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山金铜矿曲轨卸载站招标公告

紫金山金铜矿曲轨卸载站招标公告


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 文 件

项目名称:紫金山金铜矿曲轨卸载站

招标编号:ZJXY03-********

招标单位: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07月12日



目 录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招标材料及技术规范

四、合同一般条款

五、合同特殊条款

六、合同格式

七、附件

附件1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1 投标书

附件1-2 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附件1-3 技术资料详细清单

附件1-4 标准备品备件、易损件详细清单

附件1-5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1-6 投标回执表


一、 投标邀请

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系世界500强企业紫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物流百强企业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强强联合”合资建立的一家大型供应链服务的综合性物流公司,旨在成为海西闽粤赣经济协作区域规模最大的、服务最齐全的供应链方案提供商。公司总部位于闽西交通枢纽龙岩市,第一期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工矿产品、机电设备、机械零配件、建材及钢材的采购、销售、仓储、配送;承办海运、空运、陆运的货运代理业务及运输咨询业务;企业物流供应链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物流园区的开发。

现因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属生产单位紫金山金铜矿生产需要, 需采购一套曲轨卸载站,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新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投标:

1、凡获得本招标信息并自愿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和有关资质文件(如为复印件,请加盖公章)于开标7天前到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包,售后不退。

2、通过招标单位传真、网上下载、电子邮件形式取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无须按上述规定前来购买标书即可参与投标。但需在得到招标文件后的三天内务必将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和有关资质文件(如为复印件,请加盖公章)以传真方式同投标回执表一同发至我公司,并在投标时缴纳300元的招标文件成本费。

3、招标文件的组成:

(1) 投标邀请书 (2) 投标人须知 (3) 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规范

(4) 合同主要条款 (5) 合同格式 (6) 附件

4、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和澄清,请以书面形式按第9条所示方法与招标人联系。

5、此次招标活动的开标时:2014年8月8日9:30时(北京时间),确认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应于开标日当天9:30时前,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格式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6、此次招标活动的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8月8日9:30时(北京时间),逾期未送达或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此次招标活动在投标人自愿参加的情况下进行开标。为方便现场答疑,要求投标人派出技术人员参加开标活动。

8、若有效标书不足三家,招标人可采用竞争性商务谈判的形式处理。

9、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招标单位: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地址: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供销处电子商务室

邮 编:364000

技术部分联系人:丁文 联系电话:159*****656

商务部分联系人:张建荣 联系电话:****-*******

传真:****-*******-***

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07月12日


二、投标人须知

目 录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A、 说明

B、 招标文件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E、 开标

F、 投标文件的审查和评估

G、 授予合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1.1

材料名称:紫金山金铜矿曲轨卸载站

2

15.1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人民币

3

16.1

投标有效期:30天

4

17.1

标书数目:正本 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

5

18.2

投标文件递交:紫金山金铜矿供销处电子商务室(即开标现场),由监察审计人员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

6

22.1

开标日期及时间:2014年08月08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紫金山金铜矿供销处电子商务室

7

25.2

其他评标考虑因素:付款条件与商务优惠

8

31.1

数量变更:

9

注意事项

1、商务标(开标一览表及报价详细清单)请单独密封,报价若有分项应分项列清。技术标(企业资质材料一并放在技术标中)中应列明投标型号、规格、数量等内容,但不能附有报价内容。商务标和技术标同时递交,投标文件技术标正、副本有报价和商务条款将作为废标处理。

2、若需参加此次投标,请在接到招标文件两天内认真填写附件1-6中的投标回执表后盖章回传至0597-2991090转301张建荣收。

A、 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中所叙述的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只有具备生产能力和供应能力的投标人。

2.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有良好商业信誉,能提供良好销售和售后服务。

3、定义

3.1“招标单位”系指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3.2“投标人”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本次投标的制造商。

3.3“材料”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材料、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

3.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5“买方”系指材料的购买单位。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买方是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3.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的材料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4、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其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单位或买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负责这些费用。

B、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材料和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条款。

5.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招标单位将拒绝接受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相关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送达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将在投标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将把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送达已回传投标回执表的每一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可补充或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回传投标回执表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单位,确认已收到该通知,补充和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招标单位可酌情推迟评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每一投标人。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8、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

8.1除在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详见附件1):

9.1.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9.1.2按第13条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有资格投标以及如果中标有能履行合同能力的证明文件。

9.1.3按第14条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所提供材料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9.1.4按第15条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9.2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按第三条“招标材料一览表”的材料规定对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材料进行分项或全部投标。

10、投标书

10.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以及投标书列明的各种文件和表格。

11、投标价格

1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所附的相应的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上写明拟提供的材料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分项报价与总价有出入,则以总价为准。

11.2招标单位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对每种材料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1.3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设计、材料的制造、包装、运输、保险、装卸(未到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前的费用)、安装/指导安装、检验、取证(特种设备)、技术服务、税金和售后服务等费用。

11.4本次招标按中标价格一次性包干,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11.4.1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至买方指定仓库或使用现场(紫金山金铜矿铜使用现场),卸车由买方承担。

12、投标货币

12.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中的报价应采用人民币。

13、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3.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附在投标文件格式上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投标人为说明13.1款的其它证明文件。

14、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材料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上述证明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有关表格进行填写,并可补充说明。

14.3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所指出的工艺、材料的标准,以及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但该替代应基本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中的规定,以使买方满意。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提交一笔相当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个别投标人可能发生的不正当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5.3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招标人。招标人的

开户名称: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龙岩新罗支行

帐 号:3500 1696 1070 5966 9988

15.4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支付给招标人,任何未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金额低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规定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15.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接到未中标通知后5天内予以退还(不加计利息)。

15.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提供了所有的材料后给予退还。

15.7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5.7.1如果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终止之前撤回投标;

15.7.2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

15.7.2.1按第34条规定签订合同;

15.7.2.2按第35条规定提供履约担保;

16、投标有效期

16.1所投的标应从投标截止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6.2特殊情况下,招标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第15条中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准备正本 1份、副本2份、电子版一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若正本和副本出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

17.3除投标人对非原则错误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任何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妥善的包装密封,分别在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8.2“正本、副本”封面均应注明:

18.2.1招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18.2.2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和在评标日期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8.2.3封面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将“迟到”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8.3如果投标文件未按18.2款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8.4投标人还应将投标文件正本里已填好的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资料正本一起装入一个单独密封的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放入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18.5注意事项:“技术文件”中不能附有报价单或报价条款。

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9.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单位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内递交。递交时间以招标单位接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19.2招标单位可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因此,已规定的招标单位和投标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投标截止日期履行。

19.3电报、电话和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招标单位将拒绝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所涉及修改或撤销以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文件为准。

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7、18和19条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

21.3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1.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单位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E 开 标

22、开标

22.1招标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自愿参加开标会议。建议投标人派技术人员一同出席开标会议。

22.2开标时若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与其投标文件在内容上有出入,以“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为准。若投标人的撤销投标通知按第21条要求送达,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打开。

F 投标文件的审查和评估

23、评标

2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议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单位组织有关方面的代表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24、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4.1开标后,评标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适当地签署。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修改单价。

(3)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有差异,应以大写金额为准。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4.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小组将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对于投标文件中不一致内容或叙述不清楚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澄清,但是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实质内容。

24.3不具备投标资格和没有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具备投标资格的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属于不具备投标资格或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24.3.1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4.3.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24.3.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打印、书写、密封、签署、盖章;

24.3.4未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的;

24.3.5未能提供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或资质文件不全的;

24.3.6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4.3.7投标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的质量、信誉等问题;

24.3.8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24.3.9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4.3.10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条款。

24.4重大偏离系指影响到合同项下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合理的竞争地位。

24.5评标小组将拒绝被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24.6评标小组将允许投标中有非实质性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离。

25、对投标文件的评估

25.1评标小组将对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

25.2评标的主要内容是:材料的技术参数、材料质量和价格、材料性能、材料的使用寿命、交货期、运输条件、售后服务、企业信誉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列的其他内容。

26、确定最优评标价中标

26.1确定最优评标价中标的评估原则

A、 投标材料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B、 报价合理,对买方最为有利;

C、 在买方承受能力内,价格性能比最为合理;

D、 良好的技术服务和企业信誉;

E、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列的其他内容。

26.2最优评标价中标是基于各种评标因素综合评估确定的,它并不一定是最低的投标报价。

26.3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委的综合意见或由定标委员会决定中标单位。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评标小组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是书面的,但并不排除邀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某方面的内容作进一步协商的可能。

28、保密

28.1开标后,参与评标的评委及工作人员的手机关机后将统一收到监察审计人员处,评委及工作人员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8.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单位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G 授予合同

29、资格后审

29.1评标小组将审查所选择的最优评标价中标的投标人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29.2审查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基于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以及评标小组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它文件资料。

29.3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当作废标处理,评标小组将对下一个最优评标价投标作出类似的审查。

30、授予合同的准则

30.1合同将授予符合招标文件条件,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人,而并非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0.2评标小组有权按9.2款规定划分的投标包号将不同包分别授予不同的投标人或全部授予同一个投标人。

31、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31.1评标小组在授予合同时有权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幅度内对“投标材料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32、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2.1评标小组有权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和取消投标过程,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由此造成给投标人的影响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对此亦不作任何解释。

33、中标通知

33.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33.2招标单位在确认中标人后,随即通知其它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未被接受,但可不必说明理由,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3.3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34、签订合同

34.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

35、履约担保

35.1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提供了所有的材料后给予退还。

三、招标材料及参数

1、招标材料一览表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到货期

备注

曲轨卸载站

1、卸载站长21.39米;

2、卸载站至轨面深1.521米;

3、曲轨面纵向投影长21.39米;

4、曲轨面横向投影长:中心线以左735mm,中心线以右345mm;

5、曲轨工作面地面直线段至轨面10mm,曲轨底部水平工作面至轨面1044mm;

6、矿车在卸载站的最大卸载角α=50°;

7、曲轨的卸载段与复位段完全对称;

8、托轮直径:450mm;托轮倾角:10°;托轮纵向间距:700mm;

9、运输轨距900mm、P50轨道;线路坡度:0°;弯道半径:R=55m;

10、可双向连续状况,连续卸矿;

11、水平轮φ250mm 35个,水平轮下面至托梁上面高550mm;

12、牵引设备:前后两台ZK20-9/550-2C井下双牵引电机车牵引,运输设备:12m3底侧卸式矿车。

1

2014-12-31

投标方提供指导安装调试工作。

备注:

交货地点为紫金山金铜矿铜使用现场。投标方必须充分考虑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山的路况,在投标时候请把运输路径及运费考虑周全。

2、材料技术要求

(1)材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并提供完全满足使用要求。

(2)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需提交材料的详细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表。

(3)注明保修范围、期限。

(4)注明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

(5)注明的总体尺寸,并提供外形尺寸图。


四、合同一般条款

目 录

1、定义

2、技术规范

3、专利权

4、包装要求

5、装运标志

6、装运通知

7、保险

8、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9、技术资料

10、质量保证

11、检验

12、安装与调试

13、索赔

14、拖延交货

15、违约赔偿

16、不可抗力

17、税费

18、履约担保

19、纠纷的解决

20、违约终止合同

21、破产终止合同

22、通知

23、变更

24、计量单位

25、转让和分包

26、适用法律

27、合同生效及其他

1、定义

1.1本标书中的下列词语应解释为:

1.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收的价格。

1.1.3“材料”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材料、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1.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1.1.5“买方”系指购买材料的单位,指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1.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材料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1.1.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的材料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本合同所指现场为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山金铜矿安装现场。

1.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合同技术规格规定判定合同项下的材料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应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2、技术规范

2.1提交材料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投标文件的规格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2提交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

3、专利权

3.1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材料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材料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材料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5、装运标志

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1)收货人:紫金象屿(龙岩)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2)合同号:

(3)装运标志:

(4)收货人代号:

(5)目的地: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山金铜矿使用现场

(6)材料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毛重/净重:

(8)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如果材料单件重量在两吨或两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材料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它适当的标志。

6、装运通知

6.1在卖方通知买方材料已备妥待运之后的24小时内,卖方应将合同号、材料名称、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买方,以便买方作好相应的接货准备工作。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通知而引起的接货延误等一切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

6.2买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5天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送货计划。

6.3特别说明:

紫金山金铜矿位于福建省西南部的上杭县境内,在县城正北,距离县城25Km,属于矿区公路。路况特点:坡陡、弯急、路窄。卖方已对到达现场的路况充分知晓。卖方应安排合适的交通运输工具运送货物,若因安排的交通工具不当而需要买方动用铲车等工具协助时,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7、保险

如材料是按买方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负责办理材料运抵买方现场前的保险事宜。买方应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该批次拟装运的材料,保险受益人为买方。

8、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付款方式和条件见“合同特殊条款”。

9、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9.1卖方应将每批材料全套的中文技术资料(技术资料内容详见“合同特殊条款” )妥善包装并随每批材料一起发运。另以快件方式邮寄三套给买方。

9.2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补寄给买方。

10、质量保证

10.1材料的质保期为 个月以上。

10.2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是全新的、在交付时没有设计、材质或工艺上的缺陷且符合买方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规范;卖方应保证其出售的材料可供正常和恰当地使用,并且在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正常保养的前提下,在材料的寿命期内运转良好;材料和零部件均应符合或优于买方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规范,材料以及零部件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

10.3、如果由于工艺的复杂性或交付数量巨大或其它买方认为正当的理由,使得买方无法在材料交付时对其进行及时的检验或由于材料缺陷的隐蔽性导致买方在材料交付时未能查验出质量瑕疵,那么只要买方在材料交付后的 3 年内发现卖方提供的材料或其零部件与前述标准或规范不符,买方仍有权要求卖方修理或更换。修理、更换的费用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拆除、搬移及修复费用均由卖方承担。质量保证期自修理或更换符合合同约定技术规范的次日起算。

10.4对于买方发现的质量不符、瑕疵等问题,卖方在收到买方书面通知后的7日内应作出明确答复,提出处理意见、补救措施并及时处理。否则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来避免因卖方材料质量不符和瑕疵可能带来的进一步风险损失,但相关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1、检验

11.1安装调试合格视同验收合格

11.2外包装检验

(1)材料运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的3个工作日内,买方和卖方共同对材料进行外包装检验。若卖方不参与联合检验,则视为同意买方的检验结果。

(2)检验内容:材料外包装是否破损、变形,运输底盘是否完好,运输标识是否正常等。

11.3材料的到货验收

(1)材料运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10个工作日内,买方和卖方共同对材料进行外观及数量验收,若卖方不参与联合验收,则视为同意买方的验收结果。

(2)验收内容:按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及标准,以及发货清单对材料的外观、数量、表面质量逐项验收。

(3)若材料到货外观、数量、重量验收不合格,卖方承诺无偿派人及时予以解决或无偿退货更换。因卖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4材料的安装调试验收

(1)材料交货后,卖方按买方的要求和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材料的指导安装调试工作。

(2)若由买方原因造成不具备安装调试条件的,货到现场 6个月后,以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款付款。

(3)材料安装调试运行后,买方和卖方共同对材料进行安装调试验收,若卖方不参与联合验收,则视为同意买方的验收结果。安装验收内容以确保材料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及标准,并能够正常运行。

(4)若材料的安装调试验收不合格,卖方承诺无偿派人及时予以解决或无偿退货更换。因卖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5买方有权在材料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食宿和工作方便。具体见合同特殊条款规定;买方监造人对材料在制造过程中的质量问题不负责任。

11.6卖方对所供材料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2、安装与调试

材料的指导安装、调试由卖方负责。

13、索赔

13.1根据合同第9条和第10条规定,如因卖方责任和原因导致材料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卖方应按照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3.1.1卖方无条件同意买方全部退货,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期限内将已付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单不局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和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材料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13.1.2根据材料质量不符程度、存在瑕疵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实际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对材料照降价方式处理。

13.1.3用符合技术规范、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

13.2如果在买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后的30天内,卖方未作出相应答复,则视为为卖方确认和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如在买方提出书面索赔通知后的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内,卖方未能按照本规定的任何一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卖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或/和未付的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4、拖延交货

14.1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如卖方未得到买方的书面同意而延迟交货,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买方实际损失并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在买方多次催促后,卖方仍然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履行交货义务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卖方应负担由此而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4.3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的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的通知后,在不影响买方各项工作计划和安排的前提下,可酌情同意推迟卖方的交货时间。

15、违约赔偿

15.1除不抗力外,如卖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买方同意的延迟交货时间内交货并提供服务时,卖方应在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买方享有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自规定的交货期次日起,按滞延天数,每天向买方支付材料总价值 0.2 %的违约金;但延迟交货的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材料总价值的 5%。在业已发生交货延迟的情况下,卖方的交货应提前5天通知买方并经买方同意后方能交货。延迟交货超过25 天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15.2在业已发生交货延迟的情况下,卖方应尽快将可能的交货的时间以及为消除延期交货而采取的相应措施书面告知买方。

15.3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买方延迟付款时,应自应付款日的次日起计算,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计算方式为:应付款金额×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卖方交付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且在买方通知后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响应且付之有效的行动时,应向买方支付材料总价值20%的违约金,若该 20% 的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因材料因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的,卖方应补足买方的损失。

15.4按照本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违约金以及其它赔偿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的10日内付清,或者在合同应付款中直接扣除。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16、不可抗力

16.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恐怖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无法按时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双方应充分协商、妥善解决合同的善后及继续履行事宜。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和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所导致致的损失减至最小。

16.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将有关情况尽快通过最快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出现不可抗力的14天内,提供一份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并通过快件或挂号信寄至对方或传真给对方。

17、税费

17.1双方须各自承担法律规定的、应当依法缴纳的与本合同直接相关的各项税费。

17.2卖方负责承担就本合同所课征的所有增值税(税率为17%),税种和税额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令和规定办理,增值税的税款已包括在本合同总价内。

18、履约保证金

18.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提供了所有的材料后给予退还(不计利息)。

18.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买方有权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遭受损失的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买方损失时,买方有权继续向卖方追索不足部分。

19、纠纷的解决

19.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协商失败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签约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9.2在起诉期间,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0、违约终止合同

20.1当卖方出现如下情况下: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材料;或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在发生上述(1)或(2)情况下,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1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时,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全部合同或部分合同。在部分合同被终止的情况下,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且不影响买方向卖方的索赔权利。

20.2在买方根据第20.1款规定,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时,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购买类似的未交付部分的材料。卖方应负担买方因购买类似材料所付出的超出本合同规定价格部分的费用。

21、破产终止合同

21.1如卖方濒于破产、濒于被兼并、濒于被银行接管或经确认已无履行本合同的实际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采取或将要采取补救措施的权利,以及向卖方索赔的权利。

22、通知

22.1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3、变更

23.1买方在任何时候可以按第22条规定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以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

合同项下需为买方特殊制造的材料的图纸、设计或规格;

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

交货地点;

卖方必须提供的服务。

23.2若上述变更导致卖方履行合同的费用或所需时间出现增减,双方应协商并对合同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的30天内根据本款提出上述调整的要求。

24、计量单位

24.1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5、转让和分包

25.1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 义务。

25.2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投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合同的义务。

26、适用法律

26.1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27、合同生效及其他

27.1本合同一式2份,买卖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可以传真的方式签订。合同原件、传真件及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2本合同若有附件,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7.3本合同正文及其附件均为中文文本。如有其他文本且与中文文本不一致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7.4其它未尽事宜(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友好协商并另行达成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27.5 卖方必须在技术标中提供明确的产品供货界线。



五、合同特殊条款

目 录

条款序号 标题

1 定义

6 交货方式

9 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10 技术资料

11 质量保证

12 检验

12.2 检验规则

12.3 监造

18 履约担保



下列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1、定义:

(1)买方:合同买方系指: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卖方:合同卖方系指:(本项目招标的中标方)

(3)现场:合同项目下材料安装和运行地点在:紫金山金铜矿使用现场。

6、交货方式:

6.1合同项目下的材料交货方式为卖方在买方现场交货并进行指导安装调试工作,符合使用单位要求交货。

9、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9.1合同总价按照以下约定支付

(1)预付款:合同总额的 30 %(即 元),在本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买方向卖方支付。

(2)到货款:合同总金额的 30 %(即 元)。

(3)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款:合同总额的 30 %(即 元),在安装调试合格后确定材料符合我们的生产技术要求并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有卖方延迟交货的在此次付款时扣除延迟交货的违约金。

(4)合同总额的10%(即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且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买方向卖方支付。

9.2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本合同货款以人民币结算,本合同所涉款项均以 转账 方式汇入本合同指定的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9.2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的修改由投标方提出,并作为评标的依据。

10、技术资料:详见“三、招标材料及参数”

11、质量保证:

12、检验:

12.2检验规则:

12.3监造:当合同数额或单机价值较大买方认为有必要时可派员监造。

13、履约担保:见投标人须知第15条和第35条。



六、合同格式

项目供货合同

合同号: 日期:

签约地:

合 同

(以下简称“买方”)和

(以下简称“卖方”)同意按下述条款签署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述文件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材料及技术规范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2)合同一般条款 (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合同特殊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4)填写完毕的投标书 (投标文件)

(5)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投标文件)

(6)材料说明一览表和材料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

(7)规格偏离表(如果有的话) (投标文件)

(8)合同条款的补充文件及附件(如果有的话)

上述文件优先顺序由下至上。

1、合同范围和文件

合同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一致。

2、材料和数量

合同项下所供材料和数量详见材料说明一览表。

3、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其分项价格详见投标价格表。

4、支付条件

货款的支付条件为:

5、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合同项下的材料交货时间和地点详见材料说明一览表。

6、合同生效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生效。

买方 卖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T) 附件

附件1: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编号:

材料名称:

投标 人:

全权代表:

日 期:

承 诺 函

致: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一、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并承诺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二、我方遵照投标须知及有关法令规定,绝无作弊垄断或借用证照、串标、围标等不法事情。严格自律,不向招标方相关人员行贿和送礼,倘有违反规定导致被取消资格时,愿放弃所有与项目有关的权利,绝无异议。

四、投标开始后我方保证不撤回投标文件,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同意贵方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五、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1-1 投 标 书

致: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招标采购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两份。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3) 材料说明一览表

(4) 规格偏离表

(5) 附件、专用工具详细清单

(6) 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要求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7) 按“投标人须知”第14条要求提供的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并充分理解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

(3)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30个日历天。

(4)如果发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15.7款所述情况,本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被招标单位没收将不持异议。

(5)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买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资料,完全理解评标小组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标。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手机:

传真: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1-2开标一览表/主机投标价格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单位:万元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单项总价(万元)

生产厂家/品牌

材料单套重量>(kg)

备注

1

曲轨卸载站

1、卸载站长21.39米;

2、卸载站至轨面深1.521米;

3、曲轨面纵向投影长21.39米;

4、曲轨面横向投影长:中心线以左735mm,中心线以右345mm;

5、曲轨工作面地面直线段至轨面10mm,曲轨底部水平工作面至轨面1044mm;

6、矿车在卸载站的最大卸载角α=50°;

7、曲轨的卸载段与复位段完全对称;

8、托轮直径:450mm;托轮倾角:10°;托轮纵向间距:700mm;

9、运输轨距900mm、P50轨道;线路坡度:0°;弯道半径:R=55m;

10、可双向连续状况,连续卸矿;

11、水平轮φ250mm 35个,水平轮下面至托梁上面高550mm;

12、牵引设备:前后两台ZK20-9/550-2C井下双牵引电机车牵引,运输设备:12m3底侧卸式矿车。

1

交货周期

付款方式

使用寿命

注册资金

投标总价(万元): 投标人:

备注:

①、报价中已含:17%的增值税;附件专用工具费;指导安装调试、培训、检验、技术协助和技术服务费;包装费;运费及保险等其它费用。

②、材料必须符合材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附件1-3 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代表授权书

(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并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单位全称:

(公章)

附:投标人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 话: 手 机:


(二)、法人资格资料表

投标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投标单位情况表

1、投标单位及组织机构

1.1一般情况

注册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经济类型: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1.2组织机构

(1) 单位简况

(2) 单位组织机构

(3) 单位职工总数,其中各级技术人员的情况、人数和组成比例

1.3单位的优势及特长

2、财务状况

2.1基本资料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其中: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固定资产:原值 净值

负债总额: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2.2近3年的工业总产值和销售利润,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提供的近3年度审计报表,并提供独立第三方资质文件;

2.3企业开户行、关系行的银行名称、地址:

3、企业质量保证系统机构及人数,曾获得何级、何种质量奖。

4、投标材料或同类产品生产史:

曾设计制造过与投标材料或类似的产品

产品的使用厂家

使用厂家地址

电 话

5、完成投标材料的生产条件及保证措施(包含工艺方案要点、材料来源和检验程序及手段)

其中:应对保证重要零部件及整机的加工精度和质量所采用的重要加工工艺、技术装备和检验程序及手段作出承诺。


(四)、其他资料

1.产品鉴定证书(复印件)

2.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说明:如未涉及生产许可证管理,可不必提供。

3.投标产品获国优、部优、省优证书(复印件)

4.产品标准

5.投标材料结构特点,达到什么水平?与国内同类产品对比有何优越性?针对常见故障有何优化设计?

6.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服务内容、响应时间等)

附1-4:投标回执表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地址

授权投标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

投标项目

备注

如需投标,请开标当日的3天前认真填写后盖章回传至0597-2991090转301 张建荣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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