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江苏洪泽湖神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报废船舶资产处置项目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江苏洪泽湖神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报废船舶资产处置项目交易公告
交易项目名称 | 江苏洪泽湖神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报废船舶资产处置项目 | ||||
HACQ-*******-HZ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2/14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2/2/28 | ||
批准单位 | 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
批准文件 | 《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说明》 | ||||
转让方名称 | 江苏洪泽湖神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物 概况 | 船舶拆解共约803只(其中停放于老子山计610只,停放于西顺河计193只); 以实际交付拆解的船舶数量进行结算,交船后30日内拆解结束,拆除物清运出拆解地,在拆解过程中做好废弃垃圾处理,不得污染周边水体。 | ||||
标的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淮安新元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淮新元资评字(2021)第73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江苏洪泽湖神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12月2日 | ||||
评估估价 | 140.29万元 | ||||
转让底价 | 140.29万元; 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一万元或一万元的整倍数 | ||||
特别事项 说明 | 1、本次资产处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受让方参加受让; 2、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在签定合同前须向转让方缴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如无违约行为,待转让方验收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3、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中标价格。 4、本报价含购买船舶、拖运、拆解及拆除物清运、税金等全部费用,自行勘察需要拆解船舶的材质、大小、重量等。 5、船舶拆解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数量以双方现场确认签字确认为准,中标方不得以工作量的增减提出索赔。最终结算价以竞拍成交的总价同比率计算。 6、拆解点:老子山和西顺河。中标方中标的船舶不得转移、转卖,不得改作其他用途。中标方在拆解、运输过程中,安全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保证工完料尽,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招标方的要求;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转让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信用,没有不良记录;(须提供承诺书)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须提供承诺书)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价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须提供承诺书) 注:承诺书须上传到报名系统中 | ||||
备查文件 | 一、批准处置文件; 二、评估报告;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须申请材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法人应提供: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营范围中须包含船舶拆除或建筑物拆除经营内容) 2、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3、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竞买单位为其缴纳自2021年8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需要出具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将法人身份证粘贴在委托书下方,法人参加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 5、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6、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受让的决策文件(原件); 7、“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 8、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须按指印)。 《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请见附件一。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受让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 (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 ) 并在系统中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操作详见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网上操作指南: (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995abe66-316d-46f4-ac3d-dcbc41b495dc&categoryNum=005007);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0、****-********、189*****236。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意向受让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只征集到一名意向受让方,且意向方符合条件,经批准后采取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与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15万元以确定正式参加受让,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物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物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房产转让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五)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转让方和受让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孙女士(交易中心) | 颜峰(转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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