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改善人居环境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ZTJS-XJ-22-002

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改善人居环境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ZTJS-XJ-22-002


项目概况

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改善人居环境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疆阿克苏水韵路信合大厦A座10楼)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2年3月10 日11:30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JS-XJ-22-002

项目名称: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改善人居环境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PPP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点:阿克苏地区柯坪县

实施机构:柯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5021.81万元(最终以竣工决算审计额为准)

最高限价:

(1)项目投资回报率暂定5.90%,作为投标上限,最终以投标比例签署PPP项目合同;

(2)项目合理利润率暂定5.90% ,作为投标上限,最终以投标比例签署PPP项目合同;

(3)项目运营成本暂按年均326.04 万元/年,作为投标上限,最终以投标报价签署PPP项目合同。

(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1)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围绕月光湖为中心区,北至健康路南至环城南路对该区域5条道路拓宽及街角绿地整治,总长度9.5公里。对人民公园、生态园、月光湖进行整治,主要对现有3个水面进行清淤,渠道进行疏通,街角绿地进行提升改造等基础设施。同时对解放路至环城南路防洪沟清理,两侧进行开挖土方清运,进一步提高防汛能力。并与生态有机结合,达到水资源循环利用的目标,结合群众意愿,打造生态旅游、文化体验的景观公园,在整治基础上对相应设施进行完善提升,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2)项目总投资: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改善人居环境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PPP项目,本项目总投资25021.81万元,其中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21122.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17.63万元,预备费1501.75万元,建设期利息980.00万元(最终以竣工决算审计额为准)。

(3)资金筹措:项目资本金5021.8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07%(政府方占股5%,社会资本方占股95%),拟申请银行贷款2000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9.93%。

(4)项目运作模式:采用BOT模式运行本项目。由社会资本方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

(5)回报方式:项目回报方式采用政府付费模式。

(6)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22年,建设期限为2年,运营期20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 87 号);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申请人如果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必须满足如下内容: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方,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承担项目公司的出资义务;

(3)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与偿债能力;

(4)联合体成员在本次招标项目中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法人实体。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资本,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共同满足);

(2)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新成立的企业则按照成立后进行提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共同满足);

(3)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共同满足);

(4)申请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件或截图为准,查询时间需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后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共同满足)。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领取时间:2022年2月17 日至2022年2 月24 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疆阿克苏水韵路信合大厦A座10楼)

方式: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场领取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少于3名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发出书面的预审结果,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2年3 月10 日11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2年3 月10 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近1个月社保明细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近三年(2018-2020)财务审计报告,若为新成立企业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下载查询页(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5)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有效联合体协议书。

并提供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有效信息后填写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

注: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原件核查并携带复印件壹套加盖公章留存。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柯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柯坪县柯坪镇苏巴什路004号

项目联系人:王绪江

项目联系方式:150*****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水韵路信合大厦A座10楼

项目联系人:慕玲娟、陈泓

项目联系方式:176*****819150*****97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施建设 人居环境 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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