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2022年3月-6月煤灰、煤渣、脱硫石膏出售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2022年3月-6月煤灰、煤渣、脱硫石膏出售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
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2022年3月-6月煤灰、煤渣、脱硫石膏出售项目
2.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
2.2 项目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煤灰(预计17500吨)、煤渣(预计6000吨)、脱硫石膏(预计6000吨)项目出售进行招,以上数量为预计数量,仅作为参考,具体发货数量以实际过磅结算为准。
2.3 招标期限: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6月30日。
2.4 说明:
2.4.1 招标方对煤灰、煤渣、脱硫石膏不做残值价值保证。因烟煤来源不确定,可能导致煤灰存在发红或者发黄情况,脱硫石膏氯离子等杂质含量可能变化。
2.4.2 招标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2.4.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2.4.4 煤灰、煤渣、脱硫石膏等必须每天提货,装卸、运输及预处理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不能影响招标方热电厂正常生产;中标方需安排专人负责放灰等事宜;中标方装卸及运输需符合环保及安全要求。
2.4.5 中标方接招标方到通知后必须当日内来提货,无故延迟将按照公司规定对中标方进行处罚。
2.4.6 招标方每次锅炉启动前,需进行锅炉除尘器预喷涂,需从热电厂煤灰灰库承运粉煤灰至热电厂布袋除尘器处(距离约壹佰米)。预计每年约10-15次(共3台锅炉,每台锅炉点炉约4-5次,以实际点炉次数为准),每台锅炉每次点炉需要转移煤灰约30立方米,由中标方免费为招标方运输。
2.4.7 签订此煤灰、煤渣、脱硫石膏合同前,中标单位需向招标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扣除违约款项后无息退还剩余部分;合同执行期间,若中标方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履行合同职责,招标方有权寻找第三方继续履行合同,由此造成招标方的经济损失,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4.8 煤灰、煤渣、脱硫石膏的质量和数量发生任何变化,属于正常变化,招标方不对上述变化负责,中标方不能因上述变化影响煤灰、煤渣、脱硫石膏的外运。中标方销售、使用此煤灰、煤渣、脱硫石膏引起的任何问题、纠纷和后果,中标方自行解决,招标方无任何责任,也不能作为修改合同的理由。
2.4.9 煤灰、煤渣、脱硫石膏的运输车辆进厂前,中标方代表必须提前到厂,再由招标方值班人员引导运输车辆进入厂区。
2.4.10 运送炉渣的道路、灰渣库、石膏库及锅炉零米由中标方负责及时清扫、保洁,并用水清洗。中标方应听从招标方意见,否则招标方有权聘请第三方清扫、保洁上述位置卫生,费用由招标方和第三方商定并在中标方履约保证金内扣除。
2.4.11 灰库、渣仓、石膏库、冷渣机及除渣皮带的设备,中标方代表需按招标方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因中标方操作不当及卫生清理不及时所造成的损坏,由中标方负责检修;如中标方无法检修,招标方检修所产生的费用从中标方保证金内扣除。
2.4.12 中标方应积极外运煤灰、煤渣、脱硫石膏。灰库满仓冒灰、脱硫石膏大量堆积影响招标方正常生产等将按照公司规定对中标方进行处罚并扣除保证金,直至招标方生产正常为止。由此引起环保、安全事故的,且含第三方责任处罚,均由中标方承担。
2.4.13 中标方每天按照规定时间将所属卫生区域清理干净,若中标方在责任区内卫生不合格,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并当月交至招标方财务部,如不缴纳将加倍处罚并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4.14 煤灰、煤渣、脱硫石膏数量以实际过磅数量记录为准,过磅记录需招标方值班人员、中标方代表、运输车辆司机共同签字确认。煤灰、煤渣、脱硫石膏每月发货数量,由招标方汇总发中标方确认。中标方收到确认数量后,若3天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自动确认。
2.4.15 中标方车辆核载出招标方厂区,若在招标方及运输道路沿途有撒落、渗漏的,中标方及时下车清扫、清理至脱硫石膏库(或车上),不得清扫到绿化带处。由此引起的第三方责任与处罚,均属于中标方行为,与招标方无关,由中标方全权承担。
2.4.16 中标方在资源化利用整个过程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必须做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若利用过程中存在(或出现)的安全、环保等违法行为,均属于中标方行为,与招标方无关,责任由中标方全权负责。
2.4.17 招标方HSE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有权对中标方脱硫石膏储存、利用、下游客户等整个过程进行不定期检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所列营业范围具有回收、加工、利用等内容。
3.2 具有10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暂存场地。
3.3 环评报告批复。
3.4 煤灰、煤渣、脱硫石膏储存库证明。
3.5 中标方提货时必须配备一个兼职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3.6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行政及环保处罚的书面声明。
3.7 我公司处罚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3.8 限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潍坊市内单位参加。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报名的投标人,请将报名资料发至公司招标办邮箱sdzbb@cnhu.com,并同步电话联系我司招标办(详见6联系方式)。
4.2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2月22日16:00。
4.3 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4.3.1 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年检记录、五证合一后的新证)
4.3.2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加盖公章)
4.3.3 环评报告批复
4.3.4 煤灰、煤渣、脱硫石膏储存库证明
4.3.5 煤灰、煤渣、脱硫石膏运输车辆资质证明
4.3.6 煤灰、煤渣、脱硫石膏下游用户明细及用途
4.3.7 开票资料(加盖公章)
4.3.8 承包商情况信息表(excel格式)
承包商名称 | 业务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 | 单位性质(民营或国营)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现有职员人数 | 2021年度营业额 |
4.3.9 投标方应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注册隆道云平台供应商账号并完成认证(无需缴纳费用):https://www.longdaoyun.com/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截止后,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资料初审或现场考察,对满足招标需求的单位将发放招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新和成控股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王老师 137*****381
招标咨询:李老师 ****-*******
招标邮箱:sdzbb@cnhu.com
地址: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珠江西街01156号
备注:无论报名或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如果报名单位不能满足招标要求时,招标人有权再次发布招标公告征集投标单位。
山东新和成控股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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