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安县2016、2017年度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
乾安县2016、2017年度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
一、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改建农村公路东号至腾字种畜场、让字至号字、前号至西号、科铁线至前潜、赞字至丝字等33条,总长度171.497公里,公路等级为四级。
2.本次招标为该项目共划分23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 | 位置 | 规模(km) | 主要施工招标内容 |
TJ01 | 东号至腾字种畜场:K0+000~K5+125 让字至号字:K0+000~K6+096 | 11.221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等 |
TJ02 | 前号至西号:K0+000~K2+409 科铁线至前潜字井:K0+000~K2+118 | 4.527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等 |
TJ03 | 赞字至丝字:K0+000~K2+198 前上至后上:K0+000~K2+215 | 4.413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等 |
TJ04 | 前上至隐字鹿场:K0+000~K10+896 | 10.896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等 |
TJ05 | 羔字至洁字:K18+600~K20+242 后鸣至周字:K0+000~K2+910 | 4.552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等 |
TJ06 | 养字至唐鞠线:K0+000~K3+109 东宾至唐鞠线:K0+000~K1+017 | 4.126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等 |
TJ07 | 克字至念字:K0+000~K1+003 克字至行字:K0+000~K3+582 | 4.585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等 |
TJ08 | 神字至情字至性字:K0+000~K13+260 | 13.260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等 |
TJ09 | 夙字至新长线:K0+000~K2+146 才道线至白字:K0+000~K3+450 | 5.596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等 |
TJ10 | 人字道口至食字:K0+000~K5+760 | 5.760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等 |
TJ11 | 拱字至官字(拱字-人字):K0+000~K7+835 | 7.835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等 |
TJ12 | 拱字至官字(人字-官字):K7+835~K16+831 | 8.996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等 |
TJ13 | 所字至严字:K0+000~K8+268 | 8.268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等 |
TJ14 | 端字至前草:K0+000~K6+552 | 6.552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等 |
TJ15 | 鳞字至余字:K0+000~K14+846 | 14.846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等 |
TJ16 | 腰草至拱字:K0+000~K3+677 草字至拱字:K0+000~K3+888 | 7.565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等 |
TJ17 | 宙字至西黄:K0+000~K5+466.55 K10+617.813~K16+933.263 | 11.782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等 |
TJ18 | 附余至列字:K0+000~K7+177 洁字至润字:K0+000~K1+432 | 8.609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等 |
TJ19 | 光字至夜字:K0+000~K2+103 果字至安乾线:K0+000~K3+033 | 5.136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等 |
TJ20 | 署字至月字:K0+000~K4+685 | 4.685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等 |
TJ21 | 署字至后盈:K0+000~K5+788 | 5.788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等 |
TJ22 | 成字至来字:K0+000~K6+340 | 6.340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等 |
TJ23 | 天字至元字:K0+000~K6+159 | 6.159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等 |
3.计划总工期:自开工之日起1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资质及业绩满足下列要求: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等级资质,近5年内完成过累计不少于10公里路基及10公里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相关人员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全国建造师信息查询”系统中核实后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填报的信息与网上核实信息不符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对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仅须递交1份商务及技术文件,但报价文件须按标段分别递交。
5.按TJ01-TJ23标段的顺序开标并评标,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推荐。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将否决其全部投标。
7.根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规定,投标人应自行针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对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标段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TJ01-TJ23 |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
标段 | 财务要求 |
TJ01-TJ23 | 投标人的经审计的2016年财务会计报告中流动资金(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与为本项目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之和必须达到100万元。 |
注:1、银行信贷证明必须在地(市)级或以上级别的信誉良好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开具。
2、如投标人的流动资金可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则不强制开具银行信贷证明。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标段 | 业绩要求 |
TJ01-TJ23 | 近5年内完成过累计不少于10公里路基及10公里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
注:近5年内完成的工程指在2012年1月1日以后交工的工程。 |
标段:TJ01-TJ23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五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责任事故、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6)被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7)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
TJ01-TJ23标段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投标人自有人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现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2)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上企业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担任过公路路基及路面工程(工程内容中至少应包括路基、路面2类工程,但不强制要求同一项目内同时包括此2类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5)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在评审时将进行网上核实(核实网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全国建造师信息查询”系统(http://jzsgl.coc.gov.cn/archisearch/)),并以核实后的信息为准。 |
项目总工 | 1 | (1)投标人自有人员; (2)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上企业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担任过公路路基及路面工程(工程内容中至少应包括路基、路面2类工程,但不强制要求同一项目内同时包括此2类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 |
标段:TJ01-TJ23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计划统计 负责人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担任过类似工程的计划统计负责人。 |
质检工程师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担任过类似工程的质检工程师。 |
道路工程师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道路工程师。 |
专职安全员 | 1 | 具有有效的C2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公路工程安全工作经验3年,担任过类似工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
标段:TJ01-TJ23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振动压路机 | 机械自身质量10t | 台 | 2 |
平地机 | 120KW | 台 | 1 |
轨道式水泥混凝土摊铺机 | 2.5~4.5m | 台 | 2 |
水泥混凝土搅拌站 | 15m3/h | 座 | 1 |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 6m3以内 | 台 | 2 |
全站仪 | 台 | 1 |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款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综合评分前三名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开标,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招标评标程序简介如下: (1)招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1项~第5.2.3项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评分,确定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及排序。 (3)招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第5.2.6项的规定对通过第一信封评审且综合评分前三名的投标人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开标。 (4)评标委员会对开标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并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TJ01-TJ23标段的顺序评标,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推荐。 |
2.1.12.1.3 | 第一个信封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程质量目标、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附表九“合同用款估算表”除外)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并提供了查询用证明材料; f.投标人必须按标段提交投标文件,且所提交的标段必须与购买招标文件的标段一致。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应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若采用转账支票,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人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没有分包计划。 (8)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的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人不存在违反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2款要求的行为。 |
2.1.12.1.3 | 第二个信封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1)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否决其投标: a.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并加盖公章; b.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报价; c.投标函填报了多个投标总报价; d.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总报价大写金额有明显错误; e.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值。 f.投标文件封套上写明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附表九“合同用款估算表”; 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4)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5)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
2.1.2 | 第一个信封 资格 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公司出资情况工商查档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提供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提供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相关人员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在评审时进行网上核查,核查结果相符)。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25分 项目管理机构:25分 技术能力:40分 其他因素:10分 评标价: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不适用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不适用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 | 评分因素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25分 | 施工总体方案 | 10 | 8~10 | 总体方案切实可行,对本项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
6~8 | 总体方案比较可行,对本项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 |||||
6 | 总体方案基本满足要求 | |||||
工期保证、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文物保护、项目风险预测体系或保证措施 | 15 | 12~15 | 内容十分完善;工程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十分具有操作性、先进、合理。 | |||
9~12 | 内容比较完善;工程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比较具有操作性。 | |||||
9 | 内容完整;方案与措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 |||||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 | 25分 | 项目机构设置、岗位配置、机构运转流程 | 15 | 12~15 | 机构、岗位配置十分齐全、合理,分工十分明确,机构运转顺畅、科学、完善。 |
9~12 | 机构、岗位配置比较齐全、合理,分工比较明确,机构运转顺畅。 | |||||
9 | 配置基本满足要求,机构运转正常。 |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5 | 3~5 | 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项公路路基及路面工程(工程内容中应包括路基、路面2类工程且在同一项目内)项目经理经历加1分,最多加2分。 | |||
3 | 满足最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5 | 3~5 | 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项公路路基及路面工程(工程内容中应包括路基、路面2类工程且在同一项目内)项目总工经历加1分,最多加2分。 | |||
3 | 满足最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 |||||
2.2.4(3) | 技术能力 | 40分 | 重点难点工程及解决方法 | 15 | 12~15 | 重点难点工程突出,解决办法合理、科学、先进。 |
9~12 | 重点难点工程突出,解决办法合理。 | |||||
9 | 有重点难点工程,有解决办法。 | |||||
施工方案、方法 | 15 | 12~15 | 施工方案切实可行、施工方法十分齐全、技术十分先进、施工工艺十分完善 | |||
9~12 | 施工方案比较可行、施工方法比较齐全、技术比较先进、施工工艺比较完善 | |||||
9 | 施工方案、方法基本满足要求 | |||||
投标人技术施工能力 | 10 | 6~10 | 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0公里公路路基工程及路面工程业绩(工程内容中应包括路基、路面2类工程且在同一项目内)加1分,最多加4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 | |||
6 | 满足业绩最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 |||||
2.2.4(4) 其他因素 | 财务能力 | 10分 | 流动资金与银行信贷之和 | 10 | 10 | 500万元以上 |
6~10 | 中间值按比例内插 | |||||
6 | 100万元 | |||||
2.2.4(4) | 评标价 | 0分 |
3.4.1 | 推荐 中标候选人 |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按其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如同一标段出现多名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相等时,则按照以下所列顺位在前的优先: a.技术能力得分较高者; b.项目管理机构得分较高者; c.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者; d.财务能力得分较高者。 若以上各项评分因素得分都相等,则通过评委会投票表决,推荐票数多的投标人评分排序在先。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综合评分前三名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开标,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本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办法(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4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和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1.5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报价控制上限(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1.6修正后的最终报价仅作为签定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能力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有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按其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四、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乾安县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
地址:乾安县乾安镇 |
邮政编码:131400 |
联系人:付利 |
电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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