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寿光市张氏家纺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寿光市张氏家纺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寿光市张氏家纺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
所在地:寿光市
债权总额:人民币2767.24 万元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有寿光市张氏家纺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2,074.67万元,欠息余额692.57万元,债权总额2,767.24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2年1月20日,之后利息、罚息等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计算。利息计算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计算为准)。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债务企业所在地为潍坊市。具体债权情况如下表:
项目 | 地区 | 本金 | 利息合计 | 本息合计 | 担保方式 | 项目 |
寿光市张氏家纺有限公司 | 寿光 | 886.50 | 313.44 | 1,199.94 | 抵押+保证 | 寿光市张氏家纺有限公司 |
寿光市宝特化工有限公司 | 寿光 | 220.46 | 86.64 | 307.10 | 抵押+保证 | 寿光市宝特化工有限公司 |
戴威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寿光 | 967.71 | 292.48 | 1,260.20 | 保证 | 戴威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 2,074.67 | 692.57 | 2,767.24 | 合计 |
注: 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第一户 寿光市张氏家纺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寿光市张氏家纺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886.50万元,欠息余额313.44万元,债权总额1,199.94万元。(2022年1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该债权由张玉柏、陈秀花、张登瑞、李爱芬、寿光辰龙消毒制剂有限公司、寿光市永兴涂布纸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由张玉柏提供抵押担保。
债务人、保证人、抵押物及诉讼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寿光市张氏家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位于寿光市上口镇广陵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张玉柏,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加工、销售:瓦楞纸箱、纺织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未经历改制或重组等。根据全国企业信息查询系统显示,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二)保证人情况
1、寿光辰龙消毒制剂有限公司位于寿光市上口镇上广路,法定代表人张永涛,成立于2002年9月4日,公司主要从事生产、销售:粉剂消毒剂(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生产、销售:窗帘、卷帘、墙布、纺织品、窗帘轨道、日用杂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未经历改制或重组等。根据全国企业信息查询系统显示,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2、寿光市永兴涂布纸有限公司位于寿光市上口镇郭家下口村,法定代表人张光文,成立于2003年5月27日,主要从事加工、销售:涂布纸、纸箱、纸制品(不含纸浆造纸);收购、销售:废旧纸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未经历改制或重组等。根据全国企业信息查询系统显示,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3、张玉柏,男,汉族,住寿光市。
4、陈秀花,女,汉族,住寿光市。
5、张登端,男,汉族,住寿光市。
6、李爱芬,女,汉族,住寿光市。
(三)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1:张玉柏名下位于寿光市上口镇上广路东、下口路北房产两处,所有权证号为寿房权证上口字第********25号(房屋结构为混合,设计用途为其他,建筑面积139.26平方米),********23号(房屋结构为钢结构,设计用途为生产,建筑面积670.65平方米),建筑面积共计为809.91平方米。抵押担保最高债权金额35万元。他项权证号为寿房他证上口字第********54号、寿房他证上口字第********56号。
抵押物2:张玉柏名下位于寿光市上口镇上广公路东侧房地产作抵押,其中:房产证号为寿房权证上口字第********9号、寿房权证上口私字第02002号,建筑面积3634.0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6540平方米(约合9.82亩),土地证号为:寿国用(2001)字第3217号,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抵押担保最高债权金额240万元。他项权证号为寿房他证上口字第********15号、寿房他证上口字第********13号、寿房他证上口字第********11号、寿房他证上口字第 ********09号、寿房他证上口字第********07号、寿他项(2012)第 00189号。
(四)诉讼情况
在上述贷款逾期后,借款人未按时偿还借款,银行遂将借款人及各担保人诉至寿光市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分别作出(2015)寿商初第698号、699号、700号、701号、702号判决书,借款人支付债权人本金及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分别在在最高债权金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本项目债权已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户 寿光市宝特化工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寿光市宝特化工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220.46万元,欠息余额86.64 万元,债权总额307.10 万元。(2022年1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该债权由刘永香、王洪波提供保证担保,由寿光市宝特工贸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债务人、保证人、抵押物及诉讼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寿光市宝特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位于寿光市营里镇,法定代表人刘永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由王洪波全额认缴出资。主用经营范围为超细白炭黑(消光粉、抗结剂、二氧化硅);生产、销售:包装制品;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全国企业信息查询系统显示,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在业。
(二)抵押人
寿光市宝特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位于寿光市营里镇,法定代表人王洪波。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主用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纸箱;销售:五金电器(以上范围不含法律法规限制禁止与前置审批项目,涉及许可经营的未取得许可证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全国企业信息查询系统显示,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在业。
(三)保证人情况
王洪波,男,汉族,住寿光市。
刘永香,女,汉族,住寿光市。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寿光市宝特化工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寿光市营里镇南大路以南的土地一宗,土地证号寿国用(2013)第00043号,面积23306平方米(约合34.96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权为出让,终止年限2063年12月17日。他项权证编号为寿他项2013第00298号。在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物上新建临街无证房产。
(五)诉讼情况
上述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未按时偿还借款,银行遂将借款人及各担保人诉至寿光市人民法院,法院依法作出(2015)寿商初字第2399号判决书,判决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案号(2016)鲁0783执651号。
第三户 戴威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戴威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967.71万元,欠息余额292.48万元,债权总额1,260.20万元。(2022年1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该债权由戴贵芝、刘美香、代乐芝、王爱华提供保证担保。
债务人、保证人及诉讼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戴威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社会统一代码:****************08,位于寿光市晨鸣工业园内南环路西首北侧,法定代表人戴贵芝,关联企业寿光市花视界农业科技博览园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戴贵芝出资90%,代乐芝出资10%。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高浓度硫基氮磷钾复合肥、生物有机肥、叶面肥、冲施肥、螯合肥、农用杀菌肥等。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显示该企业为在业状态。
(二)保证人情况
1、戴贵芝,男,汉族,住寿光市。
2、刘美香,女,汉族,住山东省青州市。
3、代乐芝,男,汉族,住山东省青州市。
4、王爱华,女,汉族,住山东省青州市。
(三)诉讼情况
上述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未按时偿还借款,银行遂将借款人及各担保人诉至寿光市人民法院,寿光市人民法院以(2017)鲁0783民初1689号、(2017)鲁0783民初1691号、(2017)鲁0783民初1688号、(2017)鲁0783民初1693号判决,判决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抵押物已处置完毕,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2017)鲁0783执1227号。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拟处置的3户债权可以整体组包、部分组包、单户处置或与其他债权组包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2月11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
邮编:25000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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