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屯碑交通枢纽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三屯碑交通枢纽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三屯碑交通枢纽项目消防工程,建设单位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三屯碑交通枢纽项目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三屯碑交通枢纽项目消防工程。
2.2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三屯碑 。
2.3建设规模为: 三屯碑交通枢纽项目位于燕儿窝路、新华南路和三屯碑路交叉口,水上乐园主入口前广场,设计布局总建筑面积约为31500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社会车辆停车库、公共交通场站、轨道交通1号线三屯碑站等 。
2.4本次招标范围:乌鲁木齐三屯碑交通枢纽项目综合调度楼、地下停车库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火灾应急广播及消防电话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喷系统,包括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下述 资格条件,近5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消防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者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企业资质。
3.1.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3.1.4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项目经理职务;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与其有社会保险关系。
3.1.5项目经理部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文件的要求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额的、经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配备齐全,且与投标人单位有社会保险关系。
3.1.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7自治区区外投标人应当具有《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且在有效期内;进疆备案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
3.1.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注: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消防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14日至2014年7月25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东三巷135号蓝调一品A区1栋3层320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5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东三巷135号蓝调一品A区1栋3层320室)。
5.2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东三巷135号蓝调一品A区1栋3层320室)。
5.3投标文件的提交经办人应当随身携带由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当场签署提交记录。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予以拒收。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 不 给予投标补偿。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南郊客运站对面
联系人: 邵春辉
电 话: 186*****792
传 真: ****-*******

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东三巷135号蓝调一品A区1栋3层320室
联系人:王军凯、邱婷
电 话:****-*******181*****098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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