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栋标准化厂房工程的招标公告
6栋标准化厂房工程的招标公告
[]宿豫区电子电器工业集中区6栋标准化厂房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SYQ********1
工程名称 宿豫区电子电器工业集中区6栋标准化厂房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4年7月1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4年7月21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宿豫区电子电器工业集中区6栋标准化厂房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宿豫区大兴镇工业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宿豫区电子电器工业集中区6栋标准化厂房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区大兴镇;
1.2工程规模:5栋3066平方米,1栋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330平方米;
1.3工期:9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总投资额:约2000万元;
1.6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本工程由宿豫区大兴镇人民政府委托大兴镇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为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宿迁裕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浦发银行宿迁分行或建设银行宿豫分行签订建设项目信贷担保合作协议,由施工单位向浦发银行或建设银行融资,裕丰公司予以该融资担保,镇政府和大兴镇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偿还融资本金。工程款支付按如下方式: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40%,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满一年并完成结算审计付至审计价的70%,竣工验收并完成结算审计满两年付清(质保金按区相关文件执行);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处以的罚款及违约金。
1.7本工程投标人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判定方法如下:C=A×K。其中:A为所有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最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K值为93%~96%(具体数值由招标人组织投标人在项目开标时随机抽取),投标人最终投标价格低于C值的,评标委员会可据此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C值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作废标处理。
1.8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6栋标准化厂房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3.5.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3.5.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3.5.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2014年1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相关内容可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中下载,联系人:王成,联系电话:****-********);
4.3.9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豫区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豫区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
4.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14年7月15日至7月21日;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http://www.suyuztb.com),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代理机构不再电话通知获取招标文件;
(3)费用:网上银行支付,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
5.2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7月28日0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公寓四楼)。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友情提醒
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9.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招标人:宿豫区大兴镇工业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大兴镇
联系人:刘洁
电话:183*****2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10楼
联系人:吴战
电话:****-********、********(传真)
邮箱:sytyzbdl@163.com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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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电子电器工业集中区6栋标准化厂房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宿豫区大兴镇工业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宿豫区电子电器工业集中区6栋标准化厂房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区大兴镇;
1.2工程规模:5栋3066平方米,1栋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330平方米;
1.3工期:9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总投资额:约2000万元;
1.6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本工程由宿豫区大兴镇人民政府委托大兴镇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为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宿迁裕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浦发银行宿迁分行或建设银行宿豫分行签订建设项目信贷担保合作协议,由施工单位向浦发银行或建设银行融资,裕丰公司予以该融资担保,镇政府和大兴镇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偿还融资本金。工程款支付按如下方式: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40%,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满一年并完成结算审计付至审计价的70%,竣工验收并完成结算审计满两年付清(质保金按区相关文件执行);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处以的罚款及违约金。
1.7本工程投标人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判定方法如下:C=A×K。其中:A为所有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最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K值为93%~96%(具体数值由招标人组织投标人在项目开标时随机抽取),投标人最终投标价格低于C值的,评标委员会可据此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C值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作废标处理。
1.8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6栋标准化厂房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3.5.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3.5.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3.5.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2014年1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相关内容可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中下载,联系人:王成,联系电话:****-********);
4.3.9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豫区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豫区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
4.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14年7月15日至7月21日;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http://www.suyuztb.com),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代理机构不再电话通知获取招标文件;
(3)费用:网上银行支付,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
5.2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7月28日0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公寓四楼)。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友情提醒
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9.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招标人:宿豫区大兴镇工业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大兴镇
联系人:刘洁
电话:183*****2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10楼
联系人:吴战
电话:****-********、********(传真)
邮箱:sytyzbdl@163.com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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