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度非油商品供应商准入(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2-2023年度非油商品供应商准入(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润滑油销售分公司2022-2023年度非油商品供应商准入项目(第二次)
编号:ZY22-XA504-WZ663(第二次)
1.评审条件
按照非油品业务市场化、专业化、差异化、一体化、规范化发展要求,结合中国石油青海销售分公司所属303座加油站便利店非油商品需求,现就公司所属加油站便利店非油商品供应商进行招标。该项目估算总采购金额1.4亿元,此金额为招标人综合以往年度采购情况预估,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实际需求量为准。现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提出准入资格申请(因第一批招标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全省加油站便利店非油商品采购需求,现组织第二次招标入围)。
2.项目概况及资格评审范围
2.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所属303座加油站便利店非油商品需求范围见下表,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第1标段为省区合作供应商,第2标段为地区合作供应商,潜在申请人可以报名参与任一标段,符合相应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即可获得准入资格。
非油商品大类表
序号 | 大类名称 |
1 | 包装饮料 |
2 | 奶类 |
3 | 酒类 |
4 | 糖果 |
5 | 零食 |
6 | 家庭食品 |
7 | 雪糕 |
8 | 饼干/糕点 |
9 | 面包 |
10 | 速食 |
11 | 日用品 |
12 | 清洁用品 |
13 | 个人护理用品 |
14 | 办公图书音像 |
15 | 润滑油 |
16 | 汽车用品 |
17 | 化工农资 |
18 | 其它(大礼包、组合商品及其他) |
注:申请准入的商品不得在《中石油昆仑好客有限公司集采商品明细表》中(详见公告附表)。
2.2交货地点:青海省境内甲方指定地点(仓库、直配站)
2.3供货周期(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的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项目接受内外资企业生产商、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或其代理商的申请,其中代理商提交申请时须提供内外资企业生产商、制造商针对青海省境内的唯一授权或中国石油青海销售分公司所属加油(气)站便利店供货特通渠道的唯一授权。同一商品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出现同一商品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代理商投标的,否决该商品代理商投标资格;代理商取得代理权时,需与生产厂家确认其必须是本项目唯一渠道代理商。
定义:外资企业是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外国投资者与中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单独投资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及在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在大陆设立全部资本为其所有的企业,参照本实施细则办理。”因此,本集采项目中“外资企业”包含港、澳、台资企业。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资不抵债 ,需提供2018-2020年度本企业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且报告需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报。注:分公司投标提供分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资信证明应由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的银行出具;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支行无法出具,可由该支行的上级分行或总行出具;也可由基本存款账户支行委托其他支行出具,但应同时出具委托函。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内非油商品销售业绩,其中申请省区合作供应商准入的投标人合计销售业绩至少需30万元及以上,申请地区合作供应商准入的投标人合计销售业绩至少需10万元及以上(以销售业绩实际结算金额为准,附销售业绩对应发票清晰可辨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开票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
3.5.1申请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
3.5.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
3.5.3申请人须承诺2018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4申请人须承诺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质量证明:提供特通渠道授权的商品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证明。
3.7申请食品或烟酒类商品准入的申请人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根据申请准入范围)。
3.8服务要求:申请人须承诺对标的物有一定的储备量,正常情况下,能及时的组织发货,在5日内到达青海境内指定地点,在需方急用的情况下,能及时的组织发货,在3日内到达青海境内指定地点。青海省境内有至少1个标的物仓储服务网点或承诺准入后设立至少1个标的物仓储服务网点;配备1-3名专业服务人员;承诺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临期、滞销时无条件退换货。
3.9其他要求:申请人须承诺近三年(2019年-2021年)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在国家、省级及集团公司产品质量抽查中未出现申请产品抽查不合格现象,且无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申请准入的商品未列入《中石油昆仑好客有限公司集采商品明细表》;
4.准入资格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2年02月15日至2022年02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①在线报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
②自助购买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后台管理系统(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账号密码和招标平台一致,查找报名项目,完成招标文件购买,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务必在该网址平台完成缴费,否则无法解锁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方式: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4.6评审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本次准入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递交的申请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2月25日08时30分。
5.2网上电子申请文件递交:考虑申请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申请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申请交易平台”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5.3此次准入资格评审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申请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网上电子版的申请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准入资格评审的申请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申请网的操作指南)。为保证申请人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申请平台使用的申请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润滑油销售分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26号
联系人:王爱华 ****-******* ;王 艳 ****-******* ;杨鑫宇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邮 编:710000
联 系 人:宋先生、朱先生
电子邮件:songcao@cnpc.com.cn
附件、关于申领中国石油招投标优蓝U-key的公告
附表1、中石油昆仑好客有限公司集采商品明细表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
2022年02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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