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管理应用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管理应用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稿时间 :2022-02-15】

大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管理应用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管理应用平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鑫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2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大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管理应用平台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0005号;

主要设备技术规格: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20 天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预算金额:46万元。

申请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近一年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3、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2022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后的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即可)。

4、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记录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020]46号等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

(二)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价格扣除比例或者加分比例对小微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三)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可于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2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时至11:00 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鑫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如下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2月2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地点: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安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吉林省大安市

联系人:张金祥

联系电话:186*****5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鑫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盛世御景湾门市东数第一门

联系人:刘冬雪

电话:186*****9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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