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西安市2022-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办公家具定点服务协议供货有关事项的通知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西安市2022-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办公家具定点服务协议供货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开发区财政局,西咸新区财政局,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为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西安市市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委托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依照法定程序确定了2022-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办公家具定点服务协议供应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采购适用范围及方式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木质家具、软体家具、钢木家具、教学家具、医用床单元等,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在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可以采取定点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办公家具采购计划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终审后,可根据具体需求自主在2022-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办公家具定点服务供应商范围内实施定点采购(具体名单详见西安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专栏-“协议供货”条目,以及西安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单位选择定点供应商时,应按照采购的小额办公家具服务种类在对应的标段中选取,不得跨标段选择。

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在定点采购限额以内的,由采购单位按照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原则自主确定定点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在定点采购限额以上、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可进行二次竞价、议价,由采购单位按单位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和管理,公平、公开、公正、透明、高效的原则实施定点采购,或按照《西安市政府采购评定标分离暂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采购。

二、定点采购有效期

2022-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办公家具协议供货有效期为贰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定点采购信息发布

为明确2022-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办公家具中标供应商,本通知发出后,我局将在“西安市财政局网站”、“西安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对各中标供应商名单、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公告,以供查询使用。

四、定点采购合同签订、验收及结算

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小额办公家具采购时,按政府采购办理的有关规定,在公布的小额办公家具供应商范围内,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程序,确定家具供应商、家具及价格,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行政事业单位对采购的家具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系统”进行合同备案并按合同约定办理资金结算。采购资金支付,应当以备案的合同、正式发票及验收单据作为必要的会计凭证。

五、定点采购其他事项

为确保此项工作规范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小额办公家具定点服务的条件,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提升采购质量,不得无故拖延验收或向定点供应商提出不合理要求。

定点服务协议供应商应当依法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供货义务。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协议供应商不认真履行合同约定承诺、报价高于市场价格、服务质量差等行为,亦或对本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及时向采购监管部门书面反映。

附件:1.西安市2022-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办公家具定点服务供应商联系表第一标段(木质家具、软体家具)

2.西安市2022-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办公家具定点服务供应商联系表第二标段(钢木家具)

3.西安市2022-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办公家具定点服务供应商联系表第三标段(教学家具)

4.西安市2022-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办公家具定点服务供应商联系表第四标段(医用床单元)

西安市财政局

2022年2月10日

西安市2022-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办公家具定点服务供应商联系表.xlsx

关于西安市2022-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办公家具定点服务协议供货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事业单位 协议供货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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