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鲁0782破2号山东开元电机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二)
(2021)鲁0782破2号山东开元电机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二)
山东开元电机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
招募公告(二)
诸城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15日作出(2021)鲁0782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开元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电机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并于2021年1月29日作出(2021)鲁0782破2号决定书,指定山东英拓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21年9月8日,经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开元电机公司出资人申请,诸城市人民法院作出(2021)鲁0782破2号之六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21年9月10日起对开元电机公司进行重整。
为维护开元电机公司运营价值,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提高债权清偿比例,维护广大债权人、职工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重整目标,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于2021年9月30日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但招募期内无适格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现再次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招募公告不视为要约,不具有约束力,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审慎阅读本招募公告并严格按照本招募公告规定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参与开元电机公司重整。
(三)本招募公告所列相关数据为管理人阶段性调查、初步审计评估数据,并非最终数据,会随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以最终确认数据为准。
(四)本招募公告并不能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对本招募公告披露的内容承担保证责任。意向重整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开元电机公司重整时,除参考本公告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人士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投资意见等。
(五)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按开元电机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二、开元电机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开元电机公司于1993年2月4日在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81,住所地为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观海路4567号,注册资本255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岳宁超。经营范围:制造、销售交直流电动机、发电机、汽车配件、转向机、节能产品;电器维修;货物进出口业务;新能源、节能技术咨询服务及推广应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元电机公司自成立后运营良好,后因多笔对外担保的主债务人破产,需承担担保责任,由此产生多起诉讼,致资不抵债,失去清偿能力。
(二)主要资产
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依法对开元电机公司资产状况进行初步调查,审计和评估机构对其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评估。管理人根据资产调查结果,并结合开元电机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其主要资产为:
1.三处土地使用权,分别位于诸城市密州街道草合头村、后曹阵村,已办证,已抵押,面积共计123611平方米,用途均为工业,使用权类型均为出让;另有无证土地约6389平方米。
2.房屋建筑物主要为生产车间(面积共计17539.78平方米)、办公楼(面积2909.80平方米),已办证,已抵押,房屋性质为私产;另有部分无证房产。
上述资产范围为初步调查数据,管理人委托山东德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开元电机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开元电机公司资产以山东德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
(三)负债情况
截至2021年4月15日,管理人依法进行审查确认的债权金额为********5.03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00元;普通债权金额为********5.03元。
除此之外,尚有开元电机公司账面有记载但未申报的债权,以及可能存在的开元电机公司账上未记载且未申报的负债。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投资文件时,应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引发意向重整投资人债务增量因素。
(四)重整优势
开元电机公司前身为诸城电机厂,历经股份制改革及公司改制,现已发展成为集科研开发、生产制造和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国内专业节能电动机生产企业,年电动机生产能力400万千瓦。现为全国电机产业联盟理事单位,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中小型电机分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中小型电机行业骨干企业。公司产品有五十多个系列近2000多个品种,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国内一流先进水平,具备各种电机生产检测能力,建立和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产品是山东省电机能效“领跑者”、“山东省名牌”、国家工商总局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市场开发、盈利能力位居全国中小型电机行业前茅。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报名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并尚未执结的案件;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担任过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行为人;
(三)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为保证开元电机公司重整的顺利完成,要求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以上、净资产在5亿元以上;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分工、权利义务等, 且需同时符合上述(一)、(二)、(三)项资格条件;
(五)应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并承诺:愿意按本招募公告参与开元电机公司重整投资人的评选,愿意成为开元电机公司的重整投资人、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并承担法律责任,愿意按本招募公告及重整投资文件对其权利义务进行安排。
四、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21日前至管理人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接受现场及邮寄报名)。
报名地点:潍坊市东风东街5166号天马商务大厦23层2317室。
联系人:王律师 173*****294。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参加招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意向申请书(如报名主体为企业法人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意向重整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重整投资人,需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3.意向重整投资人业绩情况介绍和此前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为联合重整投资人,需说明负责营业事务的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4.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等)、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意向重整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开元电机公司重整投资的决议文本原件;
6.保密承诺书,投资人应承诺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7.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上述报名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联合体报名需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三)重整投资保证金
管理人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所提交的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将通知意向重整投资人在3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账户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意向重整投资人自动丧失重整投资人资格。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将重整投资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山东开元电机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
(四)尽职调查
意向重整投资人如需对开元电机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实地考察,需在提交报名材料后向管理人提出尽调书面申请,并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管理人予以配合。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对尽调结果亦应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五)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重整投资人根据尽职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于2022年2月2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行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
《重整投资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资金投入和清偿方案(如资金来源、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清偿、债权分类、债权调整方案、债权清偿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税收承担)、后续经营和发展方案、重整计划执行期限、重整计划监督期限、履行重整计划的承诺书、违约责任等内容。
《重整投资方案》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寄送或直接提交管理人,同时提交该方案电子文档。
(六)确定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将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以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为原则,通过组成评审委员会及时审议《重整投资方案》,通过竞争性谈判或其他方式选定重整投资人。
(七)保证金的使用与退回
1.重整投资人正式选定后,应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前期缴纳的投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管理人自确定重整投资人并与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意向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无息);
3.重整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或与其他意向投资人串通的,管理人有权没收重整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并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4.经管理人核实,意向重整投资人在报名材料中如提交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业绩证明、虚假财务报表等,将取消其选任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管理人有权根据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未尽事宜由管理人负责解释。上述全部事项,请意向重整投资人予以关注并充分了解。
热忱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前来接洽,报名参与开元电机公司重整。
山东开元电机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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