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民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新民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2-17 至 2022-02-23
撰写单位: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民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民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0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81-00012
项目名称:新民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35,250.00
最高限价(元):535,250.00
采购需求:

1、对全市建档立卡脱贫户开展入户核查,涉及10个乡镇,半年核查一次, 涉及784户;

2、对全市每月拟审批低保进行入户核查,核查家庭基本情况及收入等信息,涉及40户;

3、对新审批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及临时救助档案进行审核:

1.)对新审批低保户的电子档案进行审核,电子档案按当月实际审批低保户数量审核,涉及480户,

2.)审核2020年9月1日 -2022年12月31日临时救助纸质档案,检查临时救助档案手续是否完备规范,涉及2860户;

4、对已纳入低保的城乡低保户户进行入户抽查、核实,抽查率在50%以上,涉及3000户;

5、对低保户审核确认权下放三个镇的低保户全部入户核查,涉及633户;

6、对全市低保边缘户入户核查,核查家庭基本信息及经济收入等情况,每半年核查一次,涉及120户;

7、走访家庭收入高于低保边缘标准,但实际生活困难的普通群众,通过走访主动发现贫困户(超标户)线索并建立预警台账,涉及2000户;

8、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发放便民卡、宣传单、现场解答等多种方式),涉及3000户;

9、每个月做一次工作小结,一季度召开一次座谈及反馈意见;

10、对各级部门反馈的疑点数据由乡镇街负责调查核实后, 到需进一步入户 核实的家庭,涉及600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2月2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0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3月0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电子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电子文件和电子(u盘)文件的一致性,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携带数字认证(CA认证)证书进行进场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后果自负。
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按照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关于“辽宁省政府采购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的相关要求执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民市民政局
地址: 新民市民族街5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新民市站前大街108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jjzbxm@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保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阳阳、李艳双
电话: 155*****74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救助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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