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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管公园(牛岗山公园、鹤林生态公园、五湖公园)保安社会化服务公开采购项目

晋安区管公园(牛岗山公园、鹤林生态公园、五湖公园)保安社会化服务公开采购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晋安区园林中心

乙方:福建省茂兴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11]FJGC[GK]*******的晋安区管公园(牛岗山公园、鹤林生态公园、五湖公园)保安社会化服务公开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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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 C130502 公园服务 公园服务本次采购项目为牛岗山公园、鹤林生态公园、洋下海绵公园、井店湖公园、涧田湖公园、赤桥公园、斗顶公园“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着装整齐(夜间佩戴闪光标志),做好详细的值班情况记录;(详见投标文件)3(年)所有派遣保安社保、医保的资料齐全,上岗保安全部必须具备上岗证。(详见投标文件)********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陆佰柒拾伍万贰仟伍佰贰拾捌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签订后7天内人员到位。;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次采购项目为牛岗山公园、鹤林生态公园、洋下海绵公园、井店湖公园、涧田湖公园、赤桥公园、斗顶公园“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乙方应积极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做到文明执勤、热情服务,加强牛岗山公园、鹤林生态公园、洋下海绵公园、井店湖公园、涧田湖公园、赤桥公园、斗顶公园安全巡逻、定岗定位,协助福州市晋安区园林中心维护好园区内的治安秩序、游客安全工作,为游客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保安公司保安人员上班时无着装,着装不干净整齐,巡逻车不干净整洁,对乙方进行50元/人●次扣款; (2)夜间不佩戴闪光标志、抽烟、玩手机,对乙方进行50元/人●次扣款; (3)发现离岗、睡岗、对游客态度恶劣、缺岗、脱岗和酒后执勤等行为 第一次扣保安公司100元/人●次,第二次扣保安公司200元/人●次,第三次扣保安公司400元/人●次,第四次扣保安公司800元/人●次,并解除该保安人员在公园的工作岗位,有权责令保安公司及时更换新人员。每月缺岗人次超过5次,扣除当月所有费用20%,每月缺岗人次超过10次扣除当月所有费用40%,超过15人次扣除当月所有费用60%,按此比例扣除当月所有费用; (4)重要园区节点、存在安全隐患地带加强巡查,发现保安未尽职但未造成公园财产或名誉损失的,对乙方进行100/人●次扣款; (5)重要园区节点、存在安全隐患地带加强巡查,发现保安未尽职并造成公园财产或名誉损失的,根据园林中心认定的责任比例对保安公司进行处罚; (6)新闻采访公园有指定的发言人,保安人员擅自接受新闻采访,对乙方进行1000/人●次扣款; (7)园林中心对保安公司保安人员不满意或认为不能胜任本职岗位的,园林中心有权提出更换有关人员,保安公司应在两天内予以更换。延期扣保安公司100元/人.天。 (8)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严禁发生各类冲突事件,打架斗殴事件(公安部门确认的正当防卫除外)、敲诈勒索等行为,如发生,除承担相应的法治安责任及赔偿费用外,另给予经济处罚,除承担相应的法律、治安责任及赔偿费用外,另给予经济处罚,合同期内第一次发生扣除保安公司5000元,第二次发生扣除保安公司10000元,第三次发生扣除保安公司20000元。 (9)因保安服务失误造成群众上访,影响公园及政府形象的事件,由区园林中心有权视情节轻重扣除当月服务费20%以内的处罚,或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罚通知对保安公司进行处罚。 (10)保安公司做好每个班次在打卡记录。每班次至少打卡一次,金鸡山公园和晋安公园每天按班次做三次美篇,美篇需要按从小到大岗位编号顺序编辑制作,巡逻岗需要在一起合影打卡,其他公园每天制作一次美篇,所有美篇需留存到合同期结束,合同期发现打卡弄虚作假的第一次发生扣除当月所有费用20%,第二次扣除当月所有费用,第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打卡照片中队员面部表情不清晰扣除100元,美篇不按要求制作每次扣除1000元。 (11)无聚众赌博、打架斗殴,争吵谩骂,裸露上半身,抽烟、吐痰,躺卧座椅现象等不文明行为,乙方保安员在10分钟内没有制止,被游客合理投诉或管理员发现的每次扣除100元; (12)监控室设专人值班,做好发生案件和事件记录,值班记录没有接听电话,认真记录的每次扣除100元; (13)园内禁止宠物,发现宠物进入公园每次扣除保安公司50元; (14)社会车辆不能随便进入公园,进入公园需要到指定位置停车,社会车辆没经管理处及中心同意进入,合同期内第一次发生扣除1000元,第二次发生扣除保安公司5000元,第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车辆没有按规定位置停车每次500元,没有按线停车的每次100元。 (15)规范公园群众集体娱乐活动(广场舞、“大家唱”等),无各类非法宗教活动,集体活动没有临时登记,被游客投诉10分钟内没有处理每次扣除100元; (16)无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疾病人员,乙方保安员发现后10分钟内没有处理的每次100元; (17)公园内部及其周边没有算命等宗教商业活动,发现后10分钟内没有汇报管理处一次扣除500元,和对方串通的解除该保安人员在公园的工作岗位,并扣除公司5000元/每次。 (18)公园内部没有违规施工,如外单位没经授权在公园内部施工,根据园林中心认定的责任比例对保安公司进行处罚; (19)负责巡查文明宣传牌,温馨提示牌,各类设施等损坏情况,乙方没有及时汇报每处扣除10元; (20)巡查消防器材(含各商家)是否在有效期;乙方保安员没有巡查到位及时汇报的每处扣除50元; (21)公园门口指定范围无违章占道摆摊,发现一次扣除保安公司100元; (22)保安公司提供的保安服务应遵守公园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上述处罚条款的其它规定,对乙方进行100元/次的扣款。。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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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2.77 验收合格
2 2.77 验收合格
3 2.77 验收合格
4 2.77 验收合格
5 2.77 验收合格
6 2.77 验收合格
7 2.77 验收合格
8 2.77 验收合格
9 2.77 验收合格
10 2.77 验收合格
11 2.77 验收合格
12 2.77 验收合格
13 2.77 验收合格
14 2.77 验收合格
15 2.77 验收合格
16 2.77 验收合格
17 2.77 验收合格
18 2.77 验收合格
19 2.77 验收合格
20 2.77 验收合格
21 2.77 验收合格
22 2.77 验收合格
23 2.77 验收合格
24 2.77 验收合格
25 2.77 验收合格
26 2.77 验收合格
27 2.77 验收合格
28 2.77 验收合格
29 2.77 验收合格
30 2.77 验收合格
31 2.77 验收合格
32 2.77 验收合格
33 2.77 验收合格
34 2.77 验收合格
35 2.77 验收合格
36 3.05 验收合格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三年。

10、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需另行支付按照中标金额的20%支付赔偿金。 (2)在签定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另行支付按照中标金额的20%支付赔偿金。 (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福建省福州市仲裁委员会、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保安员人数及保安服务工作 (1)牛岗山公园、鹤林生态公园保安人员配备保安71个岗位,含轮休人员及行政管理员共需100人;五湖公园(井店湖公园、涧田湖公园、洋下海绵公园、赤桥公园、斗顶公园)保安人员配备保安39个岗位,含轮休人员及行政管理员共需56人。 (2)牛岗山公园、鹤林生态公园行政管理员1名和五湖公园行政管理员1名,负责参与甲方考核验收、处罚统计以及甲方与乙方的对接沟通等业务,要求一半以上上班时间要在各园区内进行管理。 (3)牛岗山公园、鹤林生态公园中队长1名和五湖公园中队长1名。(中队长为现场保安的负责人,文化要高中以上,退伍军人)。还需配备小队长。以上人员主要工作是积极完成甲方交给的保安服务任务,并对各类突发性的事件予以妥善处理,维护安全防范工作,中队长请假由甲方现场负责人审批。 (4)行政管理员及中队长上班时间:08:00—12:00,14:00—18:00。 14.2岗位职责 (1)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着装整齐(夜间佩戴闪光标志),做好详细的值班情况记录; (2)保安员应加强巡逻,维护辖区的治安秩序,看护公园公共财产安全,防火、防盗、防事故,如遇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甲方指定负责人汇报并妥善地予以处理; (3)发挥公园监控系统和各种防盗报警器的作用,监控室保安人员及时将观察到的可疑情况传输给当班领导; (4)加强重点部位的巡逻守护、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 (5)协助处理其他突发事件。 (6)发现有集会、扎堆,人数在5人以上的,要重点关注,疑是非法聚集的应及时上报。 (7)保安人员巡查应认真详细记录执勤中所发生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及时向甲方当班领导汇报; (8)严格执行公园有关规章制度和其它有关部门的规定。 (9)因保安问题造成公园内公共设施被盗或破坏,以及园内人员人身和财物损害,由保安公司负责全额赔偿。 (10)及时发现有精神、智障等人员,并监控保护。 (11)严格维护公园公共形象,不得擅自接受新闻采访。 14.3服务要求及责任 (1)中、小队长的任免一般由乙方提供名单,由乙方及甲方现场负责人共同决定,甲方现场负责人有独立免除中、小队长的权力。乙方违反该款协定,甲方现场负责人可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乙方如有异议,可书面提请甲方议定,甲方有最终裁定权,裁定结果乙方及甲方现场负责人无条件遵守。 (2)乙方新派遣的保安年龄在18-55周岁以下的占派遣人数的100%,身高170mm的人员占派遣人数的80%以上,最低身高不得低于165mm。未达标准的,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有关人员,乙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延期扣乙方100元/人/天。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配备部分女性保安人员,最低身高不得低于155mm。 (3)乙方所有派遣保安社保、医保的资料齐全,上岗保安全部必须具备上岗证。资料未齐全的,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有关人员,乙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延期扣乙方100元/人/天。上岗保安如果发生职业危害、意外工伤与其它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没有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4)公园如需要加班及增设岗位,乙方必须积极配合。 (5)保安服装、器械、手电筒、夜间所佩戴的闪光标志、巡逻电动车(不少于1部)等相关物品由乙方配备。 (6)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定期每周一次组织进行防恐防暴、体能等训练,并参加法纪教育、消防灭火培训、文明礼仪课堂等业务学习。 (7)队长要以身作则,带领全体保安人员认真完成各项保安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安保工作任务。 (8)因甲方在园区人手有限,保安人员有义务帮助甲方,如搬运展板、矿泉水、桌椅、传递信息等事务。 (9)熟悉公园现场设施、绿地等情况,具备绿地、设施保护意识,及时劝阻踩踏绿地、破坏设施等行为。公园如发生台风灾害、山体滑坡、树木倒伏、绿地被恶意破坏或外来施工破坏等突发事件时,协助、配合绿化养护单位合理处置,减少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10)公园如发生人员绑架、自杀、肢体纠纷等突发事件时,应及时适当安抚、缓和当事人情绪,根据情况采取应对措施,减少不必要的伤害,避免对甲方造成不利影响。 (11)应当前疫情防控、防恐防暴等形势需求,乙方需为甲方提供人员风险预警服务。对入园及周边发现的可疑人员,通过人脸识别或形体识别等科技手段,作出人员风险评估结果,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合理应对措施。如发现恐怖分子、逃犯或通缉犯等犯罪嫌疑人,可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14.4保安员违规处罚制度 (1)乙方派出保安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当班时不得擅自离岗、脱岗、睡岗、打人、骂人、酗酒、玩手机等,吸烟应在规定的地方。甲方及甲方代理人对检查中发现的乙方保安人员上班时无着装保安服的扣乙方50元/人/次;夜间不佩戴闪光标志的扣乙方50元/人/次;发现离岗、睡岗、骂人、玩手机、脱岗和酒后执勤等行为,第一次扣乙方100元/人/次,第二次扣乙方200元/人/次,第三次扣乙方300元/人/次,并解除该保安人员在公园的工作岗位,有权责令乙方及时更换新人员;发现保安未尽职但未造成公园财产或名誉损失的扣保安公司100元/人/次;发现保安未尽职并造成公园财产或名誉损失的根据甲方认定的责任比例对乙方进行处罚。一年内累计发生50次,招标人有权无偿无条件解除与乙方的合同。 (2)甲方对乙方保安人员不满意或认为不能胜任本职岗位的,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有关人员,乙方应在两天内予以更换。延期扣乙方100元/人/天。 (3)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严禁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公安部门确认的正当防卫除外)、敲诈勒索等行为,如发生,除承担相应的法律、治安责任及赔偿费用外,另给予经济处罚(注:第一次发生处罚乙方5000元,第二次发生处罚乙方10000元,第三次发生处罚乙方20000元),一年内发生三次上述行为,甲方有权无偿无条件解除与乙方的合同。 (4)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有发现贪污或挪用公款的,按贪污、挪用金额双倍赔偿。第三次发生终止本合同。 (5)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违规处罚制度。 14.5付款方式 作业经费逐月发放,甲方每月计算乙方上个月考核得分,并结合每月其他处罚扣款事项,计算得出应拨付的上月作业经费数额,通知乙方开具发票,甲方必须在每月的10日前且收到乙方出具的合法有效发票后,将应拨付的上月作业经费汇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 月作业款额(A)=年作业承包总价/12; 月实付结算款额=A*月考核得分对应百分比-当月各项处罚扣款。 14.6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乙方每个月提供保安服务,若乙方管理混乱,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通知整改,一个月后未达到良好以上,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要求乙方的保安人员,负责做好甲方规定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文明值勤,依法办事。 (3)甲方有权对保安员的各项工作进行核查、指导,调整保安员的工作内容。 (4)甲方核查发现保安员有违反保安职责行为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 (5)甲方为了妥善处理遇到的突发或不可抗力事件时,有权安排保安员紧急岗位或任务。 (6)节日或重大活动,甲方需要乙方増派保安员,乙方应服从甲方的人员调配。 (7)甲方要求乙方上岗前或调动前应事先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并审批后方可执行,乙方应将保安人员档案报备甲方。 (8)甲方有权对当班的保安员进行抽查点名,发现保安员未如数在岗,按附件一《晋安区属公园保安每月考核验收表》中扣款标准进行扣款。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伍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福州市晋安区园林中心乙方: 福建省茂兴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晋安区鹤林路57号晋安区体育馆4楼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1#楼1509室
单位负责人: 林忠单位负责人: 郭进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郑广荣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135*****51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支行
账号: 账号: ********5796

签订地点: 福州市

签订日期:2022年02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化 开采 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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