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犬只留检场所购买服务(2021-2024年度)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犬只留检场所购买服务(2021-2024年度)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根据长沙高新区贯彻实施《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工作方案要求,为切实推进全区犬只管理和整治工作,拟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落实犬只留置场所和犬患处置工作。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犬只留检场所购买服务

项 目

数量(只)

单价1年(元)

合计1年(元)

单价3(元)

合计3(元)

备注

名称

主要内容

购买犬只留置场、犬患处置专业队伍服务费用

流浪犬捕捉费用

300

300

90000

900

270000

1、流浪犬为动态,数量无法准确预估,暂定全年捕捉流浪犬300条;
2、人工、车辆、工具参照其他区县做法,流浪犬捕捉按300元/条预计,根据实际抓捕数量按实结算。

流浪犬留置饲养费用

80

3600

288000

10800

864000

1、每条狗年留置饲养费用按3600元/年计算;包含留置、饲养、管理等全部费用,由建设单位折算核定年平均留置数量,按实结算;
2、流浪犬捕捉后有一个领回、处置过程,需留置饲养。结合目前我区流浪犬只摸排情况和犬只可能的走失、遗弃等情况,暂定月平均留置饲养80条;
3、根据实际留置饲养流浪狗数量按实结算。

免疫人工费用

300

20

6000

60

18000

当前长沙市对犬只的狂犬病疫苗免费,宠物犬(家犬)免疫时的人工费用按20元/条计算,根据实际抓捕数量按实结算。

无害化处理费用:无需另外支付。

/

当前社会事业局已与公司签订园区动物无害化处理外包合同。

宠物犬(家犬)留置费用:无

/

建议由养犬人承担。

合计

384000

1152000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支付时间:由采购人核定年捕捉数量及平均留置数量,按实结算。实际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向区财政局申请支付,依照相关审批流程支付。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六、验收标准

1、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中标人申请采购人属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

2、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人免费无条件更换直至合格,有关更换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产品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产品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将产品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技术文件、资料、验收报告等文档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七、其他要求

采购的内容

(一)日常运作管理内容

1、犬只留检场所的总体运营统筹,日常事务管理,处理公共关系,出具季度数据报告。

2、犬只留检场所的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耗材管理,人员值班出勤管理,工资结算,整理犬只档案、员工档案,汇总各项运营每月预算与结算,物资采购,后勤保障。

3、建立接收犬只的档案,犬只信息录入系统,犬只照相,打印接收回执。

4、负责接收后所内犬只诊疗,建立犬只诊疗档案,制定犬只医疗、日常活动方案,药物管理,犬只疫苗注射,犬只绝育,记录犬只诊疗情况,制定所内防疫和隔离规范。

5、负责区内犬只喂养,日常护理,调配犬粮,消毒清洁犬舍,养殖处理需达到国家环保要求。

6、养犬工作人员培训,宣传推广文明养犬知识。

7、负责留验所财产安全、维护秩序、安全防范、监控巡逻,其他所内保卫保障工作。

8、负责留验所内整体清洁卫生。

9、负责救助流浪犬只和配合执法人员捕捉违法犬只、喂养。

10、犬只疫苗按量去政府领取。

(二)日常运作管理要求

1、成交供应商负责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专业化、规范化、高水平的服务。

2、成交供应商负责配备犬只留检所的管理人员以及与工作相应的全职工作人员,对所有员工必须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垃圾粪便的清理,进行无害化处理,动物饲养、医疗诊治、安全捕捉运输动物的方法。

3、成交供应商需全部响应采购单位的犬只留检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应该涵盖留检所的正常工作范围,包括:犬只救助的规范与流程、喂养规范,领养标准和流程等相关程序。

4、留验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必须熟悉犬只管理业务,犬只基本特征,基本医护常识培训,掌握清理、犬只饲养、安全捕捉运输犬只的方法,掌握如何安全人道地接触易怒和有攻击性的犬只,根据工作岗位接受相应工作规范培训,并对计划的重要性有全面的了解。

5、犬粮要求:能提供犬只维持生命活动、机体生长、日常活动消耗,保持个体健康所需要的营养物质,适用于犬只食用的合格标准犬粮。

6、成交供应商需按照有关操作规范,定期上报犬只病、伤、老记录及犬只疫苗接种记录。

7、成交供应商因管理不善,导致所内犬只丢失、死亡,由此引发的纠纷,成交供应商全权承担相关责任。

8、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有关规定,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造成较为严重影响的,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违反采购人的有关管理规定,采购人书面提出整改通知,累计提出达3次,未按规定整改扣除合同价格的3%。

9、要求留检场所内防疫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工作人员要求

(一)工作人员及设备配置需求

1、本项目最低配置人数不少于3人,工作人员要相对稳定,相互独立,且成交方必须为在岗期间的工作人员购买符合国家规定和要求的人身安全意外险。(司机、兽医及犬只捕捉人员等在职人员在岗位期间内均须有社保)。

2、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证,有统一整齐的制服,成交供应商应为清理犬笼和活动场地、捕捉流浪犬的工作人员提供橡胶或者塑料的靴子、手套、防护服,保安员须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

(二)工作人员总体要求

1、动物保护意识强。

2、身体健康,需具备健康证。

3、掌握一定电脑操作知识,保洁员和保安员除外。

4、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护犬只留检所公共设施和设备,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各岗位具体要求

1、财务及行政区人员:管理人员,统筹留检所日常管理,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熟悉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有财务及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2、诊疗人员:配备不少于1名的兽医,兽医须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熟悉犬只种类,掌握犬只基本医疗常识,熟练掌握护理犬只技巧,负责犬只治疗和做绝育手术、饲养护理及打扫犬舍卫生等,有相关工作经验。

3、捕犬员:负责驾驶及捕捉犬只,18周岁以上,55岁以下的男性,无不良驾驶记录,掌握一定的车辆维护知识,具备扎实的驾驶技巧,准驾车型要求取得C照以上,遵守交通法规,有良好的行驶安全意识,工作期间不能饮酒,定期自行检查车况,有相关工作经验。

(四)工作人员待遇要求

1、成交供应商每月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长沙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2、由于从事的是犬只的护理工作,成交供应商应考虑全职工作人员的劳工福利及其职工保护,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为其购买人身伤害保险以保障其人身安全。如发生劳资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成交供应商对于工作人员工作程序不当等自身因素引起的各种工伤、安全事件和事故而带来的后果应自行承担责任。

、其它

1、成交供应商必须拥有犬只救助运输车辆和必要捕犬器材,车辆维护费和行驶产生的油费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车辆及器材等设备必须为成交方所有)

2、成交供应商自备清洁卫生工作所必要的工具、药物、清洁剂、安全设备等材料。

3、投标人应提供一套应急处置方案,包括临时停电、缺少犬只护理所需的物资或用品、犬只伤人或其他不可预想事件的处置。

、服务范围及要求

1、服务期限:叁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的区域范围内。

3、服务要求:当接到110派警电话时,在高新区城区范围内须保证在30分钟内到达出警现场,其他区域须保证以最快速度到达,可在城区范围内设置临时出警点。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购买服务 高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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