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教育局学校检修—永春镇中心校维修招标公告
朝阳区教育局学校检修—永春镇中心校维修招标公告
[社会代理]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学校检修项目—永春镇中心校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学校检修项目—永春镇中心校维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鑫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2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XR-2022ZCCY003
2.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学校检修项目—永春镇中心校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1.1350万元
5.采购需求
5.1项目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
5.2采购范围及内容: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学校检修项目—永春镇中心校维修项目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6.计划工期: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9月30日,共计205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消防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应当为拟投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明确体现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
3.3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8.2019.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0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在2021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状况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具有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7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接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9拟派出授权人员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明确体现出被授权人员姓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2月2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鑫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4.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5.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6)被授权人身份证
(7)外埠入吉企业相关备案材料
(8)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
(上述证件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代替原件)
5.1投标人采用网上登记,将第5条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1@qq.com)(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投标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合格。未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报名无效。
5.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会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报名及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和文件费支付凭证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2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2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人员自行做好防护措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中心小学校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文化路3155号
联系方式:杨巨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4775号中信城住宅六期(11#地块)3幢2单元904号房
联系方式:高明 130*****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明
电 话:130*****555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2022年2月16日
采购人名称 |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中心小学校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文化路3155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鑫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4775号中信城住宅六期(11#地块)3幢2单元904号房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学校检修项目—永春镇中心校维修项目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61.1350 | ||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1.项目编号:JLXR-2022ZCCY0032.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学校检修项目—永春镇中心校维修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61.1350万元5.采购需求5.1项目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5.2采购范围及内容: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学校检修项目—永春镇中心校维修项目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6.计划工期: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9月30日,共计205日历天。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 ||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国家最新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消防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应当为拟投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明确体现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3.3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8.2019.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0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在2021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状况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具有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3.7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接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3.9拟派出授权人员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明确体现出被授权人员姓名)。 |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 2022-02-16 09:00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售价(元) | 500 |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2022-02-28 09:30 |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 2022-02-28 09:30 |
地点 | 吉林省鑫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高明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标签: 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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