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目录 | 招标商务需求 |
(一)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 |
1 | 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 | 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提供7x24小时的故障受理服务,故障服务现场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排除故障时间不超过4小时。 |
2 | 免费质保期 | 2.1提供三包服务,如因质量问题或故障,凭质量检测证明,享受7日内退货,15日内换货,15日以上在质保期内享受免费保修等三包服务。 |
★2.2货物免费质保期2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免费质保期内对非人为因素引起的损坏免费维修或更换。在此期间,中标人负责送厂维修服务。 |
3 | 人员要求 | ★3.1维护服务期间,要求指定2名专职硬件终端维护人员常驻采购人现场一年,确保系统运行期间有专人进行保障。其配备的技术人员应该具有PDA终端、便携式打印机设备维护经验,熟悉设备的设置、使用、维修及使用情况,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并应提供系统扩充、升级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负责设备发放、台账管理、设备维修接待、定期组织单位培训、跟进设备使用情况、解决设备应用过程的问题、建立日常维护、故障应急响应、设备问题解决等流程和制度、以及采购人安排的工作等。 |
3.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关人员列表,介绍维护人员的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资格认证、从事类似项目经验、擅长技术、职责安排等情况。所有驻现场硬件维护工程师必须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并具有PDA终端、移动电源等设备维护经验。 |
3.3维护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政府内部规章制度,不得擅自搜集、翻阅、复制、传播所接触的用户资料或数据。 |
3.4维护服务人员在上岗前与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书,保证不向外泄露本系统的所有资料及用作其他用途,维护公司负责约束其所属员工。 |
3.5维护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安机关计算机保密技术防范系统管理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一是严禁涉密信息外泄;二是杜绝违规使用“两用U盘”、“一机两用”等情况。 |
3.6维护服务人员按照采购方相关模板及管理规定办理工作证并统一着驻点人员工服,并配合物业等人员做好出入登记、工牌核对、车辆停放、疫情防控等事宜,自觉维护好办公环境及内务秩序。 |
4 | 其他 | 4.1中标人应提供售后服务队伍名称、资质、人员配备、联系地址、电话等详细资料,以及书面提出用户人员操作培训、长期保修、维护服务和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 |
4.2在质保期满以后,中标人为此设备应以优惠价格终生提供保障其正常运行的配件和维护并能提供送货上门服务(以设备正常使用年限为限)。 |
4.3保修期内免费提供PDA终端7套维护备用机。 |
4.4投标人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
(二)免费维保期外售后服务要求 |
1 | 备件备品要求 | 1.1在维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应无偿并迅速更换由于元件缺陷及制造工艺等问题而发生故障的产品。 |
1.2维保期满以后,中标供应商应按其在深圳地区同类产品的优惠价格提供保修服务。 |
(三)其他商务要求 |
1 | 关于交货 | 1.1交货地点:采购人办公地点或采购人在深圳的指定办公场所 |
1.2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
★1.3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7天(日历日)内交货。 |
2 | 安装调试及验收 | 2.1投标人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使用。 |
2.2由采购人按合同和招标、投标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进行交货验收。 |
2.3 投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投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
2.4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货物验收报告: (1)设备全新,外观无伤痕变形或明显修饰痕迹。 (2)如有国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如无国标,则按照行业标准;如无国标及行业标准,则按双方约定执行。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数据经实测证实是真实的。检验及质量保证期内达到的性能指标与要求一致,达到或优于相应标准。 (3)技术文件资料、备件等已按规定数量移交完毕。 (4)按照招标书要求及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要求验收必须合格。 (5)投标人提供的各种文件载明的内容必须真实,其技术数据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无偿提供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按照双方同意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必须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数据是真实的,否则视为不合格。 (6)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7)在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所有技术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
3 | 关于违约 | 3.1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需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
3.2中标人逾期交货的,将被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
3.3中标人所交付产品、工程或服务不符合其投标承诺的,或在投标阶段为了中标而盲目虚假承诺、低价恶性竞争,在履约阶段则通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而获取利润的,将被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被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评为履约等级“差”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
4 | 关于付款 | 4.1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资料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预付款; (2)所有设备到货且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款项。 (3)采购人向中标人付款前,中标人应提供等额发票。 |
4.2履约保函: (1)履约担保金额:本项目中标金额的5%。 (2)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应由保证人(银行、保险公司)出具。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截止到本项目货物保质期满。 (3)如中标人在履行本合同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时,在履约担保书的有效期内,采购人应书面通知中标人,说明导致索赔的原因,并及时向保证人提出索赔文件,保证人应无条件就担保金额向采购人支付索赔款项,无须征得中标人的同意。 |
5 | 报价要求 | 投标人报价需低于投标限价1,003,400.00元,否则按废标处理,分项报价表见附表一。投标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全部费用。 |
6 | 其他要求 | 6.1中标方应配合采购方完成信息化合作企业及人员安全审查。 |
6.2中标方需要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及报审工作。 |
6.3为持续提升信息化运维服务质量,保障业务应用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规范信息化运维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工作,参照《深圳市公安局信息化运维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进行运维服务质量评价,中标方须配合落实好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