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以下】磐安县大盘镇始丰溪(潭下村下寮自然村大盘电站淤积段)、安田村段河道疏浚工程招标公告
【限额以下】磐安县大盘镇始丰溪(潭下村下寮自然村大盘电站淤积段)、安田村段河道疏浚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DPZ2022-0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磐安县大盘镇始丰溪(潭下村下寮自然村大盘电站淤积段)、安田村段河道疏浚工程已由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01-330727-04-01-465924 ,招标人为磐安县大盘镇人民政府和磐安县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科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 招标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最高(低)限价 | 备注 |
1 | 磐安县大盘镇始丰溪(潭下村下寮自然村大盘电站淤积段)、安田村段河道疏浚工程 | 项 | 1 | 1.疏浚工程最高限价:10万元; 2.工程剩余渣石出让费最低限价:26.69万元(10674.5立方米*25元/立方米)。 | (1)本项目包括始丰溪潭下村下寮自然村大盘电站上游段至下溪山塘上游、安田村河道疏浚长度300米,平均宽度20米,平均深度1.7米,清淤工程量10674.5立方米等(详见为磐安县大盘镇始丰溪(潭下村下寮自然村大盘电站淤积段)、安田村段河道疏浚工程地形图); (2)10674.5立方米(实际数量以二次测量为准)的工程剩余渣石以出让形式归中标方所有,由中标方自行合法合理处置(出让费按工程剩余渣石出让中标价结算)。 |
2.2建设地点:磐安县大盘镇潭下村、安田村。
2.3工期要求: 90个日历天。
2.4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申请人应当: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需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拟派本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或磐安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在限制期内)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4提交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1)资格预审表、企业简介、介绍信、法人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三类人员”A类证书和分管安全副总的任职文件;3)拟派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上岗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C类证书(附单位聘书);4)提供企业出具的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无在建、无安全、无质量事故的承诺书。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报名须知
5.1凡有意者请于2022年2月21日8:3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 到磐安县安文中街1号中国建设银行7楼报名,联系电话159*****659(718659)。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2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立明显安全警示标示标牌,工程完工后,河床必须保持底平、坡顺、坑洞填平等,保持原河道水流方向不变,基本不影响河势,不得影响水利工程行洪安全。
5.3中标方严禁超载超挖,如果超过设计标高或超出红线范围,招标人将对超挖部分处以中标工程剩余渣石出让单价三倍的罚款。淤泥和石方需全部外运,由中标方负责。
5.4中标人在运输过程中,要做好运输道路的维护和除尘工作;本疏浚工程视现场两岸边坡及堤防、堰坝、桥墩等现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情况保持0.5~1.0m以上安全距离,直径超过30厘米的河卵石不予清运留予溪中;对疏浚作业造成水利工程、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毁坏的,自行负责修缮,并自行负责解决运输过程产生的各类纠纷。
5.5遵守渣石运输管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服从渣石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5.6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误解或忽略对本项目缺少必要的了解而导致中标发生风险,概由投标人负责,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6.2投标人应于2022年2月21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汇款时须备注“投标保证金”),违者取消其参投资格。未中标者于投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中标方在签订合同时其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后弃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户名:浙江科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业支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纸质)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2 月22 日9 时30 分止,投标地点:磐安县大盘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磐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paztb.panan.gov.cn)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磐安县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科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月山路106号 地 址:磐安县安文中街1号中国建设银行7楼
邮 编:322300 邮 编:322300
联系人:张琦 联 系 人:周倩男
电 话:********757(516757) 电 话:159*****659(718659)
磐安县大盘镇人民政府
磐安县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科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核备单位: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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