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应答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2.2纳税资格:应答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或承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或者承诺(例如:以往开过的增值税专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2.3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企业须提供在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备案证明。 2.4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备自2019年01月0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时效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的类似项目合同业绩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内容等),若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单据或订单,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含有多份结算单据或订单的框架合同视为一份合同业绩,框架合同以实际成交的结算单据或订单为准,原件备查。 2.5其他说明事项: (1)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责任、质量问题、犯罪行为的;被纳入西藏移动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 (2)应答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各应答人必须承诺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各应答人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4)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6)应答人应承诺遵守中国移动西藏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实施细则。 备注:以上6项需做书面承诺,未承诺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2.6其他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必须符合的要求。 备注:采购人根据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大数据平台对应答文件的围标串标分析结果,如围标串标分析结果中体现出应答人有违反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中备注1中《附件1 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规则》的,评审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中备注1中《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措施表》进行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