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卸车等招标公告

自卸车等招标公告


根据兴国县政府采购办批复,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兴国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现就其自卸车等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MC2014-XG-X080
(二)采购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自卸车(国产产品)

1


底盘型号:JX1041TGA23、发动机型号:JX493ZLQ3A、排放标准:国Ⅳ,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14.5

自卸式电瓶车(国产产品)

18


电动三轮翻桶车、载重量≥1000kg、车厢容积 ≥2.2 m3,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27

小型垃圾铲车(国产产品)

1


额定载质量:≥ 2000KG、
额定斗容量:大于等于0.6m3小于等于0.8 m3、额定功率:≥47KW,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12

摆臂垃圾箱(国产产品)

5


采用8#槽钢、长3.2米,宽1.9米,高1.6米,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6

玻璃钢垃圾桶(国产产品)

500


颜色:绿色、面板材质:玻璃钢材质,模压一次成形、容积240L,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15

合计

74.5万元

(三)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四)询价文件的购买时间:2014年7月16日至2014年7月1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工本费1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五)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4年7月23日10∶40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一天17:30(北京时间)前(以到帐时间为准)以转账的方式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缴交响应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否则响应无效。
(七)联系方法: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兴国县凤凰大道89号,工商银行办公大楼7楼
电话: ****-*******
传真: ****-*******
邮箱: mcztb2011@163.com
联系人:侯康
开户行:工商银行兴国县支行
户名: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151*****090********
采购人:兴国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兴国县瑶冈西路66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网址: 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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