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227涿州至新区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预审咨询服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省道S227涿州至新区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预审咨询服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省道S227涿州至新区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预审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15 09:09信息来源:********2/********2001/********/cdaabe54-c64e-47ec-8df7-b1fd7954f4d6.html">原文链接地址

省道S227涿州至新区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预审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227涿州至新区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预审咨询服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省道S227涿州至新区公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冀交规【2022】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 保定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项目概况:本项目起于涿州市西管头村西国道G107上,向东建设,经北良沟村、南水北调廊涿干渠(中桥、主线上跨、新建)、京港澳高速公路(分离式立交、主线下穿、利用既有桥梁)、京广高铁(分离式立交、主线下穿、利用既有桥梁)至石家屯;转向南经高官庄镇西、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分离式立交、主线上跨、新建)、台头村西至高碑店市,向南与规划国道G112高碑店段改建工程共线(建设规模计入本项目)至七里铺村;转向西经京广高铁(分离式立交、主线下穿、利用既有桥梁)、利用县道X755东高线(现状双向两车道,路基宽9米)扩建、京港澳高速公路(分离式立交、主线下穿、利用既有桥梁)、完全利用定兴北环(双向六车道,路基宽45.5米)至辛保庄;转向南经张祖庄村、京港澳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主线上跨、新建)、利用荣乌高速北田互通连接线(现状双向两车道,路基宽12米)扩建、荣乌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主线上跨、互通型式由单喇叭改建为双喇叭)、南拒马河,止于保定市与新区交界处,与省道S606容易路相接.路线全长约62.7公里,其中,完全利用段约2.2公里,建设段约60.5公里。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一般路段为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5.5米;与规划国道 G112高碑店段改建工程共线段(约9.1公里)为双向六车道,路基宽33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层厚度通过计算确定。全线设置特大桥1座,大中桥2座,互通式立交2处(新建1处,改建1处),分离式立交7处(新建3处,利用4处),养护工区1处。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 级。其它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GBOl-2014)执行。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取得《用地预审与项目选址意见书》止;质量要求:合格;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严格按照国家、河北省颁布的现行行业规程、规范,编制基本农田调整方案,组织专家现场踏勘,组织专家论证,取得基本农田调整方案专家论证意见;组用地预审卷(包括通过论证的基本农田调整方案等相关附件),依次通过县级核查、市级初审、省级审查和自然资源部审查,最终取得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出具的《用地预审与项目选址意见书》。如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导致本项目工作内容发生变化,应执行最新国家政策。因尚不能确定本工程项目是否涉及穿跨越生态红线情况,故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评估咨询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19 年 2月 1 日至今,以最终审查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审查意见时间为准;)独立承担一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业绩。
3.1.3财务要求: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19年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用地预审项目咨询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咨询合同被解除。
3.1.5其他要求:(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9年2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国土工程相关专业),近三年(2019年2月1日至今)作为负责人完成过一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吿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2-15 09:00至2022-02-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通”(http://www.hebztb.com)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3-0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天威西路36号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长九中心A区B座301
邮编:

071051

邮编:050000
联系人:

刘文超

联系人:冯超
电话:

****-*******

电话:186*****77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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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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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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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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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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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原文链接地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招标 用地预审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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