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审核及绩效评价招标公告
2021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审核及绩效评价招标公告
2021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审核及绩效评价
预算金额: ¥300000
采购方式: 随机采购(中介服务)
浏览次数: 81
需求描述:
需求文件:
预算金额: ¥300000 元
评选方式: 随机抽选
服务地址: 重庆市区/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采购人信息
重庆市财政局
允许1家中选;
上传响应文件: 是
供应商资格: (一)项目概况本次绩效评价、审核工作涉及41个区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励,7家村镇银行定向费用补贴。选取13个区县进行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申报材料、2021年绩效评价进行现场审核,其余区县进行书面审核;涉及定向费用补贴的7个区县进行全覆盖现场审核。(二)服务内容1.各区县财政部门普惠金融专项资金安排、拨付、结余等资金管理情况;2.各区县就业部门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审核情况; 3.创业担保承贷银行贷前审查、贷中贷后管理等情况; 4.担保公司在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中担保审核工作等情况; 5.对创业担保贷款主体进行电话及实地调查,收集政策满意度、执行效果情况等调查问卷信息; 6.7家村镇银行符合补贴条件贷款同比增长、小微“三农”平均余额占比、存贷比等情况; 7.供应商按要求提供现场审核的分区县审核情况表格、审核报告、绩效评价报告,非现场审核的区县审核情况表格,汇总审核表格、审核报告及绩效评价报告。 (三)服务依据1.《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6]85号; 2.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渝财金[2016]84号); 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75号);4.财政部关于修订《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9〕96号);5.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0]10号);6.关于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渝人社〔2021〕236号)。 (四)服务要求1.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及时与采购人、项目单位联系沟通,了解相关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及时开展工作,独立工作。2.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人员、工作方法及原则、工作时间等。3.供应商应配备足够数量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经验的审计人员成立工作组。供应商投标时,需填报采购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为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且中途不得更换,确需更换时应书面报采购人同意。4.供应商形成报告初稿后,向采购人介绍、沟通主要内容及工作成果。5.供应商应在2022年3月21日前完成工作并出具正式的成果文件。报告附件中附中标通知书和被审核单位对机构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廉政等情况的回执意见,格式见财办建[2002]619号文附件。6.供应商工作各阶段按采购人管理要求在市财政预算评审信息管理系统中操作并上传相关资料(方案、报告等)7.供应商应及时提交装订成册的工作底稿,并积极配合市采购人对该项目服务质量的考核(工作底稿在考核结束后归还)。8.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廉政纪律相关规定,严禁收受被审计单位红包、有价证券、接受请吃和其他好处等。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400-660-7735。
筛选供应商: 采购人可能会使用筛选工具。基于所有供应商报价的平均价,根据上、下浮动比例,确定合理报价区间,高于上浮、低于下浮比例的将直接被筛除,筛除后的供应商不再进行后续评审,浮动值将在采购结果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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