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支队通化市信号灯控制系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交通警察支队通化市信号灯控制系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通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化市信号灯控制系统、

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通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编号为2014-242号的通化市本级政府采购计划审批表,对通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化市信号灯控制系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通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化市信号灯控制系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CEITCL-JL-CZHW-140643;

3、招标范围:通化市信号灯控制系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4、建设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7、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同时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贰级及以上资质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道路交通信号灯、人行灯检测报告(信号机必须符合GB25280-2010相关规定;信号灯、人行灯必须符合GB14887-2011相关规定,必须在有效期内);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倒计时检测报告(有效期内);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检查报告(有效期内);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检查报告(有效期内)。

4、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注: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16日至2014年7月22日(工作日)每天8:30—11:00,下午13:30—16:00时。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道路交通信号灯、人行灯检测报告(信号机必须符合GB25280-2010相关规定;信号灯、人行灯必须符合GB14887-2011相关规定,必须在有效期内);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倒计时检测报告(有效期内);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检查报告(有效期内);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检查报告(有效期内),到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8月6日下午13时30分,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422开标室(滨江西路5777号)。

2、投标申请人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000.00)。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4、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废标。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通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通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 系 人:徐 佳 

电 话:180*****538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通化市东昌区金城购物广场后侧

联 系 人:马丽娜

电  话:130*****7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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