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普洱市人民医院“自助服务设备投放和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2年度+普洱市人民医院“自助服务设备投放和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2年度+普洱市人民医院“自助服务设备投放和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洱市人民医院“自助服务设备投放和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普洱市人民医院“自助服务设备投放和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2 采购内容:
2.2.1软件部分
品目 采购内容 规格 需求数量及单位
一 软件升级开发服务 原有门诊流程优化平台的软硬件功能升级更新,基于原有门诊一卡通平台、微信公众平台、诊间支付平台、多功能自助服务平台等实现门诊及住院业务系统功能扩展,全面升级智慧医院全流程就诊业务,优化患者就医体验,提升智慧服务能力,实现顺畅的全流程就医体验。 1套
2.2.2硬件部分
品目 采购内容 类别 需求数量及单位 部署位置/使用单位
一 多功能自助服务终端(A) 货物类 31台 大厅及各楼层
二 多功能自助服务终端(B) 货物类 4台 大厅及各楼层
三 自助报告打印终端 货物类 16台 大厅及各楼层
四 自助签到机 货物类 17台 各诊区
五 壁挂式多功能自助服务终端 货物类 48台 住院病区
六 床旁自助结算车 货物类 6台 收费室
七 聚合支付终端 货物类 150台 医生诊间、收费室
2.3驻场服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每年10人的驻场服务,服务3年。按照合同签订质保期提供软件功能的维护及升级服务,质保期免费提供,质保期结束后按照合同约定签订服务协议。根据医院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主要包括:根据医院实际需求提供全流程定制化软件开发服务及其他维护工作。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交货期:自合同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软件开发,设备到货。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并进行测试。在完成试运行测试通过后,向采购方和采购方合作单位提出组织验收申请,采购方和医院方收到中标人提出的验收申请,应在10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2.7 质保期:硬件三年、软件一年。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 预算金额(控制价):834.56万元(不含税价750.24万元)。
2.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单位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
3.3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3.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3.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017年至今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被处于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取消投标资格等情形。在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一栏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不良案件记录(以上信誉记录须提供网站截图)。
3.7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投标人提供近1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1年任意1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3.8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投标人提供近1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1年任意1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采用下列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1.1现场获取:请于2022年2月10日至2022年2月1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①投标人需填写“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并带至现场获取文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④联系人的电话、E-mail等联系方式资料;⑤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1.2网上获取:请于2022年2月10日8时*至2022年2月17日17时*前。
4.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费用的缴纳,统一采用公对公转账的方式,不接受私人对公转账、也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3月3日09时*至2022年3月3日09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3月3日09时*。
5.3逾期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2年3月3日09时*。
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942
电子邮箱:zbcg001@163.com
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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