每个成功入围的供货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人民币800元的代理费,支付方式为领取成交入围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若应乙方原因导致无供货量或中途退出供货或被征集人清场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征集公告和入围结果公告将在红河红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示栏张贴及云采招阳专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bidcn.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s://)进行发布,征集人和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联系方式

征 集 人:红河红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延长线南段(州委党校)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话:187*****952****-*******

代理机构:云南汇恒高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龙井路216号北组团小区5巷附143号

联 系 人:柏先生、王先生

电话:185*****628135*****480

传真:****-********

日 期:2022年2月13日


附件:申请材料格式

申请材料格式要求:

一、申请材料份数

(一)文本文档:壹份正本,壹份副本。

(二)电子文档:壹份 (以U盘的形式提供,内容为申请材料电子版一份,可编辑商品信息报价表(格式为Excel版本))。

二、申请材料的编制要求

申请材料采用A4篇幅,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插入页码,并由供货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在单位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材料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货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三、密封要求

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再统一装入一个文件袋(盒)内后密封提交。

四、其他要求

1.供货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货商承担。

2.供货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封面格式)

(正/副本)

申请材料

项目名称:红河红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运营超市供货商征集项目

项目编号:HHZB-K2022-0015

供货商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年__月__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 别:

年龄: 职 务:

系(供货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货商(公章):

日 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货商住址)的(供货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我方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为我方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红河红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运营超市供货商征集项目(项目编号:HHZB-K2022-0015),以我方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姓名: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供货商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三、商品信息报价表(格式)

*条码

*品名

*型号

*单位(最小单位)

*规格

*类别

*供货价

*建议零售价

备注




























注:

1.表格不够自行扩充,带“*”号的为必填项,“类别”包括但不限于:文具类;冷冻食品类;纸品类;饮料、矿泉水类;洗护类;百货类;面包类;奶制品类;方便食品类;零食、饼干、糖果、膨化类;

2.供货商可针对本项目的情况自行加入能提供的其他货物大类,并根据不同的规格填报相关内容;

3.供货商填报的供货单价为含税单价,且包含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费用。

供货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四、营业执照

附: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食品经营许可证

附:供货商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非食品类供货商无须提供。


六、拟派往本项目人员名单

项目名称:红河红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运营超市供货商征集项目

序号

姓名

健康证号

联系电话

备注





















...





注:附所配备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相关资格证书(如有)原件扫描件。

七、
相关承诺及声明

(一)诚信声明

项目名称:红河红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运营超市供货商征集项目

致: 红河红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货商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框架协议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批发、零售经营中信誉良好,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在供应业绩中无任何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和债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近三年(2019年至今)无行政处罚信息。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货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二)价格信誉承诺书

致:红河红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货商名称)参加红河红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运营超市供货商征集申请工作。在此郑重承诺:

1.我方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诉讼。

2.企业近三年(2019年至今)在食品经营中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任何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和债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3.我方郑重承诺供给贵公司商品为市场最低价,如违反此条我方自愿解除与贵方的合作,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特此承诺。

供货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三)供货商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确保红河红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超市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我们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所供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

二、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原材料质检报告等。

三、严格根据购货订单保质保量地进行供货,明确所供货物品名、规格、斤两、单价、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供货时间并加盖公章。

四、不提供含有以下问题原材料:

(一)含有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霉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

(三)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制品;

(六)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

(八)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九)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命令禁止供货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

五、积极配合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努力提高原材料供货商的食品安全意识、自我约束意识和诚信意识。

六、在供货期限内,若因我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有关规定引起了食源性疾患,我方将负全部责任 。

供货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四)配送范围承诺书

致:红河红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货商名称)参加红河红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运营超市供货商征集申请工作。我方在此郑重承诺愿意选择下列(填写下列区域对应的字母即可)区域进行供货:

A.红河州职教园区配送范围: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锡缘路(蒙自市上海路延长线)红河州职教园区内各门店;

B.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配送范围: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镇奥体路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美美超市内;

C.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建水校区)配送范围: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陈官村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内各门店;

D.云南红河技师学院配送范围: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南洞路65号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内各门店;

E.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供货商须承担甲方新增配送地点的供货服务(云南省红河州内)。

如违反本承诺书我方自愿解除与贵方的合作。

特此承诺。

供货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八、供货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一、清真类食品供货商应具备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条件(若供货货物中包含清真类的供货商提供)。

二、供货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征集公告 物业管理 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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