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监管考核)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第三方监管考核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2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4-00022
项目名称:第三方监管考核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50,0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00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对环卫一体化及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考核,落实月考核、月排名制度,大东区计划引入第三方考评机构,参与到大东区环卫一体化及生活垃圾分类评估考核工作中。第三方机构需开展实地考核、建立信息化监督检查平台,并与大东区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分类数据分析平台对接,实现平台的即时监管。通过台账、现场检查、视频监控、监督平台、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全区环卫一体化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全过程、多方位监管考核,确保环卫一体化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标准,同时可及时查漏补缺,提升工作质量,保障环卫、垃圾分类工作的正常运行。
2.检查范围、对象
2.1环卫一体化:一标段:大东区域内万泉、小东、津桥、大北、洮昌、长安、东塔、新东八个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二标段:大东区域内二环外汽车城所辖区域,含文官、前进二个街道办事处及东站、二台子部分区域;三标段:北海街(含北海街高架、过街天桥)以北,观泉路(含二环桥)以南,望花南街(含柳条湖桥)以东,锦园路、珠林路以西的所辖区域,即大东区二台子街道办事处、大东区北海街道办事处、大东区东站街道办事处、大东区上园街道办事处,4个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区域。
2.2垃圾分类:对我区示范居民小区(40%)、公共机构(76个)、公共场所(6个)、农贸市场(11个)、环保屋(40%)、智能箱(40%)、教育系统、卫健系统等生活垃圾分类工进行检查考核。
3.考核周期与频率
3.1 检查频次:大东区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检查考核每月一次;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检查考核居民小区、公共场所、环保屋、智能箱每月一次;公共机构、教育系统、卫健系统每季度一次。每月25日前对范围内点位进行巡查,做到巡查事项全覆盖,所有巡查信息均通过检查监督平台上传。
3.2 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为一个统计周期。完成检查任务后的5个工作日内,评估机构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分析筛选数据,核实后报送本月考核数据表。
3.3 如遇节假日、恶劣天气或疫情等原因,工作时间调整,方案需提前报备委托方,经委托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4.服务内容
4.1环卫一体化检查内容:①道路清扫保洁、②小广告、果皮箱和护栏的清洗保洁、③生活垃圾收集清运、④公共厕所管理、⑤非物业小区保洁、⑥压缩箱收集点、垂直压缩站的管理、⑦冬季除运雪除冰、⑧水体及河道保洁。
4.2垃圾分类检查内容:结合大东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情况,第三方主要围绕垃圾分类的分类设施设置、定点定时投放、桶边督导、投放准确率、分类运输车辆、分类宣传、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满意度等指标开展检查考核工作。
4.1 项目设计:开展前期调研,准确掌握项目概况,充分了解与环卫一体化及垃圾分类工作有关的政策文件及资料;与委托方充分沟通,严格按照委托方规定的检查要求编写项目实施工作方案,项目前期共需设计完成项目实施服务工作方案、实地检查表2套材料。
4.2 项目管理:设立项目负责人,负责做好与委托方的对接联络,协调统筹资源调配与工作内容安排,对项目实施中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对所有输出成果进行把控。
4.3 实地检查:通过现场检查、视频监控、监督检查平台等方式,按照委托方规定的检查点位和频次,完成检查考核任务。
4.4 人员安排:督导人员:为确保执行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安排检查员,负责业务培训,并监督检查考核任务的执行质量。资料及数据审核:安排审核人员,对检查员每天实地检查的点位信息的图片、音频资料进行实时整理和质审,确保上报案件信息准确详实。数据分析计算:安排审核人员,对检查员每天实地检查的点位信息的图片音频进行实时整理和质审,确保上报案件信息准确详实。 研究报告撰写:安排研究人员,严格按照委托方确认的格式撰写检查报告,报告内容详实、依据真实、论证充分,并提出合理可操作的对策建议。系统改进建议:根据检查员日常使用情况,提出系统改进建议。
5.项目检查周期及频次
本项目拟定执行时间为12个月。
6.项目进度计划
准备阶段:项目开标后,一周内,团队组建、资料准备、人员培训
执行阶段:中标一周后,开始进行日常检查及数据审核。
每周定时上报检查台帐,每月上报考核报告。
7.团队架构
内业组:项目负责人、数据支撑人员、技术人员
外业组:督导组、检查组、应急组
8.考核工作信息化
能够与区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分类数据分析服务平台对接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数据处理系统,可以实现高效、准确地处理数据及复核监管。
9.委托方对中标单位的要求
9.1 每个月按计划开展环卫一体化及垃圾分类情况调查统计1次,包括测评、现场拍照、数据记录、分值统计、各街道排名等工作,每月25日上报。全年检查结束后,提供1次年终总结。
9.2 投标人须为拥有类似测评、问卷调查、咨询评估项目经验的机构。
9.3 检查的点位、比例、频次等,要以委托方意见为准。
9.4 完成委托方临时安排的检查任务,汇总分析任务完成报告。
9.5 由委托方对第三方考核机构进行考核,连续两个月低于70分,委托方将按照合同解除合作关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15日 09时30分至2022年02月2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2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站东二路8-4号4门辽宁鼎晟二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2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站东二路8-4号4门辽宁鼎晟二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认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开标时,供应商如现场解密,应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电脑、CA认证等设备。也可派出授权人代表现场递交电子密封文件,CA锁远程解密。
4、根据相关防疫要求,本项目开标前,授权代表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离沈。开标现场需出示行程码及健康码,并签署安全行程承诺书(现场提供)。如需提供七日内核酸证明,开标前另行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16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东二路8-4号4门
邮箱地址: lnds86856767@163.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