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福高铁五府山站站前广场综合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合福高铁五府山站站前广场综合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 |||||
招标单位名称 | 上饶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工程项目 | 合福高铁五府山站站前广场综合配套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上饶县四十八镇镇东新区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饶发改投字【2014】33号 | ||
项目总投资 | 8899.39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4300.00 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金已落实 | 67.51% | ||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 |||||
建筑面积 | 56669.50 平方米 | 层次/结构 |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 | ||||
标段内容 | |||||
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投标企业及建造师提供开标前(在2014年6月止)60个月内竣工验收与本招标相类似的工程造价在4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其业绩材料应当录入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合同管理栏目中的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并可查询,否则无效,并提供下列3种及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已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施工许可证、施工图纸、竣工验收备案表、施工合同,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业绩需提供业主详细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查询或实地考察。如经查证属伪造业绩,一经查实,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由本工程注册建造师人员担任)委托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注册建造师 | 拟派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 | ||||
五大员 | 拟派五大员上岗证证书 | ||||
其他要求 | 1、委托代理人须提供6个月以上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必须提供在上饶市从事建筑业《信用手册》。3、本工程采用2010年新评标办法及示范格式文本。4、按饶建发[2014]45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打卡管理规定。5、投标申请人在上饶市3年内无处罚或者6个月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限制期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严格执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赣建字[2013]1号)文规定。7、招标人和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各1%,投标人中标后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8、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开标时须提供本工程单项备案材料原件。9、缴纳资料费800元,800元资料费在预审现场解锁时收取。 | ||||
投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4年07月15日 | 申请期限 | 7天 | ||
申请时间 | 2014年07月16日--2014年07月22日 | ||||
联系人 | 小徐 | 联系电话 | 159*****283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
招标条件 | |||||
招标单位名称 | 上饶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工程项目 | 合福高铁五府山站站前广场综合配套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上饶县四十八镇镇东新区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饶发改投字【2014】33号 | ||
项目总投资 | 8899.39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4300.00 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金已落实 | 67.51% | ||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 |||||
建筑面积 | 56669.50 平方米 | 层次/结构 |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 | ||||
标段内容 | |||||
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投标企业及建造师提供开标前(在2014年6月止)60个月内竣工验收与本招标相类似的工程造价在4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其业绩材料应当录入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合同管理栏目中的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并可查询,否则无效,并提供下列3种及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已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施工许可证、施工图纸、竣工验收备案表、施工合同,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业绩需提供业主详细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查询或实地考察。如经查证属伪造业绩,一经查实,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由本工程注册建造师人员担任)委托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注册建造师 | 拟派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 | ||||
五大员 | 拟派五大员上岗证证书 | ||||
其他要求 | 1、委托代理人须提供6个月以上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必须提供在上饶市从事建筑业《信用手册》。3、本工程采用2010年新评标办法及示范格式文本。4、按饶建发[2014]45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打卡管理规定。5、投标申请人在上饶市3年内无处罚或者6个月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限制期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严格执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赣建字[2013]1号)文规定。7、招标人和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各1%,投标人中标后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8、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开标时须提供本工程单项备案材料原件。9、缴纳资料费800元,800元资料费在预审现场解锁时收取。 | ||||
投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4年07月15日 | 申请期限 | 7天 | ||
申请时间 | 2014年07月16日--2014年07月22日 | ||||
联系人 | 小徐 | 联系电话 | 159*****283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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