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消防救援大队漳浦县官浔小型消防救援站修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漳浦县消防救援大队漳浦县官浔小型消防救援站修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漳浦县官浔小型消防救援站修缮工程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 ||
采购单位 | 漳浦县消防救援大队 | ||
行政区域 | 漳浦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02月16日11:4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2月17日至2022年02月2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1404)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3月02日09:00 | ||
开标地点 |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1404,具体开标地点将根据实际情况最终在02月 24 日的答疑文件确定,投标人应自行查看答疑文件)递交投标文件; | ||
预算金额 | ¥59.4961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苏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847 | ||
采购单位 | 漳浦县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漳浦县绥安镇石斋村后埔1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苏先生187*****84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栋14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郑****-******* |
项目概况
漳浦县官浔小型消防救援站修缮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1404)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环闽漳【2021】26号
项目名称:漳浦县官浔小型消防救援站修缮工程
预算金额:5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官浔小型消防救援站修缮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以批复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浦县消防救援大队,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浦县消防救援大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官浔;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594961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漳浦县官浔小型消防救援站修缮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三级专施工总承包可承担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建市[2007]171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划分标准(试行)》:二级建造师可承担的规模——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 594961元,发包价为¥535464.90(K=1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③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④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最近一个年度周期违规记分值满80分且排名前50名的项目经理在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本项目。被列入黑名单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本项目;⑤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的原始网页或截图);⑥根据《关于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事项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9〕44号,本招标文件对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相关事项不再适用。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02 月 17 日 8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2年02 月 22 日17 时30 分 00 秒向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印章;招标人没有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2 年3月 02 日9: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 年 3 月 02 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向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1404,具体开标地点将根据实际情况最终在02月 24 日的答疑文件确定,投标人应自行查看答疑文件)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fw.fujian.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石斋村后埔119号,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
电话:187*****847,传真:/ 联系人: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栋1403室,邮编:363600
电子邮箱:fjhmzj@163.com
电话:****-*******,传真:****-*******联系人:小郑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③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④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最近一个年度周期违规记分值满80分且排名前50名的项目经理在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本项目。被列入黑名单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本项目;⑤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的原始网页或截图);⑥根据《关于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事项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9〕44号,本招标文件对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相关事项不再适用。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17日至2022年02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1404)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02 月 17日 8时 00分 00秒至 2022年02 月 22日17时30 分00秒向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印章;招标人没有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1404,具体开标地点将根据实际情况最终在02月 24 日的答疑文件确定,投标人应自行查看答疑文件)递交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浦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石斋村后埔119号
联系方式:苏先生187*****8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栋1403室
联系方式:小郑****-*******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先生
电 话: 187*****847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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