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营子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海棠河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张家营子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海棠河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张家营子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海棠河广场建设项目)基 本 信 息
招标编号:JPZFCG-JZXCSCG-2021-128 标讯类别:省内
招标人:建平县张家营子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业主名称:建平县张家营子镇人民政府所属地区:建平县
项目名称:张家营子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海棠河广场建设项目)所属行业:政府采购
招标类型:政府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 标 公 告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招标文件的获取

标书费:0元 标书费说明:
图纸费:0元
是否记名:否; 记名材料备注:

本标实行在线售卖标书,企业通过建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3.230.236.116:5003/index.html进行在线购买,购买后如需纸质标书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



报名开始时间2021-12-14 08:30报名截止时间2021-12-20 17:00

质疑截止时间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12-28 08:30
投标开始时间2021-12-28 08:30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21-12-28 09:0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代理人信息
招标人:建平县张家营子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宏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海峰法定代表人:代小飞
地址:建平县张家营子镇龙山路019号地址:建平县兴合家园西门
邮编:122416邮编:122400
联系人:辛铁军联系人:徐静
办公电话:\办公电话:\
传真:\传真:\
移动电话:139*****457移动电话:186*****615




招标内容







张家营子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海棠河广场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张家营子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海棠河广场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PZFCG-JZXCSCG-2020-128)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建平新闻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PZFCG-JZXCSCG-2020-128

项目名称:张家营子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海棠河广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9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9元

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计划工期: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4月30日,116日历天(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而定,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须持证上岗,项目班子成员需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项目班子成员与供应商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以企业成立之日算起)。

2)供应商须为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正式供应商。

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要求,在政府采购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 号、《建平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财政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委办发【2019】10号)的文件要求,凡招标项目结束后,必须报建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拨付资金。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4日至 2021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 建平新闻网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人民币 0 元/本。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建平县红山街道人民路 149 段 2 号即西环岛农业发展银行东侧一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建平县红山街道人民路 149 段 2 号即西环岛农业发展银行东侧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要求: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在满足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应于 2021年12月14日—2021年12月20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以 WORD 文档格式发送到辽宁宏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邮箱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主题应为:“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格式及主题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资料不予接收,并及时通知代理公司进行核实,未经核实,报名无效。(邮箱:********8@QQ.com 电话:186*****615)。

2、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供应商授权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 1 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以企业成立之日算起);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本项目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及执业资格证。

注:各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如接到举报或投诉,开标前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后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建平县张家营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建平县张家营子镇龙山路019号

项目联系人:辛铁军

联系电话:139*****4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宏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建平县兴合家园西门

联系方式:186*****615

邮箱地址:********8@QQ.com%20">********8@QQ.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建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宏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51*****020********

项目联系人:徐静

电话:186*****615


辽宁宏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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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村人居环境 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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