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学院2014级新生平安保险招标公告
昌吉学院2014级新生平安保险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昌吉学院2014级新生平安保险)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人:昌吉学院
地 址:昌吉市世纪大道南9号
招标项目:昌吉学院2014级新生平安保险
项目负责部门:学生处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经有效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与开标时都需提供以上资料。
三、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7月14日11:00时—7月18日19:00时。
2、开标时间:7月19日10:30时
3、开标地点:昌吉学院新校区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四、评标基本原则
各投标单位依据我院对项目的要求,询价招标,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下, 险种实用且最多、保额赔付最高的保险公司中标。
五、项目付款方式
项目中标后签订完合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付款。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供应商提供两份投标书,其中报价单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请置于投标书醒目位置或者在目录中注明页码,以便于查询。
2、投标单位应对该项目的要求完全响应,并出示报价以及必要的说明。
3、每一项目只提供一种方案,对于多种方案原则上只取第一方案。
4、标书须装袋密封。封口加盖公章。
5、中标后请在三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七、项目概况:
昌吉学院2014级新生学生平安保险业务。内容详见附件
报名联系人:宋玲
联系电话:****-******* 180*****239
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保险公司资质条件及其服务基本内容
一、保险公司资质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昌吉市内设有常驻办事的合法保险经营机构,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符合下述条件的保险经营机构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一)拥有一定规模,有良好的学生平安保险服务业绩和信誉;
(二)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三)具有所需代理资格证书及经营许可证。
二、保险公司服务基本内容
(一)保险公司提供的学生平安险险种及最低保额规定如下:
1、学生平安保险,保险金额为6000元/生;
2、附加意外伤害门诊、医疗保险,保险金额为15000元/生;
3、附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保险金额为25000元/生;
4、附加意外残疾保险,保险金额为25000元/生;
5、附加意外烧伤保险,保险金额为25000元/生;
6、附加住院医疗保险,保险金额为35000元/生;
7、附加疾病身故保险,保险金额为15000元/生;
8、附加学生大病保险,保险金额为100000元/生;
9、赠送校园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100000元/生;
新生学生平安险保险费为60元/生/年,投保时间以新生报到时间为准,保险期限为学生在校年限。投保人数以2013年新生实际报到人数为准。赔付时限以新生入学报到时间算起,体检标准以县级及以上级别医院和昌吉学院学校医院体检结果为依据。
(二)昌吉学院学校医院须作为保险公司指定定点医院。
(三)投标保险公司要有专用的收费软件,配备相应的设备,必须实行计算机收费,给学生出具统一收款收据,保证一生一据,并于每天收费后给校方提供相应报表。
(四)保险公司接到理赔通知后应保证在三个工作日内受理,一般理赔在15个工作日内赔付,特殊理赔在30个工作日内赔付。
(五)中标保险公司应在昌吉市常设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有针对昌吉学院学生的售后服务人员及具体联系方式,并对售后服务作出明确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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