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府谷县水旱灾害防治中心购置抗旱应急送水车项目采购公告
[交易公告]府谷县水旱灾害防治中心购置抗旱应急送水车项目采购公告
府谷县政府投资和采购服务中心受府谷县水旱灾害防治中心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府谷县水旱灾害防治中心抗旱应急送水车辆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GCG-JZXTP-*******
2、项目名称:府谷县水旱灾害防治中心购置抗旱应急送水车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70000.00元
5、最高限价:470000.00元(其中:送水车1:水罐容积14.6立方米,预算价格190000.00元;送水车2:水罐容积19.1立方米,预算价格280000.00元))
6、采购需求:府谷县水旱灾害防治中心主要负责水旱灾害防治日常工作,为切实做好全县干旱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减轻旱灾损失,拟用500000.00元省级抗旱资金购置2辆抗旱应急送水车。
具体情况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采购要求〉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
8、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榆政财采函〔2021〕8号)。
(5)详见《供应商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企业原色印章的复印件(附 2021 年企业年度报告);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或加盖组织原色印章的复印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2月-2022年2月内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原件,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材料原件;
(5)信用要求:供应商提供全国范围内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书面声明和完整的信用报告或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段为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同时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被委托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被委托人和供应商签订的劳务合同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或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1年12月-2022年2月内至少1个月由供应商交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授权代表必须在该名单之中;自然人参加谈判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7)信用承诺书加盖企业原色印章(代替谈判保证金);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2月1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 17:00
2、获取地点: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区人社大楼一楼报名室)
3、获取方式:现场免费领取(市外企业须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
法定代表人领取时须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明(如法人证、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有效的登记证明材料等)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领取时须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和供应商签订的劳务合同(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或供应商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1年12月-2022年2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名单(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委托人必须在该名单之中;自然人领取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2 月 24 日上午9:00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和平门酒店6楼会议室
3、法定代表人递交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明(如法人证、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有效的登记证明材料等)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递交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和供应商签订的劳务合同(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或供应商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1年12月-2022年2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名单(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自然人递交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因疫情原因,一个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场参加谈判活动。各供应商应密切关注供应商、采购人所在地及西安本地疫情防控规定,并严格遵守,做好防护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府谷县水旱灾害防治中心
地址:府谷县水利局二楼
联系人:王小敏
联系电话:138*****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府谷县政府投资和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府谷县财税中心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虎泽
联系电话:186*****470
府谷县政府投资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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