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新华煤基精细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一期全厂供电外线及道路照明电气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国泰新华煤基精细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一期全厂供电外线及道路照明电气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新疆国泰新华煤基精细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一期项目全厂供电外线及道路照明电气安装工程招标公告2014-07-16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的委托,对新疆国泰新华煤基精细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一期项目全厂供电外线及道路照明电气安装工程提供所需的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0722-1470-FE1017SXB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新疆国泰新华煤基精细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一期项目全厂供电外线及道路照明电气安装工程
2、建设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镇)。
3、项目业主: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发包人: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已落实。
三、招标范围及要求:
新疆国泰新华准东一期项目全厂供电外线及道路照明电气安装工程包括主项:全厂供电(085)。
投标人承担本工程范围内的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调试、工程质量、安全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配合联动试车和投料试车、保运,以及在质量保证期内的修正缺陷等全过程。
1. 投标人应保证在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约定及项目业主及发包人各项要求的前提下,按时、安全、有效的完成新疆国泰新华准东一期项目全厂供电外线安装工程施工,直至验收合格。并承担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责任、义务和风险。
2. 在总图中,工程范围分界线原则上以界区线外1米为界。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四、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暂定合同总价。
五、项目实施目标:
1. 计划工期
开工时间:2014年8月25日。
完工时间: 2015年10月1日。
2. 质量目标
本项目的质量管理总目标是: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力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具体要求是:总体工程质量达到单位工程合格率必须100%;物资使用合格率100%。其中:
安装工程: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合格率 100%、焊接一次合格率 ≥98%;调试质量目标:一次送电成功率100%,一次实验合格率100%。
工程建设过程中杜绝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 HSE目标
HSE要求: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及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负有责任的重大交通、运输事故;不发生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不发生重大垮(坍)塌事故;不发生重大职业卫生伤害事故;不发生同一现场重复相同性质的事故;重伤、死亡事故率为0,负伤率不超过3‰;实现安全、文明施工、达标投产工程;争创新疆国泰新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企业资质等级:投标人必须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2.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注册一级建造师,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
3. 安全人员资质要求:安全经理必须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员必须具备“C”类及以上考核证书;
4.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并在施工机械、人员、技术和资金等方面有能力完成本工程;
5. 业绩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在担任项目经理职务下至少有一个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
6. 企业经营状况:投标人在近五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三年内无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7. 履约情况: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8. 投标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七、有意向的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年检)、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信用等级2A及以上等级证。
3、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一级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安全经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安全人员C类及以上考核证;提供拟派往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
4、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附合同并注明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5、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
6、报名须知:本项目招标采用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凡符合本公告“第六条”的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16日至2014年7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10:00--- 18:00 (北京时间,下同)联系招标公司报名,并按照本公告“第七条”1—5的要求将相关证件和业绩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至cfetsxb@163.com邮箱。资料审核通过的投标单位再根据6.1~6.5的要求办理CA证书。
6.1已办理数字证书(CA证书)投标单位可直接使用数字证书(CA证书)登录比比网(www.bitbid.cn)报名,并保存报名回执。
6.2 未办理比比网CA证书的客户,需在www.bitbid.cn(www.比比网.com)上注册并联系招标公司办理比比网CA证书并履行网上报名手续,报名截止时间以报名须知所述时间为准。
6.3 首次办理比比网CA证书的客户,需要在比比网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的客户请尽快携相关资质证件前往比比网CA证书办理点办理比比网CA证书。
6.4 办理CA证书需携带两份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及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电子版1份。
6.5 CA证书每枚: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6日——2014年7月22日(不含节假日),每日10: 00 —— 18:00。(详情咨询招标代理机构)
2、驻疆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东方广场11层1122室。
3、招标文件售价:贰仟元整(人民币2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4年8月8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十、投标及开标地点:
会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东方广场11层1122室。
十一、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业务联系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东方广场11层1122室
业务联系人: 庞开菊****-******* 151*****244
电 子 邮 箱:cfetsxb@163.com
开户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驻山西办事处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市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521
注:1、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未在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购标人名称一致。

2014年7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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