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程·稻源商业广场建设招标公告

景程·稻源商业广场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江市景程·稻源商业广场建设项目已由洪招办[2014]2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洪江市景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洪江市景程·稻源商业广场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HNZT-2014JS164

2.3 建设地点:安江镇中心城区,南起桔园路口,北至消防中队

2.4 规 模:总建筑面积42829.75㎡,新建5+2F商住楼3栋,12+3F商住楼1栋,6F商住楼1栋,项目总投资9561.03万元,招标金额4488.56万元。

2.5工期要求:360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建设部80号令

2.8招标范围:施工图所注明的全部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安全员2人(安全员需提供C证),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7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近一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的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为有效扼制串标、围标和挂靠现象的发生,本项目采取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圆整(¥50000.00元),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汇至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然后凭银行进帐回单到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室开具收据,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将不予接受其投标申请。

预交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洪江市景程·稻源商业广场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洪江市景程·稻源商业广场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保证金开户名称: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标保证金

开 户 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洪江市支行

帐 号:18 7627 0104 0003 270

6、报名证件及资料

6.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持授权委托书)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注册建造师原件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标准员岗位资格证书、机械员岗位资格证书、材料员岗位资格证书、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资格证书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以上所有人员近一年社保证明原件并提供查询号、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含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一年以来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在公告期间内开具的原件、省外建筑业企业还需持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凡复印件不予受理),并备以上所有资料及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洪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6.2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5日至2014年 7月2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6.3 报名地点:洪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洪江市住建局四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8*****362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通知各投标人。

7.2 招标文件的获取:已备案的投标人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时间另行通知。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建造师)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洪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洪江市景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洪江市安江镇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8*****0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迎丰中路284号

联 系 人:谢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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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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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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