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中学食堂(新疆班)餐饮管理招标公告

第五中学食堂(新疆班)餐饮管理招标公告


天津市第五中学 天津市第五中学食堂(新疆班)餐饮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SLV2022-A-012)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第五中学食堂(新疆班)餐饮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 B 座90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V2022-A-012
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五中学食堂(新疆班)餐饮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1201.1976万元
最高限价:1201.197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1,201.19761,201.1976餐饮服务天津市第五中学新疆班师生提供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包含:食堂安全管理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食堂整体环境、器具及设备的卫生与保洁工作;一日三餐的加工制作及销售工作。目前我校新疆班就餐师生约490人,学校为学生实行打卡消费。本项目服务期限两年。具体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两年,其中学校寒暑假根据上班天数据实结算,具体签订时间以合同为准(特殊情况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二)强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上午9:30-10:3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注:小型或微型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人须对上述声明函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则认定投标人投标无效并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2021年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9年2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须是小型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将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3.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5.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和分包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转包和分包参与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6.若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17日到2022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 B 座901-1室)
方式:(1)现场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2)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3)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3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 B 座9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第五中学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团结路6号
联系方式:刘峰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 B 座901-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征
电 话:***-********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餐饮 新疆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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