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河北省神经区域医疗中心项目(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河北医院二期工程)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河北省神经区域医疗中心项目(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河北医院二期工程)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河北省神经区域医疗中心项目(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河北医院二期工程)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15 09:2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河北省神经区域医疗中心项目(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河北医院二期工程)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河北省神经区域医疗中心项目(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河北医院二期工程)工程监理服务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社会【2021】183号、冀发改投资【2021】17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外,其余由项目单位多渠道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河北省神经区域医疗中心项目(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河北医院二期工程)工程监理服务。2.1.2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医技楼的东西两侧分别建设神经区域医疗中心综合楼A楼和B楼,总建筑面积93557.5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4497.82㎡,地下建筑面积29059.68㎡(包含配建人防7932.73㎡),设置床位626张。A楼建筑面积63041.58平方米,地上11层(局部12层),建筑面积45618.92平方米,由急诊急救、手术室、病房和电梯机房、直升机停机坪等组成;地下3层,建筑面积17422.66平方米(含人防4436.4平方米),主要功能为机械停车库、人防工程等,设置地下机动车停车位398个。B楼建筑面积30515.92平方米,地上5层(局部6层),建筑面积18878.9平方米,由门诊、神经医学科研实验中心和神经医学教学中心等组成;地下3层,建筑面积11637.02平方米(含人防3496.33平方米),主要功能为透析中心、机械停车库、人防工程等,设置地下机动车停车位272个(含充电车位67辆)。2.1.3建设地点:石家庄市东岗路89号,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院内。2.1.4建设性质:新建。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1.6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结束。2.1.7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河北省神经区域医疗中心项目(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河北医院二期工程)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保修收尾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及本项目BIM监理工作。具体监理工作内容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及国家、河北省、石家庄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视为无问题);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1.4其他要求:一、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二、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根据冀建建市【2020】68号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河北省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受理单位:河北瑞弘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宁亚辉;电话:****-********155*****315;邮箱462113@qq.com。。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2-15 09:00至2022-03-07 08:59(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房建施工电子投标工具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补遗,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发出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后果自行承担。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3-07 09:00,地点为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锁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线下开标地点为: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通过互联网参加在线开标。未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瑞弘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东岗路89号地址:石家庄维明南大街389号中京国际1115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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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宁亚辉、石唯烨
电话:

****-********

电话:****-********155*****31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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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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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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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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