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第二十五中学灯光球场工程招标公告

莆田第二十五中学灯光球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闽咨价[2014]莆招字XY-02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莆田第二十五中学灯光球场工程 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第二十五中学 , 建设资金来自 拨款 ,招标人为 莆田第二十五中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现决定邀请宏峰集团(福建)有限公司、福建省荔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凯源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3家投标人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莆田第二十五中学内 ;

2.2工程建设规模: 约25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2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体育场地设施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的企业;

3.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 2014 年7月16 日起在莆田市秀屿区发展服务中心(http://www.xyfwzx.gov.cn/)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秀屿区发展服务中心(http://www.xyfwzx.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的,请于 2014年7月 16 日至 2014 年7 月 21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3 时 00分至 5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秀屿区笏石镇秀山街道(区实验小学大门口)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4.3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秀屿区发展服务中心网(http://www.xyfwzx.gov.cn/)上下载的为准。

4.4投标人对项目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2014年7月 19 日17:00前以书面信函(书面信函请投递至设立在秀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答疑信箱)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疑问。招标人将在 2014年7月21日18:00时前,在莆田市秀屿发展服务中心(http://www.xyfwzx.gov.cn/)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伍仟 元,未预缴的,可以在截标前以现金缴纳,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已接收的投标文件予以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7月 22日 16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秀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开标室(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楼财政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第二十五中学;

地址:莆田第二十五中学校内 ,

电话: 138*****186

联系人: 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秀屿区笏石镇秀山街道(区实验小学大门口) ,邮编: 351100

电话: 0594—*******

联系人: 林先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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